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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须有合理的组织实施保障

2017-09-05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中国人民大学 程方平

  日前,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时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指明了方向,也为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工作格局,着力构建方向正确、内容完善、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加强德育管理实施的落实,提升校长和教师的德育能力,提高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整体水平提供了重要思路。

  根据“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德育总体目标,应使德育的开展尽可能成为对学生“润物细无声”的滋养和浸润,既要有讲知识、讲道理的课程建设,也要有人格健全、心理健康、行为指导、习惯养成、生活体验、守法自律等一系列实践活动,并应与家庭和社会的努力相协同。要意识到,德育尽管与相关的知识学习有关,但绝不能变成说教、空谈和唱高调,要让学生真实地感受到遵纪、守法、爱国、为民、正直、高尚、养成良好习惯等是会得到赞赏和正向激励的。

  回顾以往德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种种教训,除了要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实事求是、勇于实践、因地因人因校制宜等重要的原则外,加强和改善德育工作的组织保障和实施策略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在这些方面,《指南》所提供的明确指导同样值得学校和社会各方面高度关注。

  《指南》针对不同学段提出的“德育的阶段性要求”说明,在小学低年级、中高年级、初中学段、高中学段,德育的内容和形式是有明显的差别和相关的理由的。为了使学校德育能提升时代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组织保障必须到位和得力。这不仅需要学校的各级组织和相关的职能部门都具有德育意识,更需要将德育作为每个岗位职责中的明确要求。真正能在学校内外建构起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和协同育人的立体德育网络系统,使正确的思想道德影响不仅无处不在,而且要强有力和恰到好处。

  在以往的德育工作中,所谓的组织上保障和要求还多停留在形式或表面上。德育工作成为上级要求下级的任务,硬性而僵化,被动而不上心,没能转变成教育者、成年人和相关部门自觉和用心推进的使命。如果这一问题得不到有效的扭转和改善,仅有形式上的组织保障和制度要求也无法充分改善德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一个人道德、伦理、信仰的形成和确立,与引领和教育者的状态紧密相关,德育工作者对道德和信仰的态度或认同水平会直接影响德育的效果,德育对象的接受水平也必然会受到其制约。每所学校都应认真思考,如何建构学校德育良好、有效的组织保障,如何能使德育双方都能得到持续和正面的激励,使被动的“任务意识”转变为自觉的危机意识和“使命感”。

  要确立社会的正见、正信和美好积极的道德信仰,必须要靠全社会的协同努力,必须要有全社会的全力支持。

  学校的作用既要体现为自上而下有组织的指导和信息通报,也要依托自下而上的情况反映和经验积累等,使学校的德育与社会的发展在系统组织的保障下能有效地发挥持续的作用。在此,《指南》强调的组织保障,是一种“治未病”的未雨绸缪,是用积极主动的努力使相关各级组织能发挥更有针对性的作用。比如,随着铺天盖地的商业消费和宣传,崇洋媚外、比吃讲穿、迷恋名牌、迷失自我、啃家欺老、贪图享受、自私虚荣、不明是非、不知感恩、无视法律、崇拜权钱、追风赶潮等不良风气严重地扭曲着中小学生道德行为,若包括商业组织在内的所有组织和机构都能主动参与到国民道德建设的事业中来,中小学的德育环境才能有明显的改善。

  作为良好道德行为形成的重要支撑,既需要有自律的作用,靠学校讲道理和培养正确的习惯;也需要他律的规范,通过加大“诚信记录”、法制建设和社会监督的力度,使良好社会风气成为学校德育最有利、最坚实的呼应。而在这些方面,学校和社会的各类组织都不能缺位或不作为。

  仅就广大中小学而言,德育也不能仅是德育副校长、德育主任、班主任、团队工作者的工作,而应是校长和所有教职人员的神圣职责。对《指南》强调的“德育为先”“德育渗透”等原则,学校不能简单地理解和操作,更不能用生硬的说教取代和干扰各科的“专业化”教学,而应意识到孕育在各科教学中的科学精神、实证方法、高尚情感、社会体验、爱国情怀、法制思想、英雄人物、历史事件和优秀文化传统等本身所具有的德育价值。为此,作为学校内的各类组织还需补充和完善,如,部分学校探索的“家长委员会”、“学校社区合作机制及资源共享”和聘任“法制副校长”等,都有许多很好的经验可供分享;而组织本身的工作目标和评价方式也应逐步改善,要在确定目标的基础上给操作者更多的信任和自主空间,使组织的作用能更好地切合学校的实际。

  德育工作真正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并非仅是设岗、安排职务和制定管理条文,而应使全社会、使学校的所有人都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在自身岗位上自觉推进德育工作。德育工作有组织和有效的开展,绝不可能像简单的化学反应那样立竿见影,而应是长期细致的耐心工作。因为德育的对象不是标准的器物,而是一个个活生生且不同的人。为此,德育实施最重要的策略应是因校制宜、因生制宜、因师制宜。要尊重学校、尊重学生、尊重教师的自主判断和教育的自主权,要相信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水平和责任心,而不是用繁琐僵化的标准来束缚他们在德育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学校是真实社会的缩影,其优良传统和文化建设能感染所有的师生走正道、信正念、树正风。一所学校德育的有效性往往体现为师生对学校制度高度的认同和自觉,而不应视其为事不关己的说教和束缚。近年来,不少学校已意识到,德育工作必须兼顾学知识和做好事两方面,特别在“知行合一”“以身作则”等方面要更多地激发学生的自主行为。如,在学校的鼓励和引导之下,一些学生以小组、班级、学生会和亲子合作等形式承诺“免监考试”、竞聘学校工作、包揽学校卫生、进行社会调查、参与社会服务等,使观念形态的德育转化为学生真实的行动和深切的体验,收到了良好的德育效果。而这也正体现出学校各级组织的有力保障和师生积极主动的创造精神。

(责任编辑: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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