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重点,不断提升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质量,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努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
大力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连续举办23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通过印发宣传画册、语音资料、发送短信、举办普通话大赛等方式,积极营造人人学说、人人使用普通话的浓厚氛围。连续20年面向广大教师、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务员、窗口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类人员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累计测试35万人次。积极开展普通话普及专项调查,覆盖18个县(市、区),采取面对面访谈、问卷调查、录音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普通话普及情况,推动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本普及目标。实施推普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开展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和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累计培训教师3000名、进城务工人员和青壮年农民2万余人次,助力就业创业和脱贫致富。
切实筑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阵地。把学校作为基础阵地,大力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建立学前教育宣传月、城乡幼儿园结对帮扶、教研巡回指导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水平,努力让孩子在接受义务教育前均能使用普通话交流。开展中小学语言文字达标校建设行动,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强化师生口语交际、阅读诵读和写作能力训练,建设语言文字示范校30所,打造“书香校园”102所、“书法特色学校”425所,着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校园语言文字品牌。开展高校语言文字引领计划,加强语言文字相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合作。发挥宁夏大学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动员近10万名大学生参加推普社会实践。开展师生语言文字能力提升行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万人次。在中小学校开设书法课,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诵读书写比赛活动,引导广大师生规范用语用字。开展三科统编教材使用质量提升行动,中小学全面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实现对教师使用三科统编教材能力培训全覆盖。
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语言文化。大力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组织开展三届“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等,全区30余万人次踊跃参与,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祖国语言文字的学习和热爱,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启动语言资源保护工程,组织编写《新中国语言文字事业70年画册——宁夏篇》,编撰全区70年来语言文字工作的大事件,开展“中国语言资源集·宁夏”语言资源保护课题研究,建设宁夏语言文化资源保护实践中心,为宁夏方言资源的保护、传承、开发和利用奠定良好基础。
不断健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分工协助、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自治区语委成员单位,强化自治区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充实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增强工作力量,切实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组织领导。健全督导评价机制,把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纳入自治区和各市县区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将教师用语用字规范化、标准化与晋升职称、考核评优、优质课评定相挂钩。把普通话测试等级水平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全区新招聘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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