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教两基办〔2007〕39号
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你办《关于“两基”攻坚专题总结报告的通知》(攻坚办函〔2007〕7号)精神,现将我区“赶队会与倒排工期”、“地方政府‘三个增长’的落实”、“十大教育工程大会战”、“支教工作”等“两基”攻坚专题总结材料呈上,请审示。
附件:1. 广西“赶队会”与“倒排工期”专题总结报告
2. 广西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情况专题总结报告
3.广西十大教育工程大会战专题总结报告
4.广西支教工作专题总结报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采取有力措施 加快建设进度
确保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质量
――广西“赶队会”与“倒排工期”专题总结报告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帮助下,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区“两基”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1998年全区已实现“扫盲”达标。到2002年底止,全区有69个县(市、区)实现“两基”达标,人口覆盖率71.8%。但是,我区经济欠发达且发展不平衡,人口众多,教育历史欠帐多,尽管中央和自治区先后组织实施“危改”、“义教”、“边境大会战”等专项工程,使我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有了很大地改善,但与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仍有较大的差距,截至2003年底年,全区尚有41个县(市、区)未实现“普九”目标,这些县大多属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并主要分布我区的大石山区。为此,国家决定在2004至2007年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以实施“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寄宿制工程”)为突破口,加强西部农村中小学建设,保障“两基”攻坚县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解决好这些县新增初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加大对现有学校的改造力度,使确需寄宿的山区和边远地区学生能进入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我区“寄宿制工程”总投入资金69037.7万元,其中中央投入60000万元,地方配套9037.7万元。建设项目学校599所,新增建设面积117万平方米。“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为我区“两基”攻坚工作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我区按照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在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实施,经过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2006年12月底,我区在全国率先完成所有土建项目并交付使用,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我区如期实施“两基”攻坚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确保我区在2007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提供了保障。在“寄宿制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了所有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
(一)各级政府均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项目管理网络,为项目实施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加强了领导。在项目实施期间,多次组成督查组赴项目进行专项督查,落实领导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三)落实责任。落实市、县长为第一工程建设责任人、落实每个项目的具体责任人、以特事特办的办法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四)从自治区到市、县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项目市、县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增强约束力,增强责任感。
(五)自治区项目办建立了自治区级项目专家库,有近50名专家可以为项目提供技术指导、检查、评估、验收等服务。
二、精心组织,认真论证,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保证投资建设计划的科学性,提高投资效益
从制定规划开始,我们就提出了工程建设与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撤并了一批办学条件差、办学质量低、学生人数少的校点,建设和完善了一批寄宿制学校,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有效地提高了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促进了项目县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要求,凡是建设初中项目的,必须将校园总体规划报自治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才能开工建设,小学项目的校园总体规划必须报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才能开工建设。
三、所有项目实行倒排工期,县领导挂点负责制
为加快进度,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我区要求各县区对所有项目进行倒排工期,明确开工、主体建设、竣工时间,同时要求县领导对项目挂点负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要求将倒排工期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挂牌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通过倒排工期制度,落实责任,确保所有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确保每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负责,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质量和进度(倒排工期样表详见附件阳朔县倒排工期表)。在阳朔县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阳朔县属著名旅游景点,建筑上必须按照小青瓦、白粉墙的壮族民居建筑特点,突出民族特色设计,由于2005年―2006年阳朔县建设项目多,县设计院考虑到教育项目设计费较低、项目小,因此在设计人员安排上首先考虑城建、房地产开发等大项目,然后再考虑教育项目设计,导致“寄宿制工程”项目设计迟迟未完成,项目无法开工建设。通过建立倒排工期、领导挂点责任制度的建立,挂点县长、建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要求设计部门限期完成教育项目设计,从而确保了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四、采用定期召开赶队会措施
为提高各地对项目实施的重视程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我们采取了对进度慢、资金到位率低、存在较大问题的县区召开赶队会制度。对于项目进度排在全区后10名县(市、区),要求项目县(市、区)、市主要领导向自治区进行专题汇报,说明进度缓慢的原因和加快工程进度的计划和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市长、县长重视,协调相关部门为项目实施开绿灯,从而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2005年下半年,我区“寄宿制工程”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也进入了攻坚阶段,各县同时面临着建筑材料价格上涨,项目管理人员缺乏,建筑材料、建筑工人短缺等诸多困难,个别县由于工作不积极主动,导致项目进度停滞不前,严重影响全区项目进度,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3个月召开赶队会,自治区吴恒副主席、教育厅余益中厅长亲自主持会议,参加赶队会的市、县一把手在会上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项目进度做承诺,确保按时完工。通过赶队会进一步落实责任,市、县领导亲自抓项目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在第3次赶队会上,以前存在因工作不积极主动、部门协调不好等导致进度慢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参加赶队会的市、县都属于存在基础超深、地质条件差需变更建设地点,仍在建基础的项目县,其它各县项目均已进入主体建设后期或装修阶段,赶队会制度有效的促进了全区各地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了项目的如期完工。
五、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们规定,土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由项目县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县成立由教育、财政、计划、建设、招标办、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评标领导小组,确保选择建设质量好、信誉好、造价低的施工单位。
