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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属普通高等院校
深入推进课程建设和改革

2011-10-18 来源:青海省教育厅收藏

  近期,青海省教育厅召开省属普通高等院校课程建设经验交流会。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省属各高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宗旨,以国家精品课程建设为导向,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为核心,以加强师资队伍和教学条件建设为保障,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质量为目标,规划建设,扎实推进,树立精品,全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会议提出“十二五”期间,省属各高校要从八个方面深入推进课程建设和改革。一是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化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的讨论,深入学习、研究现代课程理论,用现代课程观指导课程建设与改革,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刻认识课程建设的意义和内涵,积极探索课程建设的途径。由思想到位,促进人员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为课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思想条件。二是制定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要反映各高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战略和学科、专业特点。要立足于建立合理的知识结构,着眼于课程的整体优化,从构建课程体系、组织教学内容、实施创新与实践教学、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等层面进行系统配套的改革;要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方法的背景下规划教学,把授课、讨论、作业、实验、实践、考核、教材等教学环节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考虑,形成立体化的教学体系。要确定规划建设课程的课目、目标、责任人,制定实施课程建设规划的具体措施,有效指导和落实课程建设。三是加强教学队伍建设。要把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作为课程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也作为衡量、评估课程建设成果的重要尺度。要重视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师资力量配置。要培养或引进高水平、高职称课程主讲教师,重视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以老带新,着力构建年龄、职称、学历、知识结构合理的课程师资梯队。四是深化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认真研究人才培养目标,形成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适应社会需要为目标,以培养应用能力、创新能力为主线设计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优化学生知识、能力及素质结构。要处理好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关系,既强调基本理论和知识的传授,同时注意加强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要倡导知识更新,精选经典内容,将专业理论与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和最新学术成果有机结合,提高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先进性;提炼基础课,加大选修课、实践课比例,多开设短课程,增设科研课,优化课程体系。要以应用性、实践性原则重组课程结构,强化实践教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坚持教学与生产、科技以及社会实践紧密结合,逐步建立起学研产相结合的教学体制和运行机制。五是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是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在教学方法改革上,要真正树立起以生为本的教学理念,积极倡导启发式、案例式、讨论式、研究式的教学,引导和激发学生培养学习兴趣和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实现师生双向互动。教学手段改革上,倡导合理应用信息化技术,鼓励传统常规教学与现代教育技术的科学整合,增强直观教学,提高教学效果。要充分发挥数字化校园、网上教学平台、网上教学资源库的功能,着力扶持和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六是加强教材建设。要出台相应的教材管理文件,规范教材的使用管理。各专业要重视教材规划建设,抓好基础课、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参考书、实验(实践)课教材以及电子教材、教学资源库的配套建设,构建立体化教材系列。鼓励相关有条件的专业直接使用先进的原版教材。鼓励和资助教师编写和参编出版高质量专业教材;鼓励参加教材评奖。七是强化实践教学。要改革实践教学体系,提高实践教学在课程体系中的比例,在理论课程中增设实践性环节,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制定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标准,严格实践、实验课程规范管理。鼓励开设研究型课程,让学生参与科研活动。建立足够的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为学生提高实践创新能力提供优良的平台。八是加强课程管理。各高校要建立各大类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指导课程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课程建设规章制度,积极开展课程改革研究和教材建设,奖励各级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要健全课程负责人制度,加大课程建设投入,加强课程建设的过程监控和目标管理。要高度重视课程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常规性课程评估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课程建设自评自检活动;要积极推行精品课程上网制度,充分发挥数字校园环境和网上教学平台的作用,实现精品课程的教学课件、教学录像等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通过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各高校课程建设水平,达到课程建设目标。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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