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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教育防范 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

2017-12-27 来源:教育部收藏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教育培养他们的校园应该是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但是,少数地方学生间欺凌和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容易形成舆论热点,影响社会稳定。对此,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部门责任、处置程序,完善了教育惩戒体系和协调机制,对于有效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学生欺凌问题,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近年来,组织部署各地公安机关会同综治、教育等部门深入开展“护校安园”行动,指导学校全面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及时整治学校及周边治安乱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以来,涉校刑事案件已实现“四连降”。同时,全国公安机关派出30万名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组织编写了一系列学生安全教育读本,通过多种形式协助开展对在校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有效提升了校园安全防范综合能力。

  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事关亿万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中华民族未来和伟大复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公安机关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部门,在这项工作中责无旁贷。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方案》要求,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防治工作。一是指导监督学校严格安全管理。指导落实各项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安全隐患,严防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及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指导学校及时排查掌握学生之间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问题,提前进行干预处理。二是加强校园欺凌线索排查、通报和处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点多面广、接触群众广泛的优势,在工作中注意收集掌握校园欺凌的线索,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对发现的校园欺凌问题,及时制止并通知学校和家长,防止造成现实危害。三是对校园欺凌行为分类开展教育惩戒。根据学校的邀请,对情节比较恶劣的施暴学生实施训诫,协助开展警示教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宽严相济地做好对施暴学生的教育矫治工作;对校外人员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四是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安全和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公安民警担任的学校法制辅导员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法制安全宣传教育,通过模拟法庭、普法讲座、案例剖析等形式,讲解常见的校园欺凌形式、危害以及需要承担的道德和法律后果,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错误认识,教育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同时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面对欺凌及时向老师、家长和警察求助。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让我们携起手来,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的作用,共同筑牢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的藩篱,全力守护学生的身心安全,为学生打造一片健康成长的蓝天净土!

(责任编辑: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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