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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2020-01-13 来源: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收藏

  西藏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为目标,积极推动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问题,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截至目前,全区劝返12011人(其中建档立卡1542人全部劝返),劝返率达99.58%。

  抓好部署,摸清底数。自治区党委将解决失学辍学问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范围,全力抓好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意见》,教育厅将控辍保学作为解决“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首要任务,完善机制、细化措施,确保控掇保学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把摸清底数作为抓好控辍保学的关键,以建立0—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数据库为切入点,以区域内户籍数据为底数,对上级部门下发的疑似失学数据、建档立卡疑似失学数据进行逐条核查,建立区、市、县、乡四级数据库。在排查过程中,发动各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和驻村工作队员对每条数据进行梳理核实,确保每条数据都能对应唯一户籍人口。

  压实责任,精准劝学。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与各地市人民政府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市县两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切实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 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的通知》等文件,就做好控辍保学、劝返学生安置、学位保障、工作监测等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帐和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及重点监测机制。各地市高度重视,层层压实责任,74个县制订“一县一策”控辍保学方案,并协同教育、扶贫、公安、司法、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力量,与乡镇、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共同开展好劝学工作。

  分类施策,全力保学。各级教育部门和基层干部对照控辍保学台账,深入各村逐户逐人开展“一对一”劝学工作,宣传讲解《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和教育优惠政策,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和学生工作。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各校认真做好劝返学生安置和保学工作。对未入学的6—9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安排到小学一年级入学,统一注册学籍;对未入学的10—12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小学高年级入学,统一注册相应年级学籍并单独编班;对未入学的13—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在初中学校或中职学校注册学籍,集中开设职教班,组织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对小学辍学不超过2年的学生,根据辍学年级安排入学;对辍学超过3年以上的学生,视情安排到小学高年级或初中、中职学校职教班。对初中辍学不超过2年的学生,根据辍学年级安排入学或视情况进行补偿教育。各县教育局会同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残联及中小学校组成残疾人教育评估认定工作组,对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登记评估,一部分送入地市特殊教育学校,重度残疾的就近安排学校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实现所有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覆盖。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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