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长助理 杨周复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早上好:
5月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5月16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各项贯彻落实工作。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及时作出的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好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保证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的客观要求,是履行政府公共财政职能的重要措施。充分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重要原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生活困难群众的关心,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社会影响。
下面,我就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背景情况作一个介绍。
一、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的一项重大决策
2006年8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集体学习会上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帮助贫困家庭学生上学的资助制度和扶持政策等,保障人民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
去年下半年,温家宝总理在四次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多次强调,“要坚持教育公平,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体系,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006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提出,“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鼓励社会捐资助学”。
今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为了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我们将采取两项重大措施。其中一项就是“从今年新学年开始,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此,中央财政支出将由上年18亿元增加到95亿元,明年将安排200亿元,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增加支出;同时,进一步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使困难家庭的学生也能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这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
陈至立国务委员在教育部2007年度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好建立健全教育资助体系的各项工作。国家将建立和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使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还要继续完善高等学校助学贷款制度、大学毕业生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机制”。
从去年下半年以来,陈至立国务委员多次召开会议,对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问题进行专门研究,亲自指导财政部、教育部设计具体的实施方案,修改完善《意见》稿。
正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工作才得以顺利完成。
二、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需要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近年来,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2005年中央和地方共安排约70亿元资金用于中西部地区3400万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占中西部农村学生人数的33%,占全国中小学在校生总数的20%。2006年起,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首先在西部地区和中部部分试点地区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学杂费。这项工作今年在全国实施,惠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1.48亿人。2006年至2010年,此项改革全国累计新增财政教育经费2182亿元。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2006年中央设立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当年安排8亿元,资助了80万名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各高校还认真执行“绿色通道”制度,基本上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
但是,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尤其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面临的问题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一是财政助学经费投入偏低,必须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二是资助面偏窄,资助强度偏低,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得到有效资助。三是助学政策导向设计不明确,作用发挥不充分。为了确保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得起大学、接受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必须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三、财政部、教育部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做了大量的工作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财政部、教育部把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作为一项紧迫的重点工作,集中时间和精力,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
1.去年12月,财政部金人庆部长和教育部周济部长分别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
2.去年12月25日,财政部、教育部成立了由两部分管领导挂帅的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工作小组,两部共有11个司局、近50位同志参加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拟定了工作计划,对《意见》起草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
3.去年年底至今年初,财政部和教育部领导亲自带队对20多个省份进行了实地调研,广泛听取了地方政府、财政和教育部门、金融部门、专家学者、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两部还对十多个省份进行了问卷调查,掌握大量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4.在调研的基础上,财政部、教育部对各省(区、市)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学校布局、学校类别、学生规模、生源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经济财政状况和学生负担情况等进行了深入分析,对资金投入进行了详细测算,对有关重大政策性问题进行了慎重研究,并研究起草了《意见》稿。
5.在《意见》稿起草过程中,财政部、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分别听取了多次汇报,金人庆同志和周济同志就《意见》稿的内容,提出了一系列的修改意见。
6.今年3月,经两部主要领导同意,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召开了有全国财政、教育部门和部分学校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地方和学校的意见。
7.为保证《意见》发布后,各项政策的顺利贯彻实施,两部已经研究起草了相关配套文件,包括:《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切实做好从事业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的通知》。这些配套文件,将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秋季开学前下发。
我的介绍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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