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市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围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让城乡居民学有优教”目标,坚持学校建设与体制改革并进,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强化政府统筹,建立教育公平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市政府将每年9月份第一个周确定为教育工作周,召开优先发展教育大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等,到目前为止共出台《关于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的意见》近10个文件,鼓励加快改革创新。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2009年以来,市本级投入30多亿元加强农村教育发展。对财力困难的区(市)重点项目建设,2012年前,市本级负担70-80%的资金。
三是强化考核保障。成立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加大考核力度。教育考核在全市考核中的权重是2004年的3倍。
二、立足学有优教,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一是着力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制定学前教育条例,出台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建立公办园生均拨款制度、普惠民办园生均补助制度和农村园改造奖补制度。2011年以来,累计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50所,提供优质学位 11万个,另有普惠性民办学位13300个,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比例达到73%以上。
二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全域均衡发展。全市投入70多亿元,统筹推进标准化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2012年全面启动现代化学校创建工作,1/3以上的中小学已经达标。
三是不断完善就学保障机制。坚持公、民办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一视同仁,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以及中职学生学费,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教育。2013年投入近4.1亿元,资助从学前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三、加快改革创新,努力破解制约教育公平的瓶颈问题
一是推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试验。推广“区域学校一体化发展”、“名校集团化办学”、“高校辐射中小学”等,加快缩小校际差距,已经推出一批即墨28中集团等优质学校教育集团和高校辐射中小学试验成果。
二是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出台新一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从2012年级入学初中学生开始,推行学业考试成绩完全等级评价、允许学生多次考试和提前考试、按学科等级组合录取等举措,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动创新人才培养。
三是深化教育干部制度等改革。实行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实行45岁以下校长评定高级及以上校长职级应有农村或薄弱学校任职、任教经历制度,以及特级校长帮扶2-3所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制度,促进中小学优秀校长在区域内有序流动。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