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教育局紧紧围绕“民生建设年”有关精神,积极探索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服务及管理新办法、新思路,通过实施四项措施,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按时入学。
一是统筹安排,创造条件。天山区教育局成立了促进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领导小组,积极协调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同时按照统筹安排、就近入学的原则,联合街道、社区实行流动人口子女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合理分配学校,有效保障了流动人口子女及时入学。仅本学期开学至今,天山区教育局已统筹安排200余名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180人。辖区各学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收并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目前已累计安排流动人口子女450余人入学,其中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360人。
二是关心帮扶,控辍保学。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减免书费、作业本费并提供助学金。自治区2009年为天山区农民工随迁子女下拨中央奖励资金312万元,惠及16503人;2010年下拨261万元,惠及17410人。本学期天山区为1976人提供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95.52万元,其中天山区政府投入18.98万元,用于解决家庭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同时,天山区教育局积极为家庭困难的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免费教材,仅本学期已为9159人提供免费教材,投入经费40余万元;天山区各中小学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定期对流动人口子女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方面的指导,增强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促进家庭与学校的沟通与协调;鼓励和支持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家庭困难接受义务教育的流动人口子女开展捐资助学,“手拉手、送温暖”,“一帮一、结对子”等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帮助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三是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出台了《天山区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管理暂行办法》,在流动人口子女就学、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要求,在制度上为促进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提供了有效保障;实施教育进社区,将入学手续从“七证”简化为“三证”(暂住证、预防接种证、暂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合法居住证明,其中转学学生需提供转学证),流动人口子女提供“三证”并在社区登记,由社区负责办理各项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送至本人,使流动人口切实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和便捷的服务;同时,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就读,在各项政策上对民办学校予以倾斜;辖区内各学校积极组织班主任、校医对流动人口子女进行心理辅导,使其尽快适应并融入班集体,并通过家长会、专家讲座指导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教育。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辖区内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有关流动人口子女就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重要性的认识。采取街道与学校联合宣传,使流动人口及时了解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举措。从本学期开学初至今,天山区各学校累计接待家长咨询4000余人次,各街道、社区累计接待家长6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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