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发〔2004〕8号文件、中发〔2004〕16号文件以及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的育人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青海省委教育工委、青海省教育厅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志愿服务意识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激发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情,牢固树立志愿服务意识。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中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到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科建设,为学生志愿服务提供学科依托和理论支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积极选树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在学生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努力建设志愿服务基地,大力推进志愿服务活动
加大志愿服务基地建设的力度,努力建设一大批适合学生志愿服务的基地。积极开展普及文明风尚志愿服务,传播文明理念。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扶危济困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我国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组织学生参加大型社会活动顺利进行的志愿服务,为大型社会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组织以高校学生为主的应急救援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倡导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顶岗实习”计划、师范生“顶岗支教实习”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等项目,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大力弘扬志愿精神。
三、着力推进保障和激励机制建设,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
一是建立健全学生志愿服务培训体系,制订志愿服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对学生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育学生志愿服务的理念,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培养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二是结合实际,设立专项经费,加大对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投入力度,为组织开展学生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三是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评估,定期对学校开展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四是推动学生志愿服务注册工作。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组织。
(责任编辑 刘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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