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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专项督导 大力推进全面改薄

2015-12-16 来源:教育部收藏

安徽省教育厅厅长 程艺

  为科学有序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我们进一步落实责任要求,加强专项督导,着力抓好实施进度、规划执行、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实施成效等关键环节工作,保证“全面改薄”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以保障体系为基础,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一)统筹管理重实效

  一是标准统筹。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标准化建设标准与改薄标准的内在统一。将生均校舍、宿舍、运动场等面积,超大班额数和小学、初中辍学率等指标按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的标准进行设定,将“全面改薄”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前置条件,用“提升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来检验“全面改薄”实施成效和综合效益。

  二是规划统筹。做好校安工程、初中工程、校舍维修改造和“全面改薄”等建设项目的衔接,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学校长远规划等科学编制项目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和校舍闲置浪费。按轻重缓急,合理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在资金安排上,均衡校舍建设和设备购置,在保证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提前实施。

  三是资金统筹。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合理统筹用于基础教育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除中央和省级改薄专项资金外,还统筹了中央和省校舍维修改造、初中工程、进城务工子女专项、土地出让金、城区配套设施建设费、地方教育附加等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统筹资金大大超过了改薄专项资金。

  (二)制度建设成体系

  早在规划编制之前,制定了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教学点基本标准等红线标准;在项目推进中,先后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公开公示办法等,各地还建立了“一站式”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落实项目建设扶持、奖励、减免优惠政策等;在过程管理上,坚持月通报、季调度、集中约谈、现场推进、重点监管、分片包干重点督查、“三人小组”巡查、责任追究、绩效考核和专项督导等制度。成体系全覆盖的制度体系,有效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责任落实全方位。明确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负总则制度,努力完善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实施进展按月直接寄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度落后的市教育局及时给所属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写信,介绍进展情况,指明下阶段工作重点。

  强化部门协作,教育、发改、财政、住房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一盘棋。省发改、财政部门在规划编制、资金筹措、优惠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省住建厅针对 “全面改薄”单体项目体量较小的现状,优化简化总监网上申报程序,由原来一名总监最多只能监理3个在建工程提高到6个,解决县区工程监理难的实际问题。

  教育系统内部确定牵头单位,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基教、项目、规划、财务、师资、教研、电教、装备等不同的部门,相互配合支持,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包括校舍建设、设备采购、信息化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以专项督导为抓手,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推进工作落实

  督查中坚持进度与质量并重,过程管理与实施成效并重。

  (一)坚持定点推进,实行分片包干

  为推进“全面改薄”项目的进展,将进一步完善分片包干重点督查制度。一查实施进度:校舍建设类开工率、竣工率,设施设备购置类完成率。二查规划执行:项目内容、规模等与规划是否相符,项目调整手续是否齐全。三查项目管理: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现场的管理,土建工程和设备购置等项目招标等情况。四查资金使用:市县资金的落实,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等。

  分片包干所督查市县相对固定,不定期实地督查,重点县每县必查,并根据实时进展成效调整督查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未列入分片包干范围市县的重点督查工作由各地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建立项目分片包干督查省市县三级立体网络。

  (二)坚持专项督导,履行政府职责

  围绕《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项督导办法》,提升督查的级次和频率,将“全面改薄”项目督查纳入省政府督导体系,每年组织开展1-2次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分为县区级自查、市级全面督查、省级抽查。省级督查由省政府督导委牵头,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联合参加,重点督查地方政府职责履行,切实解决资金投入、部门协调等瓶颈问题,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根据省级督查情况,每年召开一次由市县级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现场推进会。

  (三)坚持过程监管,落实“三查三单”

  建立健全抓督查促落实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督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将“全面改薄”专项督导落实到省政府建立的重大决策部署“三查三单”制度上。一要巡查,全面或有重点的巡查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发现突出问题;二要督查,对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现场督查,提出整改意见,跟踪落实;三要考察,奖优罚懒,同时将考察结果与有关工作挂钩。“三查”之后要制订“三单”,即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在一轮巡查、督查结束后,逐条梳理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对照问题清单,逐条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问题整改逐项明确牵头责任单位、协同配合单位,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明确未落实的责任追究措施,实行刚性约束,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四)坚持定期调度,强化跟踪推进

  紧紧抓住每年暑期项目建设黄金期和冬季雨雪来临之前的有利时机,把握时间节点,盯紧序时进度,加大督查的频率、加强监管的力度,分期分批开展“地毯式”检查,不留死角。创新监督方式,委托建筑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对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规范学校基建项目施工,实行“阳光采购”,确保质量。

  督办情况及时跟进,随时掌握实施情况,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督办效果。省教育厅每年印发项目进展通报不少于10期,召开专项调度会或现场推进会不少于5次,项目督查覆盖二分之一以上的县区,发现问题时及时发出整改通报,或约谈县区政府负责人。

  三、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强化项目管理,着力提升综合效益

  针对中小学基本建设惠民项目资金量大、项目点多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我省从绩效管理入手,转变管理方式,项目管理既注重规划进度,更注重规划执行的精准度,既注意资金使用的及时性,更注重资金使用的规范。同时,将项目建成与事业发展的贡献度相联系,提升项目的综合效益。经过近半年的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制定了《基础教育重点项目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这是我省首次在教育项目管理工作中引入绩效管理,包括“全面改薄”、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学前教育和初中工程等正在实施基础教育类重点项目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绩效考核主要内容为:政策落实、规划(计划)执行、程序规范、资金使用、综合效益等五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提炼了核心考核指标,确定了5个一级和10个二级考核指标体系。绩效考核实行一级考核一级。省级考核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每年根据不同类别组织人员采取实地验证、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结合 “三人小组”暗访检查、日常督查等情况,对项目管理工作完成的时限、质量、效果等内容量化打分,形成考核结果。同时将群众满意度纳入考核体系,请省教育评估中心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综合评定。

  考核结果将纳入省政府对各地政府年度教育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作为省教育厅对各市、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考核重要依据,也将作为下一年度分配专项资金的奖惩因素。

  四、以公开公示为载体,强化窗口作用,着力打造“阳光工程”

  为使公开公示落到实处,我们在安徽教育网设立了“全面改薄”专栏,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和项目实施相关信息。我省将信息公开公示作为加强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步推进,同步考核。各市县区要将信息公开纳入政府公开范畴,教育主管部门应在其门户网站设立专题网站或专栏,按照应公开全公平的要求主动公开。项目学校要以一定的方式予以信息公开。同时,建立项目工程永久性标牌,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筑面积、竣工时间、资金来源、设计施工单位、时任县长和教育局长及校长姓名,落实质量终身制。

  我省还将设立监督举报邮箱和电话,宣传和解读政策要求,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情况实时监管。适时建立第三方评价制度,客观评价实施进展及成效。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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