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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推进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8-03-28 来源:青海省教育厅收藏

  完善体系。统筹特殊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和“一校一册”建设规划,实现“一州一特校”和30万以上人口县特殊教育学校全覆盖,逐步实现学段衔接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任务。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逐步形成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纵向衔接,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横向融通的残疾人教育体系。

  建立机制。强化政府责任,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以县级政府为主、多部门协调联动推进特殊教育的机制。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评估鉴定、安置入学工作,残联部门与教育部门共同确定未入学残疾儿童对象。将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

  畅通渠道。支持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加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班),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落实残疾儿童“一人一案”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方式,扩大招收残疾学生规模,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够接受适宜的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等学校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省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提高质量。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按师生比1:3的配置标准配备特殊学校教师,组建盲、聋、培智及孤独症特殊教育教研队伍,对特殊教育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专业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尊重残疾学生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针对性,开设康复课程,推进医教结合。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强化保障。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6000元标准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不足100人的特殊教育学校按100人拨付公用经费。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对不能到校就读、需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开展“送教上门”教育,保障送教上门教师待遇。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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