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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2008-03-06收藏

  近年来,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以人为本、以就业为本,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政府、高校、社会、用人单位通力协作的工作机制,完善政策,巩固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成果,大力推进基层就业项目,深化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高等教育改革,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拓展毕业生就业新空间,就业工作成效显著。

  一、做法和经验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省委副书记李纪恒、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田昕,副省长高锋等同志,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做好2007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同志的这些批示,调动了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为做好云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省政府、省教育厅先后多次召开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题会议,并出台专门文件,全面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

  为加强领导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省政府进一步充实了省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原来的10个增加到14个。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存在的问题,每月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同时,经省编办批准追加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编制,为全面开展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提供了人力保障。

  各州、市根据工作需要和当地情况,都建立健全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各县(市)、区政府成立领导协调机构数量也进一步增多。各高校积极实施“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毕业生就业工作上,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调动学校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毕业生就业服务。

  (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唱响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主旋律。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为完善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政策,2007年2月以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十四厅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2007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全面部署2007年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完善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明确了各职能部门职责,加大了政策引导力度,基本形成了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框架体系,这些政策的积极效应必将在今年乃至今后几年得到进一步显现。

  为引导毕业生确立基层就业、创业意识,组织了企业家进高校和毕业生进企业的双向就业、创业论坛活动,表彰优秀毕业生和基层就业先进毕业生,通过组织就业讲座、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让毕业生了解就业形势与政策,了解企业,了解基层农村,准确就业定位,引导学生树立大众化的就业观念。

  大力实施基层服务项目,与共青团云南省委共同实施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云南省地方项目,与省人事厅启动实施了“三支一扶”项目,今后每年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中招募2000多名志愿者,到边远、贫困县的乡村从事为期1至2年的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参与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选聘了4300多名毕业生到贫困县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这些项目的实施,拓宽了基层就业渠道,为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唱响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旋律。

  (三)完善就业目标责任制,推动了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

  为把国家和省里制订的有关政策落到实处,省教育厅长与各高等学校“一把手”和省教育厅有关职能处室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了普查、整改、复查三个阶段的检查方案,明确了“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以查促管,查建结合、重在提高”的指导方针。明确要求学校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将毕业生就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确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建立健全学校就业工作的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网络建设,提高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严格统计制度,开拓创新毕业生就业工作。07年11月,在各高校自查的基础上,邀请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两次集中听取个高校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汇报,对云南省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就业工作,特别是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检查基础上通过就业领导小组量化考评,表彰了年度先进集体,以奖代补发放奖金150多万元。通过自查、检查、总结、整改、评比、表彰,大大激发了各高校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热情,工作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多数高校实现了就业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就业目标责任到人,就业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订方案,拟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各州、市政府、省直有关厅局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加强就业指导,全面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队伍素质。

  为构建“全程化、全员化、职业化、专业化”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结合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将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的建设作为提升就业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了校级领导、职能部门、院系领导、班主任、辅导员以及专业教师共同组成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将就业指导课纳入正常教学计划,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特点,实施“全程化”的就业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大力推广“全国大学生卫星就业指导专网”,把就业指导课送入课堂。

  采取多种形式对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进行了综合培训。组建了“就业指导专家团”,深入高校进行就业指导,开展就业指导讲座。举办了2007年全省毕业生就业信息化暨就业统计工作培训班,全省50余所高校负责此项工作的就业工作人员接受了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就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选拔了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到兄弟省市考察学习,同时加强与省外重点大学在就业工作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组织了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人员赴澳大利亚等国家考察毕业生就业工作,吸收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全面提高云南省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以人为本,着力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以政策落实来推进“无障碍就业”。配合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为促进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试行了就业见习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计划,帮助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市场就业竞争能力。

  强化以学校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突出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主体地位,大力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全省50多所高校共举办校园招聘活动1000余场次。为帮助贫困生就业,我厅与省人事厅、省劳动厅联合组织用人单位进校园,举办困难毕业生专场洽谈会。

  加快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信息化建设。以毕业生就业网为核心,通过抓好省内毕业生就业二级信息网建设,实现了高校、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有关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初步实现了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网上招聘、远程面试、指导咨询一体化服务功能,使学校就业信息网建设和就业工作信息化服务有了新的发展。到目前,全省高校中有44所建立了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有90%以上的高校设置了就业工作专职信息统计人员。

  回顾近年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各级领导重视、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键。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体制、机制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保证。完善政策体系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核心。财政支撑是落实政策、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经费保障。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毕业生就业指导“四化”是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深入调研、实事求是是创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思想源泉。

  二、困难与问题

  促进毕业生就业是政府的公共职能,也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既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又和招生计划、学科专业设置、就业教育甚至整个高等教育的体制密切相关。当前,毕业生就业工作总体形势趋紧,待就业毕业生人数将继续增大,毕业生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仍将突出,就业市场和就业过程缺乏法制化监管,毕业生就业工作投入仍显不足,就业指导学科的研究和建设亟待加强,一些地方的党委和政府对毕业生就业的责任意识不强,社会各界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够等,特别是监管市场、公共服务的职责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建议:

  (一)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和再就业工程,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纳入整个社会劳动保障工作专项经费,拨付日常工作运转所需经费,用于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鼓励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以及网络维护、档案管理、就业培训、市场开拓等。

  (二)建立和完善人才预测制度。有关部门应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指导服务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人才需求、劳动就业信息资讯。在制度建设上引导学校真正把招生与就业有机地衔接起来,实现供求匹配、良性联动;国家在制度建设上应大力推进并督促高校进行专业及专业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的更新,引导高校紧密跟踪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实际,超前调整专业,加强实践能力培养,提高就业能力,从源头上缓解就业结构性的矛盾。

  (三)通过立法,加大对毕业生就业市场和就业过程的法制化监督。国家要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开设标准、运作方式、管理者的资质、责任等,明确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应具备的资质条件,明确招聘活动过程中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规避招聘活动中的欺诈和违法行为,以保护广大毕业生特别是合同就业、短期就业和灵活就业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四)申请中央通过转移支付,加大就业扶持力度。西部省区农村基层人才匮乏,但财政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投入不足,缺乏有效的面向基层就业的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机制乏力。国家应通过各种形式的转移支付,加大扶持力度,制定国家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五)加大力度,实施积极有效的就业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受编制和经费制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吸纳大学生的数量是有限的,大量毕业生要到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去就业,而多数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原因,许多尚处在人员精简、消肿阶段,民营企业自然成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大空间。但是为节约成本,简化人员聘用手续,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积极性不高。省里应实施积极有效的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吸收高校毕业生就业。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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