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维护民办高校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2006年12月21日,中组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06〕3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共分六部分二十一条,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即充分认识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健全组织,理顺关系,明确民办高校党组织的作用和职责;全面加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维护民办高校安全稳定,努力建设和谐校园;切实加强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领导。这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 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06〕101号,以下简称《通知》)相衔接,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作用,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若干意见》的主要特点:
(一)充分体现中央精神,与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相衔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要求,紧紧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发〔2004〕16号文件及其配套文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文件,充分吸收中央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国有企业、街道社区、党政机关、农村基层等领域的党建工作的意见,从大力支持和规范管理并重出发,通过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作用,为民办高校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从民办高校的特点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近年来,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迅速并取得很大成绩,各地各部门和民办高校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民办高校党的组织体系逐步健全,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在体制机制、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作用发挥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若干意见》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三)整体把握、通盘考虑,兼顾文件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着眼于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提供政策依据,系统提出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民办高校党组织的作用和职责,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加强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领导。另一方面,吸取维护民办高校稳定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考虑有关具体内容应尽量明确,如在加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自身建设、维护民办高校安全稳定和建设和谐校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措施。
各地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
《若干意见》印发后,各地党委组织部门和教育工作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精神。山东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鲁高工委〔2007〕5号),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河南省有关负责同志在全省第十五次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动员、安排和部署,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豫高发〔2007〕8号)。安徽省多次召开全省民办高校举办者和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座谈会、调研会,组织学习刘云山等领导同志在第十五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
(二)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作用。四川省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以制度规范为指引,着力实现党组织的全面覆盖;以培训交流为纽带,着力构建校际党建工作帮扶机制;以学校党校为载体,着力打造坚强阵地;以典型引路为手段,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山东省民办高校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一般由市委组织部或教育工作部门党组织管理(独立学院党组织隶属所在高校党委)。
(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加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自身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福建、河北、辽宁、广东、云南、湖南等省正在研究制订选配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方案,挑选德才兼备、熟悉教育工作的党员干部,到民办学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政府派驻学校的督导专员。北京市建立督导专员和督学制度,即聘请政府督导专员;将民办教育纳入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范围,聘任一批督学,联系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履行督学职能。开展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2007年起,在北京部分民办高校试行党建工作联络员制度,继续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北京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综合评估体系。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向4所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派副厅级党委书记和督导员。江西省教工委会同省委组织部,落实向10所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兼任党委书记工作,委派人选已陆续到位。浙江省要求各民办高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不低于1:200师生比例配足配齐辅导员,每班级还需配一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班主任。
(四)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全力维护民办高校的安全稳定。湖北省教育厅组织机关干部和高校管理专家分成21个督导组,对全省民办高等教育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河南省今年以来,在全省高校持续深入地开展了“校园安全年”活动,多次派出工作组,对民办高校的工作薄弱环节逐一筛查。江西省调整充实民办高校保卫队伍,公安机关在5所民办高校设立了8个警务室,切实维护校园稳定。
下一步,中组部、教育部等有关职能部门将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进一步推动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各民办高校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大力支持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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