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青海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一是召开全省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启动会,把促进中小学校校舍、装备和信息化达标作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后三年间将投入资金48.16亿元,目前工程已进入全面建设实施阶段。二是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工程与布局调整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全省校安工程与布局调整规划总投资76亿元,截止7月底,全省已累计安排校安工程资金82.4亿元,占三年投资计划的108.2%。三是启动2012年-2013年“国培计划”,1604名农村骨干中小学教师及332名幼儿园教师将在青海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省内外高校(培训机构)接受专业培训,11679名中小学教师将通过远程网络形式在岗进行专业培训,四是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资金2.65亿元,覆盖全省42个县,义务教育阶段44.23万名中小学生享受国家惠民政策,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75%。五是进一步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有64.3万名学生(含流动人口、进城务工农民及城市家庭贫困子女)享受国家免费教科书,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人数的87.4%。2012年起,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在原标准上再次提高,西宁市海东地区每生每年生活费补助标准小学达到1000元,初中1250元;环湖地区小学达到1400元,初中1600元;青南地区小学达到1500元,初中1700元,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均享受生活补助。六是认真落实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确定的各项任务。通过争取国家组织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特岗计划”和“国培计划”等项目,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师队伍建设、民族地区“双语”师资培训和教材建设、教育信息化和特殊教育等教育项目的支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到2019年底,全省46个县(市、区、行委)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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