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
(2007年12月18日)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通知》(财教〔2007〕135号)精神,江苏作为第一批试点省份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江苏省政府、国家开发银行总行的领导与协调下,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通过全省7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代理,分别于8月31日和10月19日两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总额达到28225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0725名,实现了对全省79个市、县(市、区)的全覆盖,圆满完成了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试点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积极推进制度建设,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运行
此次试点的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确保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政府于8月2日、8月13日两次召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行江苏分行、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议,明确分工和要求。通过充分协商并结合江苏的实际情况,江苏的试点决定采取财政部门风险分担、教育部门组织推介、开行融资支持、各级农信社具体操作的模式,即发挥农信社网点覆盖面广、具有一定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经验的优势,以县级农信社作为受托代理机构,全方位代理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8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苏政办发〔2007〕101号附件),明确各部门分工,为试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开行江苏分行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分行克服了时间紧、人手少的困难,由行领导亲自挂帅,成立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组,并在短时间内迅速拟定了相关协议及合同文本。分行通过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多次协商沟通,共同签订了《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的责任与义务。在此基础上,分行与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拟定了《2007年度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委托代理协议》文本,及时与全省72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并对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为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顺利发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各方密切配合,共同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开展
此次试点的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得到了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及各基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
根据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安排,省教育厅负责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等工作。考虑到今年试点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教育厅制定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查暂行办法,今年暂时沿用原农信社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资格审查方法,新生由原毕业中学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校生由学生所在高校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申请学生资格审查,做好以后年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8月28日出台了《江苏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苏教财〔2007〕38号、苏财教〔2007〕108号 )以及《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苏教贷〔2007〕5号)。9月13日,省教育厅发布《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苏教财〔2007〕49号),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尽快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此外,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也正在积极推进中。
省财政厅及时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调整风险补偿办法,为试点工作的成功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次试点过程中,省农信社作为各地委托代理机构的组织协调者,给予了积极配合,在拟订委托代理协议文本,组织基层农信社培训,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作为委托代理机构的各地农村信用合作机构则投入大量人力,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合同签订、贷款发放等工作,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稳步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今年是开行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的第一年,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开行江苏分行不等不靠,边探索,边推进,边总结提高,并积极与省教育厅、省农信社、各地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根据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计划,为提高工作效率,今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采取随时受理申请,分批集中发放的做法,既方便了借款学生,又保证了程序上的可操作。结合学生的具体用款需求,分行将发放日定为8月31日和10月19日。为保证第一批贷款的顺利发放,分行在接到通知后立即从相关处室抽调精兵强将,组成20多人的工作组,连夜加班研究方案,制定相关协议和文本。从8月13日接到总行正式通知,仅用不到10天时间即完成了全部协议文本的拟订和签署工作,同时完成了具体操作规程并对农信社相关人员进行了全面的业务培训,8月27日起各地农信社正式全面接受学生申请,在短短3天时间内,完成了6462名学生的贷款申请审查并签订借款合同3690万元, 8月31日完成贷款发放,实现了全省所有市、县(市、区)的全覆盖。
第一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后,9月11-13日,开行江苏分行派工作人员到贷款需求较大的徐州、淮安、连云港三地召开200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培训暨座谈会,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次培训和调研,针对第一批贷款发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解决办法。根据各地农信社的要求,分行三次加印合同、借款申请表以及借款借据,合计印发31万份合同(10.3万人次)以确保满足第二批贷款需求。
与第一批贷款相比,第二批贷款受理申请时间较长,申请学生人数多达4.4万余人,申请金额达到2.45亿元人民币,部分人员集中县的申请人数甚至超过3500人,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分行和各地农信社工作人员加班加点,积极准备,于10月19日顺利完成了发放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的试点任务。
二、存在问题
(一)贷款资格审查问题
由于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间比较紧,在贷款资格审查中沿用农信社原有贷款资格审查模式,即新生由户籍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校生由学生所在高校出具证明,最后由农信社进行审核。但实际操作中,有部分民政部门及高校开具证明比较随意,甚至部分地区存在家庭经济实际很困难的学生要跑几趟才能开到证明,而部分家庭经济并不十分困难但有关系的学生反而比较容易开到证明的情况,个别高校在校生几乎人手一份贷款证明,给此次试点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代理链条过长
今年我省采取以县级农信社作为受托代理机构,全方位代理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模式。尽管代理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基层农信社工作人员数量较多,且具有一定的生源地贷款工作经验,但实际操作中,由于代理链条过长,造成资金划转、信息传递渠道较长,运作成本高,效率低。
在省政府的领导与协调下,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圆满完成了今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试点工作。此项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新华日报》、《扬子晚报》、《金融时报》、江苏教育电视台、江苏卫视城市频道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进行了报导。其中《金融时报》题为《让生源地助学贷款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的文章指出,“江苏省创新助学贷款信贷管理机制……是近年来探索出的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具有商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国家助学贷款品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是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开行江苏分行将继续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克服困难,不断探索,做好后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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