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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学科综合优势 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浙江大学

2006-12-02收藏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既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浙江大学作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的研究型、综合型大学,有长期为“三农”服务的优良传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发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员令后,浙江大学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学校党委、行政多次讨论和进行专题研究如何发挥学校综合优势,提出了要举全校之力,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
  
  全面参与新农村建设不仅是高校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所在,也是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以及自身发展和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大学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思想库、技术源和人才泵,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浙江大学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实现“上天入地”、达到“双赢”目标的有效途径,也是我们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有效途径。现就浙江大学在新农村建设中所做的一些工作和今后的打算向各位领导、同行作一汇报交流。
  
  一、抓住机遇,积极行动,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发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动员令后,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和学院深入调研,于今年年初提出了《浙江大学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行动方案》。为了加快落实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行动计划,今年3月,校党委书记和校长联名给浙江省委书记、省长写信,提出了浙江大学全面参与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设想和《浙江省与浙江大学省校合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行动计划》的建议。该建议很快就得到浙江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批复,并对浙江大学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浙江大学提出了要举全校之力,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策。学校不同层面多次召开有关新农村建设专题研讨会,进一步加深对参与新农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学校党委行政的意志上来。学校各部门和学院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学校发展实际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动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以“立足浙江、辐射全国、走向世界”作为学校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宗旨和目标。各个学院认真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制订学院服务新农村的工作计划,全校上下形成了服务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组织,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
  
      为了加强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学校增设了地方合作处(含科教兴农办公室),统筹学校与地方合作事务,从学校层面上理顺了关系,加强了对科教兴农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了由校党委常务副书记任主任,一位副校长任副主任的浙江大学地方合作委员会,建立了学校与地方互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校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学校重要工作议程,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学校书记、校长任组长,常务副书记、常务副校长、两位副校长任副组长,以及党办、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办、科技处、人文社科处、地方合作处、相关学院等29个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同时从地方合作处、宣传部、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等职能处室抽调专职人员组成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指导学校新农村建设工作,学校还成立了浙江大学新农村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以浙江大学相关学科的专家为主体,并邀请部分国内知名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决策参谋,指导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示范点)的工作。同时,组建了教师、研究生、本科生三支志愿团,服务新农村建设。
  
  三、发挥学科综合优势,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五大建设协调推进的系统工程,其目标是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技术也十分广泛,主要有各类产业发展技术、环境治理技术、基本建设技术、管理技术以及社会科学领域的“软技术”。浙江大学作为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可以在各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中发挥综合优势。浙江大学目前拥有国家专业目录所设12大类中的11类学科(除军事以外),因此拥有新农村五大建设的相关的学科,且师资、科研力量十分雄厚,具有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教育、人才支撑的独特优势。
  
  本着全面合作、重点突破、发挥优势、体现特色的原则,浙江大学经过充分的研究,梳理出了学校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项目和内容,以及各相关学院的目标任务。在新农村建设规划方面,学校组织涉农学院、建工学院、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等多学科专家,整合力量,对新农居建设、村庄布局、产业发展、环境治理等进行科学的规划。目前,实验示范区新农村建设规划正在进行,已完成了实验示范区多个新农村建设规划,包括农业部与浙江省共建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湖州市德清县杨墩村)的总体规划。在农村产业发展方面,依据示范区(点)的产业规划,特别是现代农业产业规划,浙江大学以高新技术的引领示范、成熟技术的集成示范、阶段成果的熟化示范为手段,加强我校“十五”期间科技成果在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点)的示范和推广力度,提升示范区(点)产业层次和水平。如以涉农学院、人文学院、管理学院为主体,研究和规划农业生态旅游,挖掘农业的休闲观光功能,推动农村旅游业的发展。在农村环境治理方面,以环境与资源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为主体,重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低成本和无害化能源化处理,以及农村面源(点源)污染治理,如推广和应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生态化和资源化利用、化肥的减量增效等技术;以建筑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为主体,研究和开发低成本、环保型、节能型的建筑材料,开发适合农村应用的小型、简易的太阳能装置,以及开发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的新型农居。在农村教育和社会保障方面,以继续教育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为主体,为新农村建设培养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农村急需的经营管理人才;以涉农学院、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为主体,培育现代农民,提高农民素质;以医学院及附属医院为主体,开展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论证与评价、农村环境与健康的评价、农村医药卫生适宜技术的应用推广、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人员医学成人学历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生教育等培训;以教育学院为主体,开展农村中小学素质提升培训;以法学院、管理学院和公共管理学院为主体,参与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开展普法教育和民主管理乡镇的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帮助建立起和谐的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系统与食品科学学院等为主体,研究和推广应用数字农业技术、农村信息化公共管理与服务技术,包括远程农业监测和诊断服务、农产品流通、村务信息化管理等。
  
