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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2015-05-14 来源:教育部收藏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重要部署,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在深入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国务院同意,《实施意见》已由国办印发。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社会反映和调研情况看,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出的新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短板效应愈发明显,教育理念滞后、结合专业不紧、教学质量不高、指导帮扶不力、文化氛围不浓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

  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赴浙鄂陕3省实地调研,委托6个地方教育部门、22所高校开展专题调研,面向7省市3万余名大学生进行网上调研,先后召开15次座谈会,广泛听取地方教育部门、高校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和师生意见,认真起草并多次修改《实施意见》。国家教改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在征求了中央编办、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的意见后,正式印发了《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

  《实施意见》总体要求部分明确了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实施意见》提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紧密结合,加快培养规模宏大、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不断提高高等教育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贡献度,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三点:一是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三是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2015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2017年取得重要进展,形成科学先进、广泛认同、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普及创新创业教育,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包括9项改革任务,30余条具体举措。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一是制订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实施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二是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制订修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三是高校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二是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三是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一是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调整专业课程设置。二是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并纳入学分管理。三是要求各地区、各高校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一是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二是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三是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一是促进高校实验教学平台共享。二是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三是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同时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四是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五是支持高校学生成立相关社团,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六)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一是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二是高校要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三是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四是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五是高校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

  (七)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一是各地区、各高校要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二是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三是高校要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四是加强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培训,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五是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八)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一是各地区、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二是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完善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建立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三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创业培训政策,建设网络培训平台,鼓励高校编制培训计划、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四是各地区和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要发布创业项目指南。

  (九)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一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二是高校要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部委属高校按规定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三是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基金。四是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五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六是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

  四、《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实

  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任务已经确定,下一步关键是抓好贯彻落实。

  (一)健全体制机制

  各地区、各高校要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指导管理与监督评价。各高校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工、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二)细化实施方案

  各地区、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化本地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三)强化督导落实

  教育部门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把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大力宣传加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必要性、紧迫性、重要性,使创新创业成为管理者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高校的好做法好经验,选树学生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宽容失败的氛围环境。

(责任编辑:谢沂楠(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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