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出台《关于深化服务型教育体系建设加快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若干意见》,确定到2012年,初步构建起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培养和培训体系完善、激励和保障机制健全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工作格局。根据《意见》精神,宁波市将具体实施六项举措。
一是基本建成20个符合宁波地方支柱和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的服务型教育重点专业。重点专业申报具有国际或国内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培训资质,一经认定,宁波市将给予每个重点专业300万元至500万元经费资助,获准为国家部委定点的人才培训机构,可以在原资助资金的基础上翻倍追加投入。
二是引进和开发200种面向宁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培训教材。在引进国内外著名院校、培训机构教材的基础上,合作开发100种体现宁波地方特色、突出先进性实用性的系列教材,带动院校的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鼓励院校、培训机构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研究机构和培训机构等开展合作,引进和开发100种体现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核心能力的职业(执业)资格培训教材。
三是引进和培育20家具有知名培训品牌的国(境)内外高端培训机构。从2008年起,具有国际知名培训品牌的境外培训机构总部设在宁波或在宁波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享受市政府一次性给予的100万元或50万元启动经费资助。职业培训机构年培训量达到一定规模且培训项目符合政府补助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考核后,可享受市政府补助,并纳入先进评选表彰范围。
四是基本建成2个由政府主导、面向社会的先进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面向社会、机制灵活”的培训平台运行机制,鼓励行业企业、国(境)内外高端培训机构参与合作,立足宁波、服务浙江、辐射长三角,建成集培训、鉴定、信息服务和项目开发为一体的多功能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院校师生、企业职工和其他社会人员提供开放式职业技能培训。
五是培养5万名以上具有国际或国内中高端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双证书”人才。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积极推行“双证书”教育和“双层次”人才培养,鼓励专业教师参加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培训与考证,获得国际或国内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由所在学校给予一定专业技能岗位聘用津贴,学生获得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经审核可享受不高于培训考核费用50%的补助,家庭经济困难者可享受免费培训。
六是培养20万名以上中高级技工,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万名以上。定期组织开展全市职业院校、企业职工技能大赛和“十大甬城名技师”、“百名甬城金白领”、“百名甬城金蓝领”等评选活动。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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