我区图书、教学仪器设备、课桌椅、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的采购工作是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领导、监督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通过规范采购行为,建立了“阳光工程”,确保了采购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确保采购到质量好的货物,同时节约了资金,有效地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和改进项目的验收工作,以验收促进度,以验收保证建设规模
我们制定了《广西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土建项目验收办法》等文件,对项目实行详细、全面、严格的验收,验收的范围、内容包括建设规模验收,资金拨付验收,项目管理程序验收,质量验收,工程整体效果验收等五个方面。县级项目办要对所有项目学校进行整体验收,市级要随机抽样验收40%以上的项目学校,自治区级验收在此基础上随机抽样验收20%的项目学校。详细、全面、严格的验收极大提高了各地实施教育项目的严肃性,促进了教育项目的进度,保证按计划完成建设规模和投资。
七、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寄宿制工程”的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两基”攻坚战略的重大举措,涉及诸多部门,关系千家万户,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为了让全社会都了解这些工程实施的意见、要求、成效,加强多项目实施的监督,各市县都通过新闻媒体、标语、墙报、板报、橱窗等向社会作了广泛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响,广播有声音,报纸有专题,使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人民的关心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上下齐心协力,重视、支持项目建设的热潮,同时也接受社会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工程的圆满完成,极大的改善了我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我区广大农村赢得了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附件2
依法增加投入 确保“三个增长”
为“两基”攻坚提供资金保障
――广西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情况专题总结报告
实施“两基”攻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广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广大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基于上述认识,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两基”攻坚工作,在地方财力不足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增加教育投入。我区各级财政部门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要求,始终把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作为“两基”攻坚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为我区的“两基”攻坚提供经费保障。
一、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落实情况
(一)实现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
预算内教育拨款增长比例为:2004年13.38%、2005年16.03%、2006年27.96%;同期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分别为2004年12.46%、2005年13.61%、2006年16.90%;教育财政拨款增幅高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分别为2004年0.92个百分点、2005年2.42个百分点、2006年11.06个百分点。
(二)实现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年增长。
小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 2004年912.55元、2005年1038.79元,2006年1409.66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37.66元、126.24元、370.87元。
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2004年943.75元,2005年1067.18元,2006年1497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18.1元、123.43元、429.82元。
(三)实现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1.中小学教职工工资逐年增长。中小学在职教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为2004年898元,2005年986元,2006年1059元。分别比上年增加65元、88元、73元。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情况。
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 2004年34.03元、2005年59.22元、2006年205.5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6.06元、25.19元、146.28元;
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2004年57.94元,2005年96.69元、2006年299.42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2元、38.75元、202.73元。
二、落实“三个增长”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高度重视,依法投入。
一直以来,广西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保障工作,深刻地认识到义务教育在广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的作用,将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预算法》以及自治区教育经费投入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增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达到法定“三个增长”的要求,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逐步建立起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长效机制。
(二)强化财政投入主渠道作用,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随着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级地方财政投入成为义务教育经费的最主要来源。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有关政策精神。通过将教育经费足额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合理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力度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等方式,不断增强各级财政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能力。据统计,从2003年起,自治区从国家每年下拨广西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在扣除用于发放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专项补助和民兵训练经费后,将剩余资金的65%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每年投入约10.86亿元;每年自治区从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收入中,拿出市级征收的60%和县级征收的全部用于义务教育;2006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自治区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部承担了中央规定应由我区各级政府负担的免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配套资金约4亿元。通过以上举措,有效地确保了广西义务教育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有力地保障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运转。
(三)建立健全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保障机制,确保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为确保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从2003年起,广西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上收到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自治区要求各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核定的教职工编制和国家、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和标准,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坚决杜绝新欠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现象的出现。为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情况,从2004年起,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的要求,在全区建立了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月报制度,对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测。根据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月报情况反映,从2004年至今,广西没有发生新欠教职工工资情况,国家出台的教师工资政策都能及时兑现,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的同时,实现了教师待遇逐年稳步增长。
