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法治进学校”工作开展以来,塔城地区教育系统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加强“法治进学校”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一是立足主渠道,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常规工作。地区各学校在抓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过程中,重视法律常识课程建设,明确法律常识课程建设的“143”工作目标,即抓住“以课堂教学活动为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坚持“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老师,课时有保障”;做到“现实性、多样性、渗透性”。个别学校还结合实际,自行编印法制教育教材和讲义,组织教师深入班级轮流宣讲,使法制教育深入课堂、贴近生活,使学法,用法成为师生内在的迫切要求和自觉行为。
二是坚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五结合”,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手段。利用“五结合”,即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公民素质教育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护青少年权益有机结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有机结合、学校教育与部门工作相结合的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
三是密切联系,加强合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目前,地区各中小学都聘有公检法的专业人士担任法制副校长。各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学校上法制课,宣传法制、法规,并结合社会上的违法犯罪案例,以案释法,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教育,对出现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部分学校法制副校长还积极参与制定学校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帮助加强学校与周边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建立了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协助学校做好周边治安秩序的综合整治工作,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净化学校的周边环境,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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