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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代表服务职能 营造残疾学生健康发展良好环境

2017-12-27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副主任 李东梅

  《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正式印发了。方案回应社会的普遍关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建立长效机制,明确了防治中小学欺凌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是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必将对维护中小学校安全、确保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挥重要作用。

  一般来说,中小学受欺凌的对象是在其他学生眼里跟别人不一样的学生,而残疾学生由于残疾,或看不见或听不到或步态、举止异样,自然显得与众不同,往往容易被欺凌。受欺负后,他们有的羞于启齿,有的干脆不知道如何向学校、老师、家长反映自己的遭遇。如果说受欺凌的学生是弱势群体,那么残疾学生是弱势中的弱势,需要额外的关注与呵护。

  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各级残联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到防范残疾学生受欺凌,为他们创造一个安全友爱的成长环境,有利于残疾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残疾学生与健全学生建立和谐的关系,从而为残疾学生将来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各级残联要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与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合作,通过开展专题培训课等方式,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残疾人事业和残疾人中的先进典型,介绍残疾、残疾预防和扶残助残相关知识,让健全学生从小就认识到生命的多样性,激发他们热爱生命、尊重和关爱残疾同学,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各级残联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向残疾学生及其家长宣传党和国家政策、法律常识,增强学生及家长的法制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要培养残疾学生“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敢于表达自己的诉求。

  各级残联作为残疾人的代表组织,要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利用当地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反映残疾学生及其家长的呼声,及时了解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将有可能出现的欺凌苗头化解于未然。对已发生的欺凌事件,要积极介入,全面了解情况,既要开展心理疏导,安抚残疾学生及其家长,又要与学校、实施欺凌的学生及家庭进行沟通,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事学生。必要时为残疾学生提供法律服务。要注意正确引导媒体和网络舆情,避免恶意炒作,同时切实维护残疾学生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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