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案例

学会自护才有真安全

2012-03-25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记者 史望颖 通讯员 周浩

  近日,“妈妈洗澡煤气中毒,5岁胡金龙连拨求助电话救了妈妈”的事情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这件事让我们对一个5岁幼儿刮目相看的同时,也引起我们反思:很多孩子在遇到困难时只会哭或盲目等待家长救援,而不会向外求助。所以,积极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救技能,有时候往往比家长和老师的百般呵护更重要。记者日前走进了胡金龙所在的宁波市海曙区中原艺术幼儿园。

  “龙龙平时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但他这次在突发事件前没有慌乱,表现得很勇敢,给其他小朋友树立了榜样。我们也一直要求孩子一定要记住家里电话以及老师的电话号码,这次算是派上用场了。”胡金龙的班主任于海丹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胡金龙临危不惧的表现,离不开幼儿园平时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该园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以“情境扮演”、“角色体验”等寓教于乐的形式,把危险事件编成童话故事,让孩子根据自己的日常生活经验来进行角色扮演。通过与同伴相互交流探讨,教师正确的引导,使孩子在娱乐中获得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以及保护他人的能力,使幼儿在了解有关自救自保知识的同时掌握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得以运用。各班教师还把安全提示语编写成儿歌教孩子诵读,这样不仅印象深刻,而且多次重复演练以后,孩子可以在危险来临时更有应对危情的准备。

  安全,作为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关系到幼儿的生命健康,牵动着父母、老师和许多人的心,广大幼教工作者应予以高度重视。

  幼儿由于年龄特征与生活经验等方面的原因,遇到险情时身心难以应付,所以求助是幼儿自护的最好方法。而能否获得帮助,与幼儿的求助技巧有很大关系。5岁的胡金龙在危险中的表现,并不是这个孩子有多聪明,而是他掌握了一定的求助技巧。记者在中原艺术幼儿园采访时,随机找了6个小朋友,他们都能在第一时间报出家长和老师的手机号码。中原幼儿园园长赵琼说:“事故常常发生于瞬间,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幼儿的防范意识,对幼儿进行初步的、最基本的安全教育和指导,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是安全教育工作中所不可缺少的。只有正确掌握应急处理的技能,才能让损失降至最小。”

(责任编辑:宋成龙)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