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 马庆株
1956年,中国语文政策和语文规划方面有两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值得纪念,这就是国务院1月28日作出《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开始推行简化字,可以说是现代“书同文”;2月6日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以下简称《指示》),开始大规模推广普通话,基本内容是“语同音”。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二十六年)以秦国小篆取代东方六国文字,这是第一次“书同文”,具有伟大的历史意义。历代工具书和石经起“书同文”即规范作用。我国最早的词典《尔雅》编成于汉武帝时期。许慎《说文解字》撰成于东汉和帝永元十二年(100)。最早的音训词典刘熙《释名》成书于东汉末年。汉灵帝诏令正《五经》文字,由书法家蔡邕书写,刻成“熹平石经”;三国•魏用古文、小篆、隶书三种书体刻“正始石经”,立于太学。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是书面交际工具,在使用中必然发生变异。公元160年行书已经流行,真书出现。一个字常常出现不同的写法,字的形体越来越复杂,写法越来越多。繁化之后必然走向简化,人们创造了简体字。1956年以来正式推行的简化汉字大多数古已有之。汉唐宋元明清历代碑帖字帖中,繁体正字事实上与简体字、异体字并行。民国时代就有人提倡简体字,1956年才确立简体字的正体地位,正式实行。规范汉字在繁体字和简体字中选择了简体字,淘汰了一批异体字。“书同文”要求日用文字形体统一。简化汉字方便学习和使用,是造福中华民族子孙后代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受到普遍欢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文字是规范汉字,规范汉字是公务用字和基本的教育教学用字、服务用字。针对有些词写法不同,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1年发布了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纪念简化汉字50年,要肯定简化的方向是正确的,加大力度推行规范汉字,进一步整理异体字,提高汉语汉字标准化、规范化程度。
中国疆域辽阔,民族众多,封建社会历史悠久,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造成方言之间的严重分歧,妨碍不同地区的沟通,妨碍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要求有共同语言。市场经济发展到国内统一市场形成的时期,必然要求语言统一。清雍正皇帝1728年诏令闽粤设立正音书院,要求举子修习官话,这是第一道“语同音”的政令。“普通话”一词是清末朱文熊1906年提出的,“普通话”这个名词自诞生到今年刚好100年。
1956年――普通话得名50年时,国务院发出《指示》,确认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宪法》自1982年起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即扩大普通话的使用范围,逐步普及普通话,消除方言隔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是普通话,普通话是公务用语、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播音用语和服务用语。实行目标管理、量化评估,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是推广普通话行之有效的主要举措。
纪念国务院《指示》50周年,要充分发挥汉语拼音的作用。1958年全国人大颁布《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民文化生活的一桩大事。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和国际标准,架起了汉语汉字走向世界的桥梁,特别适合信息网络时代的需求。拉丁字母与汉语结缘到去年已经400年了,已经实实在在地是我们自己的字母了,我们应当重视它,珍爱它,用以搞好对内、对外汉语教学,扩大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际传播,让汉语文更广更好地为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服务。
纪念简化汉字和推广普通话50年,要贯彻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的语言文字观,热爱普通话、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同文”和“语同音”将增强外国人学习汉语汉字的信心,提高汉语文的国际竞争力,促使汉语更快地走向世界。《教育法》(1995)规定“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2000年根据《宪法》制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5周年了。我们要积极宣传和贯彻《宪法》、《教育法》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保《宪法》和各项有关法律的实施,从而切实保证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地位,在已取得伟大成就的基础上巩固、深化、发展、提高,促进社会语言生活和谐、健康发展,迎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汉语文的大规模传播将成为增强中国软实力和综合国力的要素,在国际上为传扬中华文明、为增进中国人民和世界各国人民大团结、为造成多极化世界格局、为世界和平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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