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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督导监督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17-05-23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教育督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确立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在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重大教育政策项目扎实落地、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提升、督促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对保障教育改革发展稳定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上海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和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保障作用,2011年起,上海市政府用两年时间对所有区县逐一开展了“推进教育现代化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综合督政,随后于2014年整体接受教育部督导认定,成为全国首个整体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认定”的省份。我们认为,接受督导认定,对确保国家战略“接地气”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进一步推动了各级政府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区县政府依法履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二是进一步推动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一体化发展,切实保障为城区和农村的每一个学生创设教育公平的环境与条件;三是进一步推动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内涵优质发展,促进“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多措并举,加快完善现代教育体系,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现实需求,已成为各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教育部即将启动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发出了明确的信号:与基本均衡评估相比,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将从优质的师资力量、完备的硬件条件、有力的经费保障、规范的学校管理、良好的教学质量等方面考察县域义务教育是否达到优质均衡的要求。此举必将对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发挥重要的发展导向作用。

  “十三五”期间,上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9.9%,实现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建设、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教师配置与收入、生均经费等标准基本统一,学区化集团化办学的格局基本形成,“家门口的好学校”明显增加,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水平进一步提升。接下来,上海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向着更高水平的方向迈进。上海在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中,将进一步系统加强教育督导的顶层设计和运行机制:

  在顶层设计方面,重点加强立法保障,完善整体构建。切实落实《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确立的“督政、督学、监测评估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区级政府依法履行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能,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学校内涵优质发展,有效落实“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教育理念和政策措施。

  在运行机制方面,重点明确工作标准,优化价值导向,还将尽快启动对申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区开展督导评估的工作,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对通过国家认定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进行监测和复查,以教育督导监督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责任编辑:于平平(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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