(四)加强监管,确保经费落实,专款专用。
1.建立多层次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的监控。为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投入,自治区建立起以教育、财政、审计、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将教育经费管理使用纳入教育督导内容。通过定期开展教育经费专项检查,建立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追踪监测、效益评估及工程项目专项审计制度,建立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情况和农村中小学校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审计制度,设立教育经费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多部门多领域齐抓共管,不断增强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和使用的监管力度,努力管好用好每一分教育经费。
2.加强审计督查,以审促改。从2004年至2007年5月底,广西通过开展教育专项审计,对自治区本级及14个地级市和110个县(市、区)的“两基”教育经费进行了全面检查。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两基”工作,逐步加大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教育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但是,在审计过程中,也发现部分县在“两基”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费投入不足、欠拨教育费附加、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经费拨付不到位、欠拨国家教育专项经费等问题。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全区“两基”教育经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限进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地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使用有关规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各项指标。凡发现没有按自治区统一规定进行整改或在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自治区将相应扣减该县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直至停止核拨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其主要领导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认真整改,到2007年5月底,全区教育经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率达到了91.2%。其中,补拨上级安排教育的各种专项资金36716万元,整改率为96.81%;补拨所拖欠的预算经费34884万元,整改率为99.77%,归还截留、挤占和挪用教育经费9278万元,整改率为82.44%;补拨教育附加29005万元,整改率为91.19%;补拨拖欠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款24420万元,整改率为84.4%;补拨教育事业费增长比例低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经费缺口27552万元,整改率为100%;补拨生均事业费经费缺口1843万元,整改率为100%;其他各类问题资金整改10266万元,整改率为62.31%。
附件3
实施十大基础教育工程
夯实两基攻坚基础
――广西十大教育工程大会战专题总结报告
一、十大基础教育工程基本情况
广西是地处沿海、沿边、沿江的少数民族自治区,由于自然条件恶劣,且频繁遭受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较低,投入教育的经费有限,中小学办学条件比较落后。为提高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从1998年开始,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区多渠道筹集资金,相对集中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先后组织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边境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受灾水毁学校建设项目工程、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项目工程、东巴风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中小学布局调整项目、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等十大教育专项工程,累计投入资金53.14亿元,其中中央投入27.07亿元,自治区投入17.71亿元,市县投入6.96亿元,其他资金1.4亿元。
十大教育工程覆盖我区各县,着眼于教育中长期发展的需要,将学校的建设与校点的布局调整结合起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十大教育工程以“两基”攻坚目标,中小学危房改造为主线,以基本建设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改扩建、维修中小学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学生生活用房等,还包括中小学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如校门、校道、围墙、校园环境美化绿化等工程。部分项目资金还用于购置小学、初中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课桌椅及架床,加强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及校长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发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建立县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资助学生等。项目资金投入土建建设共计41.02亿元,受益学校10357所(次),单项工程12983个,新建校舍781万平方米;投入设备采购资金8.95亿元;投入师资培训及学生资助3.17亿元。各专项工程投入情况如下:
(一)第一、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
“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专项资金投入最多、规模最大、受益面最广的全国性教育扶贫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扶助贫困地区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项重大举措。本着“投入一所,建成一所”的原则,项目建设以新建、改扩建设校舍为主,同时配套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课桌椅,培训校长与教师,资助学生。1998-2000年实施的第一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总投资96773万元,项目覆盖我区50个贫困县(市、区)的600多个乡镇,建设学校2466所,建设校舍面积162.83万平方米,采购教学仪器设备5590万元,采购图书资料961.3万册,采购课桌椅53万套,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61364人次。2001―2005年实施的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覆盖我区未普九的41个贫困县或经济薄弱县,计划投资54000万元,建设土建项目学校721所,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64.8万平方米,购置课桌椅153848套,购置图书资料223.98万册,购置教学仪器设备2157万元,购置信息技术教育设备3582套,培训校长教师78474人次。两期义教工程项目共投入资金150773万元,其中中央投入69250万元,自治区投入43380万元,市县投入25833万元,其他资金12310万元。
(二)第一、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房改造工程。
2001年,中央决定在全国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力争用几年的时间基本消除现存的中小学危房,以保障中小学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减轻农民的教育负担。我区各级政府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认真组织实施。2001―2002年实施的第一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总投资26846万元,覆盖我区65个县区,建设677所中小学校,建设校舍面积56.63万平方米。2003―2005年实施的第二期“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总投资47306万元,建设中小学校1453所,建设校舍面积89万平方米。两期危改工程项目共投入资金74152万元,其中中央投入52000万元,自治区投入3100万元,市县投入17343万元,其他资金1709万元。
