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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立以县为主、市域调剂、省级统筹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2016-09-06 来源:教师司收藏

  一、加强省级统筹,健全补充机制。完善招聘办法,可以县(市、区)为单位,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招聘。启动免费师范生全科教师培养计划,3年培养1万人,学生毕业后确保有编有岗。实施乡村学校短缺学科补充计划,2年补齐。从2016年起,每学年安排1.4万名师范生到52个财政困难县乡村学校实习支教,省财政每人每月发放补贴400元。

  二、创新编制管理,强化市域调剂。对有空编的中小学,做到有编即补。对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的,小学按每班2.4名、初中按每班3.7名配备教职工。对承担教学改革任务、育龄女教师较多等情况的中小学,按不超过5%的比例适当增加教师编制。设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现有编制总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总量的县(市、区),可在县域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补充;县域内难以调剂的,可在设区的市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2016年6月,全省核增中小学教师编制1700多人,调配分流富余教师、教辅人员16470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8401 人。

  三、推行县管校聘,优化教师配置。2015年启动试点,2016年省政府发文全面推行。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师资的统筹配置。引导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每年交流轮岗的教师不低于符合条件的10%。加大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交流力度,5年内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县域内教师交流,不再申报用编进人计划。截至2016年6月,全省116个县(市、区)发文明确了实行县管教职工编制、人员经费、岗位设置、交流轮岗,校管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考核奖惩,编制部门管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岗位总量,教育部门管编制岗位调整配置、分配到校的管理机制,大部分县(市、区)建立了中小学教师交流管理机构。145个县(市、区)出台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2016年,全省计划交流轮岗校长1096人、教师20911人,其中城镇学校向乡村交流教师12256人;安排1350名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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