  四、以点带面,建立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
  
  为了突出重点,发挥优势,集中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浙江大学党委行政与湖州市委市政府先后进行了6次协商和调研,双方商定校地合作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区,并很快确定了合作共建的工作班子。今年5月,浙江大学与湖州市合作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正式签约。这是浙江省建立的第一个以推进农村全面建设为目标的校地合作示范区,双方将努力把示范区办成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展示区、“三农”改革发展的实验区、指导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区。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国内主要媒体都作了报道。
  
  本着“立足浙江、辐射全国”的宗旨,今年5月,浙江大学、贵州大学、湄潭县三方签署了湄潭县、浙江大学、贵州大学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协议,并举行了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基地”的揭牌仪式。根据协议,浙江大学、贵州大学将以理论、科技和人才三大体系为支撑,总结提升新农村建设相关理论与机制,发挥技术优势,筛选成熟实用技术成果应用于湄潭新农村建设,培养高素质科技人才,参与干部培训和农民素质培训。
  
  目前,浙江大学与地方政府合力共建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区(点)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同时学校还在浙东沿海平原、浙中盆地丘陵、浙西北浙西南山区等不同的地域各选1个县(市),作为浙江大学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省内实验示范点,以点带面,建立服务新农村的有效载体,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优势互补,合力共建, 推动校地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
  
  浙江大学与湖州合作共建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这是双方在已有合作领域的新拓展和合作层次的新提升,是在新农村建设领域的一次携手共进。双方在原有校地合作的基础上,围绕新农村建设,创新合作载体,提升合作层次。双方将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总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推进农村全面建设为目标,以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整合资源、优势互补、以点带面、合力共建,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根据双方协议,浙大与湖州共同实施“1381行动计划”,即建设一个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重点构筑科技创新服务、人才支撑、体制机制创新等三大平台;实施产业发展、村镇规划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素质提升、社会保障、城乡综合改革等八大工程。同时围绕新农村建设,在实验示范区实施百项重点项目,以3种示范为手段(成熟技术集成示范、阶段成果熟化示范、高新技术引领示范),推进实验示范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1381行动计划”,双方加强领导和工作协调,每年确定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事项,确定合作的重点领域。双方以实验示范区为平台,以县区为板块,以乡镇为单元,以村为实验示范点,以项目为抓手,稳步推进实验示范区的各项工作。同时计划在各县区根据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型地貌结构、不同功能区块挑选若干个村作为样本实验村(镇),整合校地优势资源,重点进行扶持建设,力争在一二年内工作出成效,不断总结经验、掌握规律、逐步推广。
  
  当前,浙江大学正在学校和学院层面上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学院,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其它学院和部门积极配合,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加强新农村建设的各类项目的凝练,以项目为纽带,推动新农村示范区(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自签订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协议后,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与协调下,全校各学院积极行动,加强校地互动对接,营造了良好的共建氛围。今年暑假伊始,浙大学子由教师带队走出校门,投身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他们组成新农村建设志愿团、100多支新农村建设小分队、24支研究生挂职锻炼小分队、25位挂职“村官”助理走向浙江湖州农村。
  
  据初步统计,至8月初,我校共有近600人次到湖州市对接洽谈项目,有28支浙大志愿服务队约500名师生到湖州开展志愿服务。     
  
  围绕科技支撑、人才支撑、体制机制创新等三大支撑体系,市校
  
  双方以项目为纽带,突出重点,着重发挥双方优势,强化合作意识,积极探索推进项目、强化合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有:
  
  1、初步形成了浙大湖州共创的新农村建设“湖州模式”
  
      校市合作共建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实践为我们抢抓了一个很好的先机,营造了一个很好的氛围,创新了一种很好的模式。国内媒体对校地共建新农村给予了积极的报道和评价。如5月22日,新华社在播发《浙大与湖州共建省级新农村实验示范区》的报道中评价说,“市校合作建设新农村,有利于形成以比较优势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结合为载体,以互惠互利为目标的合作机制”。7月12日,《人民日报•华东新闻》在一版头条位置发表了通讯《“湖州模式”值得期待》;7月24日出版的《光明日报》在要闻版显要位置刊登了消息《浙大湖州共创新农村建设“湖州模式”》。中央党校副校长、“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在浙江的实践与经验”课题调研组组长王伟光教授认为,“湖州与浙大合作的市校共建模式,是中央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在地方的一个生动实践。”他表示,市校合作可以达到优势互补的效应,从全国来讲具有示范作用。“湖州市在实践中一定能创造出新农村建设的‘湖州模式’”。
  
