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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怎么改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比例要双提高

2018-11-29 来源:中国妇女报收藏

  学前教育是终身教育的开端,幼有所育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11月28日,教育部在山东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学前教育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升,到2017年全国幼儿园共有25.5万所,在园幼儿4600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79.6%,比2012年提高15.1%。“入园难”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但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十分突出,学前教育还存在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系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等突出问题,“入园难”“入园贵”仍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为回应百姓期盼,《若干意见》从总体目标、优化布局结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提升保教质量、强化组织领导等九个方面,对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提出具体要求。

  《若干意见》要求,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到2020年全国原则上达到50%。“这是《若干意见》中最亮眼的一个重要指标”,吕玉刚指出,入园难主要体现在入公办园难,因为公办园质量有保障,收费也较低,所以大家都抢着上。入园贵主要反映在入民办园贵,民办园收费高。为此,教育部提出一个双线提高的思路:一方面要提高公办园的比例,另一个方面要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的比例。尤其要把公办园的比例提高。“这是我国学前教育坚持公益普惠办园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实际行动,更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若干意见》还要求,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是普惠性民办园。就落实这一要求,吕玉刚表示,要做好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土地出让、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了不交等问题要进行治理。

  针对学前教育“小学化”这一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姜瑾指出,一要做好幼儿园和小学的双向衔接。更多引导幼儿园根据孩子身心发展水平逐步为孩子进入小学打好基础、做好科学准备。二要做好校内校外的同步治理。小学必须严格落实零起点教学,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进度进行,必须纠正现在非零起点教学的做法和倾向。三要通过多种方式、多种途径转变家长观念。幼儿园要加强家园合作,努力和家长沟通交流,转变家长观念,消除家长顾虑,更多宣传“小学化”的危害。

  据介绍,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长效机制。针对当前学前教育存在一些亟待治理规范的突出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小区配套园治理、无证园治理、过度逐利行为治理以及幼儿园“小学化”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学前教育法,推进学前教育走上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轨道。(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周韵曦)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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