(三)边境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
为了巩固边防、加快边境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和增进民族大团结,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2000年8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实施边境建设大会战。大会战从解决边境地区人民最重要、最迫切的交通、通讯、教育等问题入手,以改善边境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基础设施为建设重点。这是我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教育项目是边境建设大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1―2002年实施,覆盖东兴、防城、靖西、那坡、大新、龙州、宁明、凭祥8个边境县(市、区)的103个乡镇,建设范围包括每县建设好一所高中,每个乡镇建设好一所初中,一所中心小学,每个村建设好一所小学。项目总投资25700万元,其中自治区投入15000万元,市县投入10700万元。建设学校856所,2430个单项工程,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52万平方米,建设校门、围墙、运动场、校道、厕所、绿化美化等配套工程973项,基本解决了项目学校急需完善的办学条件问题,使边境中小学的校容校校貌焕然一新。
(四)受灾水毁学校建设项目工程。
我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频繁遭受洪涝灾害,许多学校的校舍、教学设备等受损严重。为支持受灾学校迅速恢复重建,2003―2006年间,我区利用中央和自治区专项投入补助受灾县解决水毁学校重建问题,其中中央专款3890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2800万元,市县投入220万元,共投入6910万元建设301所中小学的301个单项工程,建设面积15.68万平方米。
(五)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项目。
2001年7月,为切实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实施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多渠道筹资金,大力加强全区农村的教育、卫生、以及乡村基础政府组织办公条件等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教育项目于2001-2002年实施,总投入资金28260万元,其中自治区投入22000万元,市县投入6260万元。项目覆盖我区90个县市区,建设879所中小学校的879个单项工程,建设校舍面积56.5万平方米。
(六)东巴风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
2003年,为缩小革命老区与我区其他地区发展的差距,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东兰、巴马、凤山3个革命老区县实施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是大会战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03―2005年实施,建设内容主要是每县建设完善一所高中、一所职中,每个乡镇建设完善一所初中、一所中心校,建设完善部分村完小。项目总投资80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0万元,自治区投入6949万元,市县投入46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校舍及校门、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学校138所,单项工程236个,建设校舍15.2万平方米。
(七)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
国家决定在2004―2007年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以实施“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以下称“寄宿制工程”)为突破口,加强西部农村中小学建设。“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为我区“两基”攻坚工作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我区按照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和协调,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打好“两基”攻坚战,按要求实施好“寄宿制工程”,确保到2007年全区整体实现“两基”目标。我区“寄宿制工程”项目覆盖2002年前未实现“普九”的41个两基攻坚县,共投入资金9000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60000万元,自治区投入30000万元。项目实施围绕“普九”目标,新建、改扩建一批以农村初中为主的寄宿制学校,保障41个未“普九”县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解决好这些县新增初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在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的前提下,加快对现有条件较差的寄宿制学校和不具备寄宿条件而有必要实行寄宿制的学校进行改扩建的步伐,使确需寄宿的学生能进入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项目建设着重解决“普九”所需的教室、学生宿舍、学生食堂、专用教室、厕所及浴室等主要校舍用房建设问题,投入土建工程建设的资金共69000万元,土建工程项目学校599所,单项工程1192个,建设校舍118万平方米;余下21000万元资金用于配套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课桌椅、架床,并进行师资培训及资助学生。
(八)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2004―2007实施,覆盖全区14个市的110个县,共投入资金54980万元,其中国家投入35011万元,自治区投入 12885万元,县投入7084万元。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分“三种模式”,“模式一”每校配备1台34寸彩电和1台DVD播放机;“模式二”每校1套教育卫星接收设备、1台计算机、1台34寸彩电和1台DVD播放机;“模式三”每校一套教育卫星接收设备、学生用计算机30台、服务器和教师机各1台,稳压器、UPS等电源、1台34寸彩电和1台DVD播放机。同时为每校配备了一批教学光盘和教育资源。各类“远教”项目共建学校数31306所,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光盘资源4722745张,IP资源198406.84G。
(九)中小学布局调整项目。
中小学布局调整项目于2002―2006年实施,共投入资金10683万元,其中中央投入8980万元,市县投入1703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土建工程建设及设备购置,其中用于土建资金10321万元,建设校舍面积19.42万平方米,用于设备购置362万元。
(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起,国家和自治区建立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我区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覆盖全区各县,立足于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问题,逐步提高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水平,推进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2006―2007年项目由国家、自治区按1∶1比例每年各投入20500万元,两年共投入82000万元,全部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学校2267所,单项工程2428个,建设、维修校舍131万平方米。
二、夯实“两基”攻坚基础
十年建设,十年巨变。在区、市、县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十大教育工程实施进展顺利,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极大地改善了我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使我区中小学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容校貌焕然一新,并锻炼和造就了一支教育基本建设的管理队伍,提高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中小学校长的教育规划、学校布局、学校管理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力地推动我区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对改变我区基础教育的落后面貌,带动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我区基础教育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跨越式发展时期,加快了我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进程,2007年7月,教育部认定我区实现了“两基”目标!项目建设取得了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大幅度地改善了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增加了校舍面积,减小了危房比例。
