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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教育

2017-11-20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收藏

  落实法治教育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总体计划,每学年制订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方案,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有序开展。把法治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大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在语文教学中渗透《语言文字法》的教育,在科学课中渗透《环保法》的宣传等,切实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学段特点每周或间周安排1个法治教育课时,明确法治教育课时不得被其他教学内容占用,并把落实情况纳入政府教育督导常规内容,确保专课专设、专课专用。

  完善法治教育载体。为全区中小学生提供统一的《法治教育读本》,作为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免费教材。把法治教育课程纳入校本课程开发体系,开发《少年法律学校校本教材》《法在身边》等法治教育校本教材,将《今日说法》《法律讲堂》《天网》等法治节目被搬进法治教育课堂,作为法治教育的素材。各校通过开辟法治教育长廊、法治宣传电子屏、红领巾法治宣传广播站等,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培养法律意识。2014年以来,区普法办公室向全区中小学校免费赠送法治宣传资料,将法律知识与现实案例有机结合,在学生中推广法治趣味阅读。

  丰富法治教育活动。定期组织法治教育主题班会,通过案例解析等形式以案释法,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组织学生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开展模拟法庭、法治手抄报比赛、法治征文、法治漫画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组织“大手小手互牵”、“每周带法回家”活动,推动中小学生和家长互动式的法律学习。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利用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资源创建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学生参加常见案件的庭审观摩活动,近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拓宽法律视角。

  保障法治教育实施。统筹安排法治教育专项经费,支持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教育普法网站建设,推动教师法治培训和法治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各学校在年度经费预算中,设专项法治教育经费,保障法治教育活动正常开展。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各学校配备至少1名专任法治教育课教师,班主任、语文教师、德育教师等科教师承担兼职法治教育教师的责任。选聘147名政治素质强、思想作风好、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优秀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作为兼职法治教育副校长,为全区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

(责任编辑: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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