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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教育职责 全面推进教育发展

2017-06-21 来源:教育部收藏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白向群

  2013年9月25日,在联合国“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行动一周年纪念活动视频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倾听人民呼声,顺应人民期待,对中国教育许下的庄严承诺。

  大国诺言,掷地有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战略重点,以优先发展、改革创新为重要保障,总揽全局,直面问题,统筹安排,有序出击,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新突破、新成效。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新举措已落地生根,全面依法治教的新征程已豁然开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新画卷已渐次铺开。中国教育正沿着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之路阔步前行。

  强国必先强教,强教的关键在于政府的落实力与执行力。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为切实履行省级政府教育工作相关职责,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出了完整的评价体系,为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依法治教、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聚集了新动能、注入了新动力。

  一、深刻认识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的重大意义

  2017年4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会议指出,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就是要促进省级政府把教育工作摆到更加重要位置,投入更多精力抓督察问政,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会议强调,评价工作要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重点评价政府领导、管理、保障、推进本行政领域区域内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关情况。评价结果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教育改革的坚定意志。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以立德树人为导向、全面创新育人模式,到以促进公平为关键、多方位缩小教育差距,再到以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龙头、优化教育结构体系,教育改革向着“深水区”全力奋进,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逐渐“破冰”,人民群众关切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开始“破解”,重要领域的创新举措渐次“破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呈现出次第花开、渐结硕果的生动局面。但是,教育领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有效化解,面对的挑战和困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比如,政府依法集中统一监管与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矛盾时隐时现,中小学课业负担重、题海战术、死记硬背、片面追求升学率等“老大难”问题依然存在,学校办学自主权不足、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够、民办教育活力不强的现实不容置疑,飞速发展的信息化技术与落后的教育理念和方式之间存在的差距明显拉大,等等。所有这些矛盾与挑战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智慧,要求政府进一步发挥主导作用,强化工作职能,积极化解矛盾与问题,主动作为。

  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教育发展的坚强决心。习近平同志多次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归根到底靠人才、靠教育。教育发展,公平是根本,质量是生命。只有实现更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培育更多管用实用的高技能人才、创新人才、拔尖人才,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好关键支撑作用。《对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坚持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明确了省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也就是评价内容,具体包括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情况,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情况,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教育工作情况,加强教育保障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等。评价结果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干部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评价办法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职责明确,工作具体,涵盖了教育的方方面面,对于指导省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具有重要的规范、引导和激励作用。

  二、认真落实评价办法,促进内蒙古教育更好更公平发展

  从纵向上看,内蒙古作为我国最早建立的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现有各级各类学校6731所,在校生371万人,其中民族学校918所,在校生103万人。从横向上看,内蒙古的教育水平在全国还处于相对落后地位。如何实现内蒙古教育的“弯道超车”,促进内蒙古教育实现更好更公平发展,历来是内蒙古党委、政府重点关注的课题。评价办法的出台,对于推动自治区政府更好履行教育职责,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将发挥重要作用。落实评价办法,具体来讲,要实施好“六大工程”:

  一是教育系统党建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二是依法治教工程。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重大教育政策。建立教育工作决策管理机制,制定实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优化教育结构和学校布局,制定实施各级各类教育标准。建立健全教育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制度机制。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强化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强化教学纪律,规范学生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三是民族教育提升工程。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振兴民族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一系列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全面改善民族教育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民族教育质量。

  四是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创建工程。2017年,在全区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基础上,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活动。以义务教育发展为牵引,向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延伸,开展创建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先进盟市活动,建设教育强区,教育综合实力走在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区前列。

  五是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积极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注重综合改革,不断破除影响教育改革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不断优化改革环境。全力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六是教育保障工程。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育投入。加强教师队伍补充、交流和培训建设,提升教师从教能力和幸福指数。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积极引进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跨区域、跨界交流合作,守住公平底线,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多样化发展。

  三、全面系统构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综合评价体系

  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评价,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面履行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内蒙古坚决拥护并积极落实。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以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自治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明确自治区各职能部门职责,划分自治区、盟市、旗县各级政府工作职能,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落实规定动作,鼓励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是完善评价体系。根据本《办法》,研究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办法》及《评价细则》。研究制定“盟市和旗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组织好开展年度各级政府履职自评和他评工作。加强过程监督和结果评估有机结合,不断改进评估理念、方法与手段,不断提升评估效益。

  三是完善工作目标。制定“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2017--2020年行动计划”,明确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工作目标,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工作年度。

  四是注重督导评估。建立和完善决策、执行、监督有机统一、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独立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强化教育督导。改革和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的运行机制和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督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引进和培育第三方开展对地方政府履职评估。注重行风评价和群众满意度评估,作为评价政府履职的重要依据。

  历史的脚步永不停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对于教育这项民生工程而言,全面履行教育职责,保障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实现内蒙古教育在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实现跨越式发展,政府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责任编辑: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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