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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建设倍受社会关注

中央专项经费一分钱都不能用于盖房子

2008-03-26收藏

  教育部3月25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主要介绍了“211工程”的建设情况,此前在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提前进行了通知,短短几天网民们提的问题已超过了600条。

  有网民问,“211工程”学校是否应该考虑实行优胜劣汰,考核不合格的就淘汰出局?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郭新立表示,在“211工程”的建设管理办法当中,明确规定实行优胜劣汰的机制。但是应该指出的是,进入“211工程”的学校,对这一工程建设都非常重视,每次验收,这些学校的成绩都非常优秀。今后,在三期建设中依然坚持这一原则,发现不合格的立即淘汰。

  有记者问,“211工程”三期建设对师范大学有没有倾斜,有没有考虑对跟基础教育有关的项目多投入一些资金?郭新立说,对于师范大学的建设,在“211工程”里面还是受到重视的。“九五”、“十五”期间进入“211工程”的共有6所师范大学,有教育部直属的师范大学,也有地方的学校,如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后来又增加了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我们特别希望这些师范大学能够建设一些与基础教育有关的重点学科项目,像课程教学论、教学原理、教学方法,包括教育技术学等学科,既保证了重点建设,又都是直接用于教育的,三期建设肯定还会坚持这一点,支持师范教育的发展。

  还有人提出,从资金使用上来看,“十五”期间与“九五”期间相比,用于重点学科建设的资金明显增加,用于基础建设的资金减少,还增加了师资队伍建设的资金,这一转变背后的原因是什么?郭新立说,“九五”期间我们明确规定,中央专项经费投入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只有极少的经费用于基本建设,到了“十五”期间大家认为这些经费要更多投向重点学科建设。因此,“十五”期间作出规定,所有中央专项经费一分钱都不能用于盖房子,将来三期建设我们依然会坚持这个做法,经费主要用于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等。

摘自:《中国教育报》 杨晨光 2008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 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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