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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博州教育局突出重点 加强监督不断优化政风行风环境

2012-02-10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收藏

  2011年,新疆博州教育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紧紧围绕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抓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有力地促进了博州教育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切实维护了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

  一是扎实开展教育内部审计工作。做好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坚决制止乱收费现象,并多次联合审计、发改、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教育基础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进度及预决算的情况,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规划调整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问题。2011年,博州通过委托审计机构及审计事务所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清理情况审计1项,送审额636.04万元,核减138.09万元。完成基本建设审计3项,送审额1703.74万,核减113.2万元。

  二是继续加大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认真落实教育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内部监控,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2011年春季和秋季开学后,博州教育局组成专项检查组,就全州各学校、幼儿园收费、教师有偿家教等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2011年,博乐市和精河县被自治区命名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

  三是狠抓教育民生政策的落实。紧紧围绕博州22项民生工程,重点开展了针对各类资助政策、办学行为、双语教育、安全生产等十余项内容的专项督导检查,有力地督促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各项政策。2011年,博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保障经费3009.6万元,免除城市中小学学杂费229.6万元;落实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学生助学金472.97万元;落实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资金84.93万元;落实优秀大学新生奖励金21.6万元。

  四是逐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全州23所民办教育办学机构的管理服务工作,集中表彰了6所优秀民办教育机构;严格审核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广告,查处违法办学机构3所,进一步规范了民办教育办学机构的办学行为。

  五是不断完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结合实际制定了《2011年自治州教育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对评议的范围、内容、方法、时间安排以及组织领导等做出明确要求。从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聘请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13名,并适时组织监督员深入基层,在指导检查业务工作的同时,与所辖各县(市)教育局、各学校座谈、交流,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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