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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

2017-06-09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收藏

  实施法治引领,推进政府依法管理。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实施《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学校、社会权责。成立审批执法处,建立教育、公安、工商、民政等12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建教育违法行为社会监督员队伍,形成教育内部综合执法、部门协同执法、社会广泛参与的行政执法格局,2016年共开展现场执法37场,有效维护了教育秩序。

  实施清单管理,推动学校自主办学。制订落实下放权力清单,将副校长聘任、内部机构设置和干部聘任、财政性经费预算管理、招生和校企合作、教育教学管理等14项管理权限下放给学校。推行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要求学校对下放的自主管理权限、重大决策事项和涉及师生利益的事项,逐项梳理依据和工作流程,明确办理机构和职责,面向社会公布。实施底线清单管理,设置42项底线管理指标,并依据《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校级干部问责暂行办法》,明确对校级干部故意或过失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等36种情形实行问责,更好地激发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活力。

  实施多元治理,推动学校开门办学。鼓励和引导向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让渡权力,中小学校全部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和校务委员会,建立教师、家长、学生、社区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学校治理机制,通过设置值周校长和校长学生助理、成立教师或学术委员会等形式,推动实现学生自我管理和教师学术自治。在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基础上,将评价权和监督权更多地交给社会,建立完善教职工、学生、家长、同行等组成的四位一体的学校评价机制。建成教育系统群众满意度网络测评平台,每年两次向社会和学生家长致信主动征求意见建议。积极探索专业机构评价学校教育机制,依托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市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中心”,建立包括课业负担、教学质量、体质健康在内的教育质量监测机制,监测范围目前涵盖小学、初中数学学业水平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兴趣特长发展状况,并在职业学校机电、会计、数控等专业开展评估。

(责任编辑:刘潇翰(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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