项目实施至2007年,校舍面积得到很大增加,中小学共新增校舍781万平方米,基本消除D级危房,同时使B、C级危房所占比例明显减小;乡镇中心小学基本具备“五室一场”(实验室、仪器室、图书阅览室、体育卫生室、少先队活动室和运动场),乡镇初中基本具备“八室一场” (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阅览室、体育室、卫生室、团队活动室、会议室和运动场)。2006―2007学年度,与1998年相比,小学生均校舍面积增加到5.39平方米(不含危房),初中生均校舍面积增加到7.24平方米(不含危房);小学、初中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比例分别下降至4.92%和3.2%。以边境建设大会战的8个项目县为例,项目共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52万平方米,占项目实施前各项目县完好校舍面积(130万平方米)的40%,相当于当前边境中小学校的学生(281179人)每生增加1.85平方米的校舍。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课桌椅、架床等的配备标准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仅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就为各地农村学校新增计算机共47000多台、计算机教室1200多间、多媒体教室1200多间,极大地推动了教育信息化的建设进程。以“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41个项目县为例,项目规划购置课桌凳小学11982套、初中79971套,到2007年项目县项目学校的课桌椅配齐率达100%。小学、初中购置图书分别为70020册、443100册,到2007年,项目县项目学校小学生均图书由2004年项目实施前的11.5册上升到12.6册,初中由12册上升到15册。购置学生用床小学9450张,初中50495张,到2007年项目县项目学校的学生用床配齐率小学达到97%,初中达到98%。
(二)提高了我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程度,推进了我区实现“两基”的进程,我区义务教育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随着学校条件的改善,学校办学规模及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了我区义务教育快速发展。统计至2007年6月底,我区小学净入学率由1998年的98.8%提高到99.25%,辍学率由1998年的1.67%降至0.18%;初中阶段毛入学率由1998年的87.58%提高到102.48%,辍学率由1998年的5.41%降至1.56%; 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提高到98.6 %;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提高到92.55 %。2007年1月,全自治区41个“两基”攻坚县已全部通过自治区评估验收,至此,全区110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了“两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2007年6月,我区顺利通过了国家的“两基”督导检查。
(三)促进了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
在各项教育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区各级均坚持将工程的实施与教育的长远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结合起来,在项目定点时,根据实事求是、相对集中办学、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的原则,科学论证,因地制宜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兴办了一批寄宿制学校,撤并了一批学生上学不便、规模小、办学条件差、办学质量不高的校点,使校点布局更趋合理,既确保中小学生就近上学,又从根本上提高教育投资效益和办学效益。据统计,小学由2000年的16109所减少到2006年的15152所,减少957所,减幅将近6%;教学点由28805个减少到11860个,减少16954个,减幅58.8%;初中(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由2894所减少到2548所,减少346所,减幅13.5%。实行布局调整撤并后,小学(包括教学点)校均规模由120人增加到304人;初中校均规模由859人增加到899人;代课教师从2000的11.2万人减少到2.77万人。
(四)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基层教育部门及项目学校的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从中学习到许多新知识、新观念,培养了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高素质项目管理队伍,各项目县在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项目管理制度的引导下,还按要求形成了适合当地实际的管理制度,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管理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项目实施通过进行师资提高培训,使学校领导和教师队伍在思想观念、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相当一部分教师和学校领导已经成为学校教育管理、教学的带头人。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为例,仅此项工程就培训教师达30万人次,该项目实施前45岁以下的教师只有14%会使用计算机,项目实施后熟练使用计算机的教师百分比提高到54%,其中33%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制作教学课件,全区有6900多位教师利用设备和资源参加教学活动在自治区级以上获奖。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还为项目学校教师参加在职培训完成学历层次的教育提供了方便,培养了一大批安心于贫困地区教育的优秀教师。此外,远程教育资源为教师展现了新教学理念和新的教学模式,使项目学校教师获益匪浅,极大促进教师业务的提高。部分教师采用信息技术,共享网络资源,改变过去以教参书为主的“剪刀+浆糊”的备课形式及单一口传身教的模式,备课手段多样化,教学资源呈现方式多元化,生动有趣的授课方式引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从而提高了教学质量。
(五)加快边远学校及落后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项目实施前,我区民族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与较发达地区差距很大,成为我区实现“两基”的瓶颈。为了彻底改变这种局面,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区域间的均衡发展,结合国家各项专项资金的投向,我区十大教育工程覆盖面各有所侧重,重点投向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重点投向农村和办学条件未达标的中小学,这一措施对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非常显著。最早于1998年启动的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主要投向我区50个贫困县和经济薄弱县,旨在集中财力,有重点地改善贫困地区小学、初中学校的办学条件。2001年启动的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则主要投向先期实现“普九”的69个县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边境地区8个县、革命老区3个县是我区“两基”工作的突出难点,为突破难点,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这些地区实施国家建设项目的基础上,专门投入22549万元,市县配套11160万元,共投资33709万元组织实施了“边境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和“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教育项目,每县建好一所完中,每乡建好一所初中和一所中心小学,每村建好一所完小。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边境地区、革命老区难点终于在“两基”最后冲刺阶段被奋力攻克。目前,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县际之间的差距发生了很大变化,民族贫困地区生均校舍面积、校舍质量、教学设备水平等与较发达地区相比,差距明显缩小。据监测,全区生均校舍小学5.39平方米,初中7.24平方米,百色、河池、崇左、来宾、柳州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均校舍达到全区平均水平。
(六)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十大教育项目的实施,不仅促进了我区教育的发展,而且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它体现了我国党和政府对贫困落后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关怀,是我国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扶持少数民族政策、扶持贫困地区政策、扶持弱势群体政策、促进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实施十大教育项目对于提高我区各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变“救济式”扶贫为“开发式”扶贫,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我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稳固边疆,增进民族团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项目的实施还充分显示了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对树立我国政府的形象和我国的国际威望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附件4