  2、努力探索了新时期校地合作的新机制
  
  浙大与湖州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既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先行探索、带头示范,也是创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机制的重要举措、生动实践,双方努力把示范区办成新农村建设的成果展示区、“三农”改革发展的实验区、指导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样板区。

  浙江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的高等院校,学科门类齐全,人才汇聚,而且具有长期为“三农”服务的优良传统,在“三农”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新农村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推广、各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和实践积累。与湖州市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区,浙江大学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重大课题的研究,做好示范区建设的目标规划和行动计划,全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撑。高校与地方合力共建新农村,既是高校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探索,也是高等院校和地方政府围绕国家战略发展要求,就单一主题开展全方位深度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一种新的合作机制。

   3、通过市校合作得到了上级政府部门大力关注与支持  

  浙江大学与湖州市共建实验示范区的行动赢得了上级部门的通力支持。湖州市有关职能部门也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单位争取支持,助推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建设。迄今为至,已有38个省厅(局、办)已经明确将在水产业发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工业技术创新、交通建设、城乡建设、电力建设、外贸发展、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金融等方面给予实验示范区大力支持。有省林业厅、民政厅、科技厅等10个部门、单位已将湖州市有关县区、乡镇村列为实验示范区或试点,明确将对新农村实验示范区在政策上倾斜、项目资金上支持。农业部与浙江省共建新农村示范村项目落实在德清县,已启动雷甸镇杨墩村的试点工作;国家农发银行也将把湖州作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省林业厅与湖州市共同启动全国首个林业示范区――湖州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与此同时,通过合作共建还吸引了一批较大规模的外商投资项目,也激发了国内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和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1、成立“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决策咨询
  
  为了发挥浙江大学在“三农”方面的综合研究优势,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在教育部首批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的基础上,整合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育学院等多个学院、学科的力量成立了学校直属独立运行的跨学科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该研究院重点开展与新农村建设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和探索,旨在办成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库,并为“三农”培养高级管理人才。研究院主办了《卡特动态》和《决策参考》,及时反映我国“三农”问题的最新研究成果,专门向有关党政部门和领导呈送解决我国新时期"三农"问题的决策建议书。

  2、 成立“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促进涉农科技成果的转化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校于今年上半年成立了“浙江大学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教师提供一个技术集成、创新和推广的“平台”。中心归地方合作处管理,中心下设农业生物技术推广部、植物生产与育种技术推广部、动物生产与育种技术推广部、农产品加工与装备技术推广部、农业资源与环境技术推广部等5个涉农学科推广部,以及信息农业技术推广部,生物质能源推广部等2个交叉学科推广部。
  
  中心教师主要由学校推广系列的教授、副教授,以及推广岗位的教师组成的专职队伍。中心将针对新农村建设和农业产业中的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协作攻关和技术创新,并依托“中心”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较为完善的技术推广服务网络,对内整合农业教育、人才、技术资源,对外及时转移推广涉农研究成果,有效衔接大学与社会需求的通道,逐步建构一个以大学为核心,政府推广部门技术人员共同参与,社会力量投入的多元化的农业技术转移与农业信息之整合服务体系。配合国家农业发展政策,提供农业创新技术,解决农业产业实际问题,增加农民收益,繁荣农村经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技术转移支撑。
  
  本着分类管理、分类考核的指导原则,学校对农业推广岗位教师采取了不同于教学科研岗位教师的相应考核政策,主要考核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对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农业龙头企业技术进步等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3、制订新农村建设的考核激励政策
  
  改革是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建立并完善符合研究型、综合型、创新型大学特点、体现各学科特色的考核评估体系和分层次、分类别人员考核制度。在教师工作量计算和岗位聘任中考虑新农村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政策。建立并完善“技术推广系列”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对从事面向市场应用研究和实验开发、技术推广等工作的教师,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及对提升产业竞争力所作的贡献为依据来评定相应职称。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领导是关键,抓好落实是保障。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听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项目由学校领导亲自抓落实。各学院责任到人,把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绩效纳于各涉农学院或相关学院班子考核指标体系。同时,把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发现、培养后备干部的重要途径,通过压担子、压任务,在实践中锻炼干部,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浙江大学全面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已经启动,但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去探索、去创新。我们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我们相信,高等学校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既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同时必将有助于推进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有助于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有助于造就一大批创新型、务实型和高水平的人才,有助于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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