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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和第四届中国-中东欧教育政策对话背景材料

2016-10-08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文件精神,更好地通过教育交流与合作将欧洲和亚洲连接起来,共建“教育丝绸之路”,中方与欧洲各方商定将于2016年10月在中国北京举行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和第四届中国—中东欧教育政策对话。

  一、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

  (一)背景情况

  为保持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双方主席交流频率,及时就中欧人文交流的热点和重点开展面对面磋商,进一步推动中欧在人文交流领域,特别是教育领域的务实合作,我部于2015年底提出2016年举办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的倡议,邀请机制欧方主席瑙夫劳契奇与会,得到欧方积极响应,双方商定将于2016年10月11日在北京举行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

  (二)相关安排

  10月10日晚,刘延东副总理将在国家博物馆会见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欧方机制主席、欧盟教文委员瑙夫劳契奇,双方将就中欧关系、中欧人文交流和中欧教育交流等议题进行交流。

  10月11日上午,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将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会议将以“构筑通向未来的中欧教育丝绸之路”为主题。本次会议具体议题的设置主要考虑是如何将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的重点工作与欧洲相关教育战略进行对接,从而加速推进各国教育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主要聚焦六大重点工作,分别为加快留学事业发展,提高留学教育质量;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涉外办学水平;加强高端引领,提升我国教育实力和创新能力;丰富中外人文交流,促进民心相通;拓展发展机遇和空间,促进教育领域合作共赢;实施“一带一路”教育行动,促进沿线国家教育合作。欧盟《教育与培训2020战略》提出四大战略目标,使终身学习和流动成为现实,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聚合,培养学生创造力、创新和创业能力。2015年博洛尼亚进程欧洲高等教育部长通过的《耶烈万公报》把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提高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促进高等教育社会维度和推动学分学历互认作为未来政策优先方向。

  在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大背景下,中欧教育部长会议具体议题要能体现双方政策优先方向对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促进学生流动学分互认、提升开放包容水平等是中欧教育政策的共同取向。因此,我们设置了下面四个主要议题,并得到欧方参与国家的一致认同:

  1.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就业能力;

  2.提高教育质量水平,服务中欧社会经济持续发展;

  3.推动中欧学分互认,促进中欧学生双向平衡流动;

  4.加强学校体育交流,发掘中欧教育交流合作亮点。

  参照国际会议的通常做法,会议采取主旨发言和自由讨论相结合的模式,使参会各国代表就上述议题充分深入交流,形成广泛共识,为下一步双方在共同感兴趣的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奠定基础。

  二、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

  (一)背景情况

  2012年,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16+1合作”)机制成立。此后,我国与中东欧16国教育合作驶上“快车道”。目前,在“16+1合作”框架下,教育领域有“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和“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两个机制。

  2013年6月28日,在中国—中东欧构架合作机制框架下,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正式建立,并在重庆举办首届对话。

  2014年9月,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在天津举行。会议的主题为全球背景下的各国教育改革,两个分议题为1. 技能差距:学校教育与企业需求;2. 教师与学生流动。

  2015年9月,第三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在波兰首都华沙举行。会议的主题为:质量保障。分议题为:1. 教育国际化发展;2. 高校与就业市场、企业的合作关系;3. 高等教育的远程教育。

  中东欧各国均派代表出席前几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对各国高等教育发展和合作共同面临的挑战、学历学位互认、校企科研合作以及学术成果转化以及如何继续推进中国与中东欧各国教育务实合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加深了了解与共识。

  自教育政策对话机制成立以来,16国参与“16+1”教育合作的热情不断高涨,参与程度不断加深,受益水平不断提高,对我教育理念、政策和倡议充满期待。经过三届探索总结,中国—中东欧教育政策对话逐渐形成“教育政策对话+高校联合会会议+配套活动”的固定搭配,机制化特征显著。其中,教育政策对话主要是部长级对话,旨在引领和推动多、双边教育交流与合作,总结成果,讨论挑战和应对之策,确定未来合作的重点方向和领域。高校联合会是“政府搭台、高校唱戏”的平台,旨在推动双方高校产生实实在在的成果和项目,不断加强“16+1”教育合作的吸引力和普惠性。

  (二)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相关议题

  经多方协商,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政策对话将于2016年10月11日在北京举行。经与中东欧16国协商,并考虑到今年是中国-中东欧人文交流年,第四届中国—中东欧教育政策对话主题是“人文架桥,教育筑梦”。

  对话包括五个议题:1. 推动校际学分互认,促进学生均衡流动;2. 依托语言教学合作,开展区域与国别研究;3. 强化青年创业创新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4. 挖掘特色学科合作潜力,推动特色学科人才培养;5. 探索学校体育交流,开辟教育合作新领域。部分议题是中国—欧盟教育部长会议相关议题的延续,如校际学分互认、创新创业教育、学校体育交流等;部分议题是基于中东欧国家需求及我自身工作重点提出,如区域与国别研究、特色学科人才培养等。希望通过本次教育政策对话,宣传中国经验,展现中国对中东欧16国的教育吸引力,并与16国的教育战略主动对接,加强合作、互学互鉴,形成平等、包容、互惠、活跃的教育合作态势,促进区域教育共同发展。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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