全民参与 全力以赴
为“两基”攻坚作贡献
――广西支教工作专题总结报告
确保在2007年前全区所有的县(市、区)实现“两基”目标,这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04年4月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4年初我区开始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时,全区尚有41个攻坚县。为了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发展,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支教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科教兴国”、“科教兴桂”的具体行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东部地区帮扶西部地区、发达地区帮扶贫困地区、城市支援农村等政策的大好时机,不断推进支教工作,为推动我区“两基”目标的如期实现,确保我区在2007年上半年顺利通过国家“两基”督导检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6年我区开展支教工作以来,全区共派出支教队员49300人,其中自治区派支教队员2707人,市级派支教队员8331人,县级派支教队员36138人,“县对县”对口支援支教队员826人,其他支教队员1298人,进驻受援薄弱学校25951所(其中小学18278所,初中6868所,职业学校266所,其他学校539所),扎扎实实帮助贫困地区和农村开展“两基”攻坚,扶助贫困生,提升受援地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通过支教渠道,全区区内共获得捐款捐物(2007年尚未统计在内,下同)共计64021万元。其中,捐款45827万元,捐物折款18194万元,资助贫困生333820人次。获捐电脑11933台,图书55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不含电脑)189713台,课桌椅116447套,架床21996付,学习生活用品1805125件。建立农科教基地2944个。新建、维修校舍1911423?O,修建、装备实验室2636个,新建厕所1124个,修建围墙192735米,美化绿化校园837589?O。建成师生饮水工程549个。培训校长、教师929486人次,组织受援学校人员外出学习81004人次。
一、支教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党政机关牵头挂帅,开展定点挂钩支教。
我区的支教工作是由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的。近几年,全区每年派人指标为3000人(保底数,各地多派不受限制)。我区开展支教工作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机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2004年实施“两基”攻坚计划以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等94个厅局级机关每年都分别与28个国家贫困县、8个边境县(市)的100所农村薄弱学校结成对子,着重硬件帮扶。据不完全统计,各区直、驻桂中直单位由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受援学校调研的单位累计有264个,到受援学校调研人数累计4124人次,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累计564人次。其中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劳动保障厅等累计有61个单位一把手亲自带队到农村学校考察,掌握第一手材料,定出切实可行的支教工作计划或现场办公。2000年以来,区直、驻桂中直单位都做了大量的帮扶工作,共向受援学校捐资捐物折价8650万元,其中捐款7549万元,捐物折款1101万元。如自治区教育厅共筹集资金(含捐物折款)723.1万元帮助忻城县“两基”攻坚。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共投入600多万元帮助都安县10所学校搞好各项建设。自治区交通厅投入435万元帮助乐业县的受援学校完善各项硬件设施。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捐款捐物331.8万元帮助南丹县等“普九”攻坚。自治区财政厅捐资243万元帮助凌云县受援学校援建各种项目。自治区发改委投入216万元帮助凤山县各级受援学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区环保局筹措资金175.4万元帮助融水县受援学校搞好重建工作,建设教学楼等项目。还有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事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经委、自治区地税局等多家单位向受援学校捐资都超过60万元。
各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各部门都按照自治区的文件要求,与当地薄弱学校结成对子,签定目标责任状,帮助受援学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如南宁市安排93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32所市属中小学结成支教单位小组,采取“3+1帮一”(明确由3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1所学校组成一个后援单位组,对口支援1所农村学校。)的有效方法,开展对马山、隆安两县6个乡“两基”还没达标的31所农村薄弱学校帮扶。桂林市支教工作明确了110个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直、区直单位分别与100所农村学校结成对子,注重帮扶学校建设饮水工程、购置电脑和实验器材、改造校园环境等。防城港市支教工作确定了“领导挂帅,部门挂钩”的工作方法,每年确定75个市直党政机关、驻港单位与支教点挂钩,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家班子领导亲自挂帅,定点联系,亲自率领有关单位负责人到受援学校调研,召开协调会等,切实把支教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北海市支教工作从2004年开始新增了68个单位,全市参加支教工作的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市单位达108个,这些单位分别与农村学校结成“一对一”帮扶关系。容县县直党政机关等74个单位分成13个小组对口支援县内乡镇13所中小学。昭平县确定102个县直、驻昭单位对口支援34个中小学校。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天等县,为了实现“两基”攻坚目标,成立了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组长的县支教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县长等县领导多次到受援学校指导工作,带领有关单位到各乡镇、学校组织开展支教帮扶工作, 提前一年实现了“两基”目标,2006年11月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级“普九”评估验收。
(二)自治区直大中专院校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开展支教工作。
1.“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帮助受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我区受援学校地处贫困山区,在饮水、公共卫生、住宿条件、教学楼、教育仪器等方面都存在诸多困难,条件非常艰苦。区直大中专院校接受自治区分配下达的支教任务后,“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向受援学校捐款捐物,引进项目。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两基”攻坚以来,全区各大中专院校共捐资1353万元,捐物折款596万元,新建、维修校舍102642?O,修建装备实验室125个,硬化校道21194米,平整新建运动场108425?O。2004年以来,广西大学共为那坡县教育捐款捐物105.22万元,引进新加坡支显宗基金会捐资350万元为那坡、都安等6个县援建教学楼11栋,学生宿舍楼1栋,这些援助极大的改变了受援学校的落后面貌。广西医科大学从2001―2004年积极筹集资金144万多元,帮助罗城县桥头中学建立电脑室1个、解决中学的饮水问题、建成360?O的学生食堂一座,帮助桥头小学建设了蓄水塔、学生宿舍楼、标准化实验室、体育场地、厕所等一批设施,帮助乔善乡中小学援建综合实验楼、校舍装修、购置教学设备、建设学生洗澡房及其配套锅炉及水池、建成了有50台电脑的网络微机室等基础建设,改善了受援学校的办学条件;2005年广西医科大学的支教点改为凌云县后,至今共为该县“两基”攻坚捐资捐物折款100.47万元, 新建、维修校舍9286?O, 修建装备实验室7个,建设饮水工程2个。广西民族大学向乐业县受援学校捐资127.67万元,捐献教学仪器设备248件、架床210张、电脑7台、图书13247册、学生学习生活用品1020件、新建维修校舍2815?O、修建装备实验室6个、绿化校道958米、平整新建运动场430?O、升旗台54?O、新建舞台1座、修建厕所及建设饮水工程各2个。广西工学院向融水县后援学校捐资63万元,捐献教学仪器设备567件、课桌465张、架床102张、电脑29台、图书14748册、学生学习生活用品38570件、新建维修校舍10265?O、修建装备实验室5个、绿化校道530米、平整新建运动场10595?O、修建厕所4个、建农科教基地2个。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学院、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向受援学校捐款都超过了40万元。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每年除了向受援学校捐款捐物以外,还主动请本院的园林设计专家为受援学校制定了校园整体设计方案,送去花草树木美化校园。广西水产畜牧学校、广西民族中等专业学校也尽最大努力,克服本校生源不足,建设经费短缺等难题,帮助受援学校捐赠教学仪器、电脑、课桌椅等,近几年,每年捐款捐物不低于10万元。我区支教工作开展以来,各大中专院校不懈努力帮助受援学校筹资捐物,极大改变了受援学校的落后面貌,改善了办学条件。
