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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两基”攻坚工作专题报告

2007-11-10收藏

湘西自治州“两基”办

(2007年9月22日)

  (一)州情概况

  我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湘鄂黔渝四省市交界处。全州辖7县1市、164 个乡镇(办事处)、1975个村,总面积1.5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70万人,其中以土家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75.3%。我州是湖南省唯一进入国家西部大开发范围地区和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地区,也是湖南省湘西地区开发重点地区和扶贫攻坚主战场。全州7个县均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1个市是省重点扶持的县级市。2006年,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6.3亿元,财税总收入15.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62元。目前,我州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998所,其中普通中学190所,小学1538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共有在校学生533396人,其中初中生139934人,小学生259177人,特殊教育学校学生273人;共有教职工36283人,其中普通中学10918人,小学13837人,特殊教育学校65人。

  (二)“两基”概况

  我州1992年经国家验收基本普及初等教育。从1996年开始,在巩固提高“普初”的同时,采取以乡镇为单位区域推进、分类指导、逐年验收的办法,推进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1998年,经国家验收我州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1999年开始,以县市为单位整体推进“普九”工作。2000年,经省政府验收我州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01年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等法规和政策,继续坚持“两基”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农村教育的重点地位不动摇,采取一系列措施,巩固“两基”成果,提高“两基”水平,各项指标达到、超过或基本达到国家验收标准。1999年,我州被国务院授予“中华扫盲奖”;2001年,我州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推进“两基”成就奖,州教育局被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联合授予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我州被省政府授予“普九”年检先进单位。2007年,全州“普九”工作通过国家督导检查合格;全州“两基”人口覆盖率为100%。

  二、我州推进“两基”工作的主要特色与亮点

  我州“两基”工作能取得诸多喜人的成效,得益于全州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其中最主要的特色与亮点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建设。

  (一)大力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我州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六年规划、三年实施”的要求,计划从2004-2006年,投资33249万元,建设项目校308所土建项目707个,完成建筑面积610743平方米。该项工程从2004年9月启动后,到2006年底,全州共投入资金投资28646万元,全部完成建设任务。通过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我州一是新增8万个学位,解决了全州学位不足的矛盾,农村中小学的教学用房、学生生活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基本得以解决;二是保证了学时,满足了确需寄宿学生在校寄宿的需要。寄宿制学校建设前,我州农村中小学70%以上的学生都是走读,现在农村中小学73%的学生已经寄宿;三是集中了近4万名村小三年级以上学生到中心完小读书,集中了师资和教学设备,全州受益的农村中小学生达30多万人,较好地适应了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此项工程建设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好评,国务院信息中心、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民族报》等20多家媒体相继对我州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做法和经验作了全方位报道;2006年2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04年、2005年全省为民办8件实事工作情况,我州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之一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因为成效显著,省政府特将州教育局和州教育局计财科长刘如云分别作为2004年、2005年全省为民办8件实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给予刘如云记个人一等功;2006年11月23日至24日,在广西召开的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现场汇报会上,州政府领导代表我州将全州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作了介绍。我们的主要经验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县市分别成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发改、建设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抽调了一批懂教育、会管理、能吃苦、有专业特长的人员负责“工程”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的项目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责,实行“问责制”,如教育部门承担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主要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州政府和县市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纳入对县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为狠抓落实,州委、州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寄宿制学校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州委书记童名谦和分管教育副州长梁秋松亲自带队,组织州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深入县市项目校的建设工地,积极宣传政策,认真调查研究,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检查工作,解决问题;州教育局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列入全州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局长秦平、分管副局长余清海带头跑上汇报,跑下调研、督查,左右协调;州项目办工作人员起早贪黑地穿梭在建设工地上,全州每一个项目工地上都留下了他们辛劳的足迹;各县市委、政府主要领导也高度重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如时任古丈县委书记彭武长亲自协调建设中的问题,具体指导建设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科学制定规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入学、扩大规模、提高效益、先建后撤并”的原则,首先对全州中小学布局进行了调整,小学由2003年的2200所调整为1700所左右,初中和九年制学校由2003年的165所调整为170所左右。通过调整,扩大了乡镇中心小学和初中的办学规模,减少了村小学和教学点。按照调整后的学校布局,制定了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并在建设过程中针对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将规划具体到乡镇、到学校、到项目。同时在总体布局上,考虑分布合理,位置适中;在项目选择上,优选安排教学用房和学生生活用房;在工程设计上,按照“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原则,将教学与生活用房,校园建设与图书、仪器设备、体育设施的配套建设统一规划,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三是捆绑建设资金。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握紧拳头保重点的原则,我州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将中央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危房改造资金、外援资金、希望工程资金以及各项学校建设专项资金捆绑使用。这些资金均由州县财政专项调度、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同时,州政府制定了优惠政策,规定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涉及的行政性收费项目,除按最低限额收取上交省的费用外,州、县市各部门的费用一律全免;服务性收费项目,只收成本费。这一政策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节约建设成本800余万元。

