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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语委将举办“我们的节日·端午诗会”活动

2008-05-26收藏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国家语委等部门《关于以传统节日为主题开展经典诵读和诗词歌赋创作活动的通知》要求,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与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辽宁省《关于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的实施意见》,具体部署全省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按照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省教育厅和省语委于2008年端午节期间举办“我们的节日?端午诗会”(晚会)活动。晚会将以端午节的民风民俗及其文化底蕴为核心,以诗文和音乐的独特艺术表现样式为载体,以大中小学师生为演出主体,弘扬民族文化,咏怀仁人志士,追溯民族英魂,激发爱国主义情感。这台节目由辽宁教育电视台承办,于2008年6月8日在辽宁教育电视台播出。

  在全省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是辽宁省落实党的十七大“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激发全社会对中华优秀文化、祖国语言文字的学习和热爱,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提升广大公民和青少年的道德素养和语文素质,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净化社会风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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