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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在疆顺利实施

2012-01-1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收藏

  在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大力支持下,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彩票公益金3亿元,开展2011-2012学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以下简称“励耕计划”),并将新疆列为试点省区。2011-2012学年,国家共安排专项彩票公益金15028万元,专项资助新疆家庭经济困难教师15028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6%,资助标准为每人1万元。根据励耕计划“公开透明、量入为出、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新疆资助工作面向全区,并向南北疆七地州、国家级贫困县、受重大自然灾害地区适当倾斜,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资助对象包括自治区公办中小学和中职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和特岗教师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同时兼顾特困退休教师。

  为了把好事办好,尽早让新疆家庭经济困难的教师受益,2011年11月17日,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在疆试点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了自治区实施“励耕计划”的有关政策、组织原则和程序步骤,对励耕计划在疆试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自治区教育厅成立了“中央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在疆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在疆试点管理和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时间、程序进行评审。2011年12月8日,自治区教育厅完成了全区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报送了15028名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的材料。经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审核、公示,15028名受助教师符合申请条件。2012年1月4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15028万元资助金全部拨付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在2012年1月15日前后按每人10000元的资助标准发放给受助教师。2012年1月16日,自治区召开了新疆2011-2012学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资助金发放仪式。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张保庆、自治区党委常委尔肯江?吐拉洪、自治区副主席靳诺、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孙胜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华、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赵德忠、教育厅副厅长马文华等领导出席发放仪式。自治区4个受助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以及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和吐鲁番地区30所受助学校代表、37名受助教师代表参加发放仪式。

  张保庆理事长代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在发放仪式上做了讲话,详细介绍了中央实施“励耕计划”的目的、意义以及工作原则、步骤等,他特别强调了这次将新疆困难教师列为“励耕计划”资助对象所蕴含的特殊意义,对新疆的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尔肯江?吐拉洪常委代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对新疆家庭经济困难教师给予的无私帮助表示感谢。他在讲话中深刻阐释了“励耕计划”作为民生工程在疆试点的重要意义,并强调要借实施“励耕计划”的有利时机,把党和政府惠及广大教师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充分调动各族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关爱教师、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编辑:傅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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