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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加大资助力度 保证贫困生顺利就学

2007-07-25收藏

重庆:中职贫困生学费全额资助

  2006年,重庆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三峡库区移民、城镇低保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共4.7万名得到了来自政府的全额资助学费、包干补助生活费和住宿费。目前,该市又将资助范围扩大到退役士兵和国办福利机构适龄孤儿,此举将再惠及约1.4万人。

  该市明确提出,资助工作要实现“两证一转”的目标。一是帮助受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获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使受助学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二是按户籍管理规定,帮助受助学生户口从农村向城镇转移。

  该市还经过合理测算明确了资助标准:一是学费实行全额资助。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低于2500元的按实际标准核算,由学校减免20%,其余由政府资助;每人每学年高于2500元的,由政府资助2000元,其余部分由学校全免。二是生活费、住宿费包干补助。贫困移民、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和农村退役士兵按每人每学年2000元、城镇低保人员子女按每人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执行。

 

江西:8000万元资助大学贫困新生

  高考在即,江西省今年将投入8000万元建立贫困家庭学生高考入学政府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将一次获得5000元资助,受惠学生将达16000名。

  江西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省大学新生可申请资助:持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特困证、卡或低保证的农村特困群众和城市低保户子女;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父母一方已故或单亲家庭;父母双残或单残的;出现不可抗拒天灾人祸的;家庭成员久病卧床的;父母中有弱智或精神不正常,不能劳动的;学生本人残疾,家庭经济困难的。

  办法规定,每年6月底前,在校应届、历届高中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社会考生向县高招办提出申请,在县高招办建立县级在校贫困家庭学生档案。高考录取结束后,高招办根据上级下达的政府资助金预算、历年资金结余,以及纳入贫困家庭学生档案的考生录取情况,将拟获资助学生名单报送当地县级教育、财政部门,同时组织民政、纪检等有关部门参与评审。评审确定并公示无误后,县财政部门向当地高招办下达资金预算,县高招办于当年8月20日前将资助金发放到资助学生手中。

 

湖北:10万名职校贫困生获资助

  湖北省从制度建设入手,努力构建职业教育扶贫助学的长效机制,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截至目前,全省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近1亿元,使10万名职业院校贫困生得到资助。

  一是政府直接资助。2005年,省财政调剂1100万元实施“万名贫困初中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行动计划”,其中9000名贫困家庭学生每人每学年补贴1000元,1000名特困生每人每学年补贴2000元。二是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湖北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行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学校通过组织学生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等方式减轻贫困家庭子女的经济负担。三是贷款上学,就业还贷。学生与银行签订合同,申请助学贷款,政府负责担保和贴息,学生就业后逐步还清贷款。四是学校资助。全省职业院校普遍建立了学费减免、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制度。五是订单培养、企业资助。职业院校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安置合同,按照企业需求进行订单培养,企业承担学生的部分学费,并实行“先上学,后缴费”,允许学生以实习补贴或工作收入补交学费。

 

黑龙江:低保家庭学生教科书免费

  从今年起,黑龙江省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将被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集中就学的赫哲族、鄂伦春族等学生也将全部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

  黑龙江省日前明确规定,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从今年起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学生可凭城镇低保家庭证明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此外,从今年开始,人口在1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由国家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该省将集中就学的赫哲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学生全部纳入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

  据了解,该省已对全省21个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中小学生通过转移支付形式实行了全部免收杂费,对21个贫困县以外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和全部特教学校学生通过专项补助的方式实行了免收杂费,并为82万名农村贫困学生提供了免费教科书。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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