2. 发挥资源优势进行软件帮扶,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区直各大中专院校借助自身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资源丰富等优势,采取“请上来”、“派下去”等多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培训受援学校的校长和教师,抓好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建设,从而带动受援学校软件建设水平普遍提高,使学校办学水平、管理水平以及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高。据统计,有自治区支教队进驻的学校校长培训率达100%。2004年以来各大中专院校共为受援县举办校长培训班78期,培训校长4699人次;办师资培训班321期,培训教师21209人次;组织外出学习1914人次,请进来讲课740人次,授课1477节。如广西师范大学凭借自身在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培训高素质的各类应用人才等有利条件,采取“请进来讲,坐下来谈,走出去学”的方式,为受援学校培训校长8期,培训校长555人次,举办师资培训班31期,培训教师2660人次。广西师范学院每年都聘请专家学者到受援学校讲学,传授素质教育的理念、信息以及新课改的先进经验和做法,2004年以来,请专家学者进点讲课17人次,授课28节,组织外出学习62人次,经过对师资的培训帮扶,受援学校教师教学水平大幅度提高,不少教师获区、市优秀教师奖。广西教育学院利用本校师资力量开展请进来讲课32人次,授课139节,同时利用影视技术开展教师培训,把全国知名教师的示范课录像带到支教点播放,扩大培训面,效果显著,所支援过的学校大部分已具备了自我发展的能力。玉林师范学院、百色学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除了为受援学校举办校长班和教师培训班外,还利用自身信息来源广泛的有利条件收集有关资料,指导和帮助受援学校做好中、高考备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不仅按质按量完成支教任务,而且充分发挥本身拥有的职业技能师资优势,每年组织科技专业的教授、博士及大学生进行“科技下乡、服务三农”活动,为受援县培训技校师生、农民,提供农作物、果树栽培、土壤肥料等科技咨询服务,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10多所大中专院校利用学校专业特长协助当地政府对受援学校师生及周边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今帮助受援县建农科教基地52个,培训师生22788人次,培训农民61063人次。
3.积极开展控辍保学、资助贫困生工作,实现受援学校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以来,区直大中专院校共资助贫困生2240人,校际结对子1007对。如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资助凤山县贫困生372人,结对子372对,资助金3万多元。广西机电工程学校近几年每年都向凤山县招收10名贫困家庭的免费生。广西药科学校也采取优惠政策近几年每年资助2―3名初中毕业生到学校免费就读3年,费用共计2―3万元/年,另资助1-2名学生到广西理工学校就读3年,费用1―2万元/年、人。
(三)组织开展“县对县”教育对口支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厅字〔2004〕11号)下发后,我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及时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开展“两基”攻坚县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厅发〔2005〕8号),我区2005年全面启动了教育资源相对富余的县与“两基”攻坚县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简称“县对县”)。自2005年以来,我区每年安排区内经济较发达、教育资源相对富余的23个县(市、区)及防城港市与区内24个贫困县结成对子,对口帮扶,三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得到了受援县的赞誉。
一是以“校长建设年”为契机,紧紧围绕新课程改革,以培训校长、骨干教师为重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办教师培训班,组派名优教师巡回讲学,观摩学习、送教下乡,上公开课、示范课,还推出校级领导“一帮一”结对子等,为受援地区培训一批在教育教学中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和学校领导,不断提高受援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水平,真正为受援学校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建设一个好的教师队伍。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我区开展“县对县”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以来,共培训受援县教师4000多人次。
二是顶岗上课,帮助完善学校各项制度。“县对县”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启动后,各支援县每年都根据受援学校的师资情况对口选派思想好、教学经验丰富、能力强的教师进驻受援学校,支教队员积极顶岗上课,参与受援学校“两基”工作档案整理及中、高考备考工作等取得了明显成效。支教队还把指导和帮助受援学校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作为支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民族精神教育、诚信教育,举办“人生、理想、信念”、“八荣八耻”的主题班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各支援县(市、区)围绕“帮助攻坚、资助贫困”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和“手拉手”、“结对子”、“一帮一、多帮一”活动,向受援学校捐款捐物,硬化校道、美化绿化校园等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建设一个好校园,同时扶助贫困生上学。如柳江县县委、县政府按照帮扶协议,大力支持凤山县支教工作,每年划拨10元援助资金,为受援学校修建了篮球场、校门、文化长廊、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购置电脑、打印机等教学物资,还资助贫困生近200人。桂平市虽然财政收入困难,近两年又遭受了水灾,市委、市政府在抓好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同时,没有忘记受援县的对口支援工作,每年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向德保县拨款3万元,并发动各界向受援县捐资助学, 2005年至今共动员社会各界捐资德保县逾8万元,资助贫困生200多人。北海市海城区党委、政府为大新县教育集资捐物20多万元,帮助受援学校维修校舍1300?O、硬化校道250米、平整运动场150?O、修建饮水工程1个、购置学生用床单30套。柳州市鱼峰区、河池市金城江区、柳城县、南宁市青秀区、南宁市西乡塘区捐资捐物价值均超过30万元。
据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县对县”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启动以来,各支援县共向受援县捐助764万元,其中,捐资489万元,捐物折款249万元,资助贫困生3223人。
(四)开展轮教支教,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薄弱学校。
200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桂政发〔2003〕59号),明确要求“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期制度。”2004年我区在全区中小学职称工作文件中规定,在县城以上(含县城)工作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有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年以上经历的优先推荐评审。2005年和2007年我区都下发了相关文件规定县城以上工作的城镇中小学教师要有到农村任教一年以上经历的,才有资格申报、评选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这些措施有力、有效鼓励了城镇中小学教师到农村支教。如钦州市印发了《市、县(区)轮教工作实施方案》对轮教的目标、轮教教师工资待遇以及职称评定等进行了明确规定,2001年起全市每年派出200多名教师到钦南、钦北、灵山等县(区)的100多个支教点轮教,至今已有1200多名教师参加过轮教支教活动。百色市各县(区)每年安排300多名教师到200多所乡镇中小学轮教。浦北县根据实际出台了《浦北县城镇教师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县城内或距乡镇政府驻地3公里以内的中小学教师,原则上每人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边远山区农村学校支教或轮教的经历,同时还规定中小学校凡超过定编岗位的,该校超多少每年就要派多少到乡村学校轮教,每期一年,周而复始。来宾市兴宾区为解决教师余缺矛盾,盘活教师资源,2003年开始组织城区100多名教师到乡镇开展小学为期1年,中学为期2-3年的轮教支教工作。南宁市2003年规定,评上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必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任教经历的,才给予聘任。贵港市港北区、崇左市江洲区、岑溪市等近年也组织了数百名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轮教。据不完全统计,自2003年以来,我区校际间结对子累计9713对,轮教顶岗人数累计超过12000人,有利于农村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五)协调做好广东省对口支援广西教育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东西部地区学校对口支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从2000年开始广东省对口支援广西教育工作到目前已经顺利完成了3期。每一期除了从广州、中山、东莞、佛山等城市选派100多名思想政治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到广西支教,帮助受援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之外,广东省还投入大量资金和物资用于帮助广西贫困地区援建校舍、改善办学条件、发展教育事业。几年来,广东省为我区山区贫困地区捐助资金(含捐物折款)价值达2亿多元,资助受援学校341所,受益县82个(次)。