  四是强化项目管理。首先是建立专门班子。州、县市均成立了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一批懂教育、会管理、能吃苦、有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负责“工程”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的项目的实施工作。其次是明确建设责任。州政府明确了州、县市长是“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发改委、建设和财政部门的负责人是项目的管理责任人。对工作不力、管理不严、违章操作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人为因素影响工程进度、延误工期,挤占、挪用、滞留“工程”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第三是突出民族特色。在平面构图、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屋面形式、墙饰、栏杆饰、檐饰、局部装饰以及地产建筑材料的应用上强调突出民族特色,并把作为一项审批的前置性要求。第四是狠抓典型带动。2006年4月20日,我们在龙山召开了全州中小学校建设工作现场会,专门总结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推广龙山县在学校建设方面“三高”、“三早”的经验和作法(“三高”即高起点布局规划、高效率推进建设和高标准规范管理,“三早”即早确定项目、早作出具体安排和早启动工程项目),并部署了下一阶段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第五是狠抓督导检查。相关部门和州项目办经常对项目的立项、设计、勘查、招(议)标、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确保了此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是加强后续管理。第一,2007年1月,州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州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现场会”,各县市主管教育的副县长、各县市教育局局长、州直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吉首市双塘中学、马颈坳小学和凤凰县第四中学三个寄宿制学校现场。三个现场从学校管理、生活后勤管理、教师管理及校舍管理等不同侧面提供了很好的经验。第二,2007年3月,我州出台了《湘西自治州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要求各县市及时传达并贯彻到辖区内每一所寄宿制学校,并根据本办法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县市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督促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制定健全各项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寄宿制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第三,2007年5月12日至14日,我州举办了“全州农村寄宿制学校校长培训班”,407名校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会议,州教育局局长秦平、副局长李建平、余清海、杨世全分别就寄宿制学校的宏观管理、教学管理、后勤经费管理和人事管理等进行了专题辅导,内容涉及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第四,各县市人民政府将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了领导亲自包片、加大指导和督查等具体措施,加大了寄宿制学校管理力度,并将寄宿制学校的目标管理作为了衡量教育目标管理的重要指标。

  (二)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房建设

  多年来,由于国家没有投入资金建设教师住房,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且条件差。据统计,到2006年底,全州农村中小学校有教职工21476人,共有教职工住房260756平方米(其中套间4591套,135600平方米,单元式住宅2217套,125156平方米),仅有教职工住房260756平方米(且大部分住房陈旧破烂,有的还属危房),仅解决8612名教职工住房,还有许多教职工无房住。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教师住房困难问题,为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切身利益,缩小城乡教师待遇差别,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决定从2007年起,投入资金7285万元,用两年时间,改造、维修和新建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2602套,完成建筑面积15万余平方米,基本解决全州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困难问题。该项工程从2006年12月启动后,截至2007年9月12日,共启动项目校45所(823套),投资规模达2994万元,启动面积55418平方米。我州的具体作法是:

  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州里成立了湘西自治州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州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建设的协调、统筹工作,各县市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落实了工作人员,明确了工作任务。

  二是制定了建设规划。各县市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制定了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州教育局长秦平、分管副局长余清海、计财科长刘如云分别带领技术员深入全州8县市各项目校,对照规划的建设项目逐一核查,完善规划设计,既使新建、迁建和改扩建学校土建项目的选址考虑了安全、安静、便利、卫生等因素,有利于防灾和安全疏散的需要,又使新建、迁建和改扩建学校土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更加合理。2007年3月23日,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建设局下发了《湘西自治州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州教发〔2007〕15号)。

  三是多渠道筹措了资金。为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我州决定从2007年起,按照“政府统筹、个人垫资、产权公有、以息抵租、周转使用”的原则,由政府负担50%的建设资金,教师个人垫付50%的资金,实行农村教师公转住房建设,教师工作调动后,由续住教师再垫付50%的资金退给调动的教师。针对农村教师经济状况,我州还要求从2007年起,各县市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全面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的个人筹资部分,可由本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已有吉首、泸溪、花垣、古丈、龙山5县市落实了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

  四是积极实施了建设项目。按照州教发〔2007〕15号)要求,我州积极采取措施,积极实施项目建设。花垣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今年县财政预算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建设安排500万元,对全县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建设比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惠政策执行,并计划由县教育局牵头,学校组织,统一向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300多万元,帮助教师解决大部分垫资款,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使此项工作走到了全州前列。截至2007年9月12日,该县已启动6所项目校7个土建项目,开工面积7273平方米,合计资金381万元,开工项目、面积和资金均超过规划数的三分之二。

  三、“两基”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我州“两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使我州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但我州农村寄宿制学校硬件建设完成后,其内部设施设备还十分缺乏,信息技术教育设备、课桌椅、学生床铺、图书仪器等严重不足。据测算,添置这些内部设施设备,全州需资金1.2亿元。二是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救助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两免一补”政策规定“一补”由地方政府承担。我州推行寄宿制后,义务教育阶段有近30万学生寄宿,其中有10万余贫困生,若以每生每年补助400元生活费的标准计算,全州每年需补助生活费4000万元。尽管我州财政十分困难,但仍设立了政府专项救助资金,加上每县市40万元少数民族助学金,每年用于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也只有510万元,其资金缺口很大,不利于“普九”成果的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三是高中阶段教育相对滞后,与义务教育的发展不相适应,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国家和省应进一步加大对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对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在学校建设项目等资金安排上予以重点倾斜,帮助民族贫困地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同时,对民族贫困地区“两免一补”中的“一补”由地方政府全部承担改为由县以上各级政府按比例分担,帮助民族贫困地区进一步巩固提高“普九”成果。

  2、国家和省应高度重视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困难问题。对民族贫困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应出台相关政策,着力解决经费投入等问题,以此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州将继续坚持“两基”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农村教育的重点地位不动摇,坚持科学发展观,自强不息,求真务实,勇于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我州“两基”工作上新水平,努力开创我州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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