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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海南州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

2018-05-21 来源:青海省教育厅收藏

  扩大资源供给。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进一步强化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教育布局调整后乡镇、村社闲置的校舍,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等形式,采取“公建民办、民办公助、村办公助”等办法,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鼓励和引导村集体利用国有或集体资源兴办幼儿园,逐步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为主体、民办幼儿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农牧区幼儿入园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加大经费投入。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近五年累计投资2.94亿元,新建、改扩建了一批幼儿园。加大对幼儿园教玩具、生活设备的配备力度,幼儿园办园条件不断改善。认真落实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建立三江源地区教育经费保障补偿机制,对学前一年在园幼儿免除保育教育费,同时给予生活费补助。每生每学年补偿3700元,其中公用经费补助2200元,主要用于免除保育教育费等增加的教育支出,生活费补助1500元。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学前教育二年、三年幼儿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学年补助1200元。

  强化师资建设。将幼儿教师工资标准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按照农区每月不低于1600元、牧区每月不低于1800元的标准发放。开展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工作,全州五县全部纳入省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县,由省财政按照每个保教岗位年均8400元给予省级补助,2017年落实省级资金831万元购买学前教育保教岗位990个。以实施“国培”计划为重点,加大园长、保教人员、保健员、保育员培训力度,近三年学前教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地州级培训共计1961人次,教师整体素质和保教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提高保教质量。积极倡导“游戏化”课堂教学方式,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围绕《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保教活动。部分幼儿园结合自身实际,创办园本教材,形成了独特的学前教育特色。积极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创建省级示范幼儿园4所、州级示范幼儿园28所,引导优质幼儿园积极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监管力度。州、县教育部门专门成立学前教育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将学前教育纳入党政领导班子的目标考核范围。建立完善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狠抓幼儿园园舍、消防设施、饮食卫生、接送车辆、大型玩具及保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监管,并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开展定期巡逻和经常性的检查活动,切实保障幼儿安全和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各县积极制定规范要求,加大检查指导,切实规范办园行为。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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