多年来,我区受援地各级党委以及教育部门紧紧抓住广东省帮扶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协调做好受援各个环节的工作。自治区支教办每年统一出钱为每位广东驻桂教师订《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广西教育》等报纸。从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并让他们挂任受援学校领导职务,以利开展工作。广东支教教师写的文章也尽量推荐给区内的教育刊物发表,使他们支教和科研两不误。今年6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了总结大会,表彰了广东驻桂教师。广西方有关部门还组织编写了支教“文集”宣传两年来广东省第三期驻桂支教教师的先进事迹,很好的宣传了支教工作。
(六)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加盟,开展“扶贫助学”支教。
我区开展支教工作以来,各级党政机关、区直大中专院校、各级支教队员紧扣“帮助攻坚、资助贫困”这一主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并利用报纸、杂志、网络等手段广泛宣传和动员,牵线搭桥,各界社会力量积极响应纷纷参与支教工作,帮助受援学校建教学楼、宿舍、运动场、添置教学器材等,改善学校面貌,提高办学水平,帮助贫困学生上学。原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同志到临桂县挂点,亲自向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和爱立信(中国)移动通讯有限公司介绍当地教育情况,促成两家公司资助600万元建设临桂县希望小学。自治区环保局动员香港爱心人士杨澍人博士等人捐资100万元援建融水县职业中学女生宿舍楼。2004年以来,世界宣明会对德保县教育倾注了更多的爱心,共捐助126万元援建了6所学校,支持11所学校附属工程建设,援助都安县教育25.5万元。在桂林市政府的积极努力和带动下,桂林市愚自乐园捐资205万元帮助雁山区大埠中学修建教师宿舍楼、运动场、厕所等,隆安县有关领导引进上海浦东开发银行南宁分行资助20万元援建布泉乡兴隆小学综合楼。
为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贫困生能够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业,自治区启动了“帮助攻坚、资助贫困”希望工程爱心百场巡演活动,演出所得260多万元全部用于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自治区妇联除了实施“春蕾计划”和“千美子助学基地”活动外,还通过各种渠道发动社会各界筹资444万元,资助春蕾女童3.3万人次,建立女童班52个,女童组(10人/组)5个,建成教学楼1栋,分散资助贫困生3万多人。香港利嘉国际有限公司设立100万元教育基金会,专门用于资助贫困生上学。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捐资15万元设立奖学金,资助贫困生500多人。还有武警广西总队,驻桂林、防城港、钦州、贵港的部队,桂林空军学院等单位也积极参加地方的扶贫助学活动。
我区支教工作开展多年来,经各级支教力量引进的社会力量有来自美国、加拿大、新加坡、泰国、日本、台湾、香港、澳门、广东、大连、江苏等国内外、区内外的众多企业、商家、慈善机构,各种基金会及各界爱心人士。发动社会捐款34130万元。
二、支教工作的基本经验
经过多年的努力探索,我区支教工作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的肯定。近几年为了“两基”攻坚,不断加大支教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经验有以下几方面:
(一)党政重视,创建机制,确保支教工作有序开展。
我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支教工作作为实施“科教兴国”、“科教兴桂”战略,加快我区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并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自治区主席陆兵多次到贫困地区的支教受援学校视察。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吴恒同志亲力亲为,每年多次主持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决策支教工作,听取有关部门汇报,还经常到支教点检查指导工作。自治区成立支教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分管教育的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支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有分工,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出台政策;组织、教育、人事部门负责支教教师的抽派、挂职任命、管理;计划、财政部门负责支教经费预算和划拨;教育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各级支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派专职人员,负责对支教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自治区及各市、县形成一个支教工作的组织、指挥、管理网络。各级政府为支教工作拨出专款,自治区财政每年划拨150万元用于本级支教工作办公和活动经费,大多数的市、县(市、区)每年也划拨几万至几十万的支教专项办公和活动经费。以上措施从根本上确保了我区支教工作长期稳定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加强管理,推进支教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精心组织,抓好支教队伍建设。我区各地每年都从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抽派一批年富力强,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参加支教工作队。队员在进点前都要经过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责任感。自治区还任命一批从区内68所大中专院校中抽派出来的处级干部到27个国家级贫困县担任支教工作队长,大多数同时挂任受援县县委副书记或县委常委,协调所驻县的支教工作。有条件的支教队员也挂任受援县教育行政部门、乡(镇)、学校有关领导职务。二是加强管理。每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时传达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联合下发相关支教文件,自治区支教办每年定期召开各市、县(市、区)支教办主任会议,了解掌握全区各地支教工作情况。自治区还制定了《广西支教工作验收评分标准》、《广西支教工作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好支教人员在支教工作期间,仍享受原单位职工同等的各种权益,原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不变;自治区派支教队员驻点出差补助,按自治区财政厅规定的出差标准发放,本人所在单位报销。市、县派的支教教师按当地的标准给予补助,多方面解除支教教师的后顾之忧。
(三)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形成全民参与支教格局。
自开展支教工作以来,我区注重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为支教工作营造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我们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文艺演出等媒体大力宣传支教工作。大力表彰在支教工作中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编辑出版有关支教的《支教手册》,发放支教“文集”,向社会播放有关支教专题片,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支教办、支教队还定期编发了《支教工作简报》,有的地方、单位和支教队还建立了支教网站,广泛、深入的宣传支教工作。通过这些方式和途径,把更多的支教先进典型宣传出去,使全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及每个人都了解、关心、支持支教工作,并参与到支教工作中来,逐渐形成全民参与的新格局。
(四)倾力帮扶,软硬兼施,推动支教工作取得好成效。
全区支教工作按照创建“五个好”学校(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建设一支好的教师队伍、建设一个好的校园、健全一套好的制度、培养一批好的人才)学校要求,充分发挥各级各方各支教单位、支教队员的优势开展支教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各支援学校及教师教学、管理的优势,努力帮助受援学校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二是充分发挥各级各支教单位、支教队员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帮助受援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两基”奋力攻坚以来我区社会各界为受援学校捐资捐物价值约3.55亿元,使各地受援学校大大改善了办学条件,特别是28个国家级贫困县及5个边境县(市、区)的受援学校彻底改变了过去陈旧破烂不堪的落后面貌,成为现在教学设备较为齐全,各项基础设施较为完备,文化建设丰富多彩,环境优美的校园。今年6月,国家“两基”督导检查组检查了我区6个县,其中有5个县有区直派支教队和“县对县”支教小组,支教队在各受援学校所做的各项工作,得到国家“两基”督导检查组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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