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2007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情况

2007-08-27收藏

  今年9月10日是我国第23个教师节。今年又适逢全国教育系统三年一度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今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是教师节庆祝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自1986年以来,教育部会同人事部等有关部门先后进行了八次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共表彰了46000多人,今年是第九次。教育部、人事部等有关单位高度重视今年评选表彰工作,成立了由教育部、人事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订了今年评选表彰工作总体方案,5月中旬,印发了《人事部 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5号)和《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07〕5号),对2007年的评选表彰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各地对做好今年的评选表彰工作高度重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范围、程序,采取自下而上,层层审核把关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了评选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8月,按照规定程序,组成了由教育部、人事部等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审工作组,对各地上报的推荐人选(单位)材料进行了评审,提出了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议名单。经报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表彰500个先进集体和2804名先进个人,并已进行公示。

  1、关于先进集体表彰

  人事部、教育部联合表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500个。其中,基础教育领域310个,中等职业教育领域100个,高等教育领域90个。

  2、关于先进个人表彰

  (1)人事部、教育部联合表彰“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800名。教育部、全国妇联将对受表彰的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的300多名女同志同时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2)教育部表彰 “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 2004名。

  (3)在2804名先进个人中,教育部同时表彰“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200名、“全国优秀中小学德育课教师”100名、“全国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 100名、“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32名、“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34名、“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32名。

  对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方式,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在教师节前夕将召开庆祝教师节暨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发布表彰决定,向获得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向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奖章。

  今年评选表彰工作的主要特点:

  1、规模大,称号多,情况比较复杂。在今年的表彰工作中,共有12种荣誉称号。与2004年相比,新增了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表彰奖项,同时增加了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4个荣誉称号。

  2、表彰对象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评选文件明确规定,各地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中,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及其人员,努力做到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有代表。

  3、进一步强化了政策导向。今年的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向农村学校倾斜,向艰苦地区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的政策导向。评选文件明确规定,各地在先进集体的推荐评选中农村学校要占相应比例;先进个人评选中,乡村教师应占普通中小学推荐名额的3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占推荐名额的6%以上,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应严格控制在推荐名额的10%以内。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4〕8号、16号文件精神,促进中小学生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动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对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加大了表彰力度,评选出了一批在推进中小学德育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做出贡献的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德育课教师、德育工作者和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

  4、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各地根据表彰工作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评选范围、评选条件,严把质量关,强调工作实绩,普遍进行了公示,保证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有较强的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感。

  5、评选表彰与重点宣传有机结合。各地按照表彰工作文件要求,严格评审,推荐了事迹特别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模范人物作为表彰重点宣传对象,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有效发挥评选表彰工作的激励作用。

  感谢新闻媒体和广大记者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宣传工作所做出的积极努力,请大家继续给予支持,做好今年受表彰的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工作。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