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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4年第28次新闻发布会:第七届推普周期间部分省市主要活动安排

2004-09-06收藏

北京市

  1.市语委与北京电台联合举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北京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若干规定》听众有奖问答活动。

  2.“北京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论文”颁奖仪式。

  3.第二届全市中学生推普公益广告征集评奖活动。

山西省

  1.全省推普招贴画、公益广告、文艺作品征集评奖活动。

  2.全省第二届小学普通话学习竞赛活动。

辽宁省

  1.在全省大中小学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在校园内、班级内挂一幅推普宣传标语,举办一次推普知识竞赛,办一期推普宣传板报,学唱一首推普歌曲,组织一次推普社会宣传活动。

  2.在窗口行业服务人员中开展推广普通话文明服务周和普通话比赛活动。

  3.省教育厅机关进行第二批公务员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

  4.举办推普招贴画展览。

吉林省

  1.开展推普宣传品征集活动。

  2.在《吉林日报》和吉林省语言文字网上举行全省推广普通话、语言规范化征文活动。

黑龙江省

  1.举办全省语委干部培训班。

  2.“我谈语言文字规范化”征文活动。

上海市

  1.纪念著名语言学家叶籁士逝世10周年学术座谈会。

  2.少先队“普通话口语表达”雏鹰争章活动启动仪式。

  3.“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法审核委员会”成立仪式暨第一次全体委员会。

  4.全市司局级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专场。

  5.以“争当世博文明小天使”为主题举办“我爱祖国语言美”中小学生普通话比赛暨世博会知识竞赛网络初赛。

  6.有奖征集推普宣传口号、宣传画、电脑动画。

江苏省

  1.开展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系统政务信息化评优活动。

  2.各市面向社会开展一次普通话水平义务测试。

江西省

  1.举办全省青少年学生“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杯”书写规范汉字竞赛活动。

  2.举办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语言竞赛。

  3.全省语言文字网站(页)评比活动。

山东省

  1.青岛市组织普通话美文朗诵大赛和语言文字知识百题竞赛。

河南省

  1.举办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普通话大赛。

  2.高校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启动仪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

  1.要求各市语委和有条件的职业学校主动配合劳动就业部门,免费为农民工组织普通话短期培训。

重庆市

  1.开展三峡库区移民和农村民工普通话培训。

  2.召开“语言文字规范化与重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座谈会。

云南省

  1.昆明市以“推普大篷车”形式在市区沿途广泛宣传,并延伸到周边郊县小城镇,推动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

  2.省教育厅与省农业厅联合启动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工的推普宣传和普通话培训工作。要求各地、州、市语委、教育局都要组织普通话教师义务为农民工开设普通话培训讲座,并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有关培训内容。

陕西省

  1.重点开展大中小学校推普宣传活动。组织中小学生参与社会用字调查等实践活动,净化社会用语用字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

  1.在全区教育系统内开展“我是光荣的人民教师”普通话大赛,庆祝第20个教师节。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1.鼓励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少数民族现代文学语言正字正音培训测试。

  2.开展“七个一”活动:一幅宣传横幅,一批推普板报,一次文艺活动,一次普通话比赛,一批宣传牌匾,一次演讲会,一次街头咨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兵团副司令员发表电视讲话。

  2.兵团二中举办“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普通话演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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