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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 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

2022-05-07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收藏

  陕西省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着力构建校外培训执法体系,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校外培训监管质量和效能,依法严格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双减”工作扎实开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工委(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厅务会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重要政策等,专题研究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加强对校外培训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协调,每年开展校园开学执法检查,确保执法工作协调组织有力。完善执法机制,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执法公示要求,制定《教育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严格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系统梳理90余项教育行政执法事项的权力类型、承办机构、实施依据及具体责任,并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统一发布平台”予以公开,确保执法决定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注重队伍建设,压实工作责任。统筹优化机构职能和力量配置,省教育厅调整成立政策法规与教育执法处,具体负责教育立法、普法、学法、用法、执法等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科学设置岗位,充实一线执法人员,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质管理,将执法人员名单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开展针对性的学习培训,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业务能力。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陕西省教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及配套实施基准,将行政执法纳入机关依法行政考核,确保执法开展有标准、执法结果有考核。加强普法教育,通过“一封信”和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和引导,针对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双减”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对在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责任。

  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监督。探索运用“互联网+”执法方式,为教育行政执法的集中统一行使提供技术支撑,为实现省市县三级纵向信息贯通、与其他相关执法信息横向贯通提供数据基础。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部署集中专项整治,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培训、虚假宣传等开展联合执法。“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各地组织开展多轮次针对校外培训机构行政执法,全省累计出动各类检查人员2.4万人次,取缔无证无照机构1865所,查处违规培训机构276家;清理学科类培训广告1940个,其他张贴类校外培训广告1876条;治理线上教育培训类违规广告168条,移交相关部门立案18起。宝鸡市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网上巡查系统,实时监控机构培训行为,实现13个县(区)316所校外培训机构网上巡查全覆盖,及时发现查处违规培训行为。建设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推动全省教育行政执法信息衔接共享,着力提升立法、普法、执法管理水平。围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严格校外培训治理,持续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落实、提质增效。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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