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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一超

(2011年2月22日)

  近年来,杭州市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协调发展”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全市有幼儿园969所,在园幼儿26万多名,学前三年幼儿净入园率为98.3%;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园率100%,其中公办中心幼儿园占90%;0-5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受训率为94.8%,初步形成“托幼一体化”学前教育体系。现有幼儿园中,等级覆盖率为90.8%,优质覆盖率达65%。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杭州积极行动,把破解“入园难”问题作为关注民生、推进教育公平的实事工程加以推进,2010年11月,杭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学前教育1+4新政,即下发《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四个配套文件(《杭州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杭州市幼儿园园舍建设实施办法》、《杭州市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管理办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构建了促进杭州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政策框架,形成了经费保障、教师保障、园舍优化、督导评估、质量提升五大保障机制。同时召开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会议,市长与区县(市)长签订了五年目标责任状和一年的建设任务书。可以预见,在“1+4”新政及五项机制的推动下,今后五年杭州学前教育面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

  下面,我向各位简单介绍杭州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以公共财政为支撑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坚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扩大学前教育经费筹资渠道。一是各区学前教育事业经费达到同级教育事业经费8%以上,县(市)达到5%以上,二是市本级和区县(市)在地方教育附加中按20%比例安排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三是市本级和各区县(市)每年按土地出让收入0.5%计提农村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四是镇(乡)每年要安排足够的配套经费。同时,专门制定了《杭州市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范围、方式作了明确的规定。

  二、建立以落实教师地位和待遇为目标的学前教育教师保障机制

  加强师资队伍,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一是加快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配备。2009年,市编办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幼儿园教师编制核定的标准。提出到2015年,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基本配备到位。二是努力提高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提出到2011年底,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义务教育段事业编制教师人均年收入水平;到2015年,非事业编制教师的年收入达到当地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并落实“一金五险”,符合条件的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将幼儿园教师培训纳入当地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的整体规划,多形式提高教师素质。

  三、建立以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目标的幼儿园园舍优化机制

  在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的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加快幼儿园园舍建设:一是坚持公建配套幼儿园纳入住宅区建设规划,并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教育行政部门使用,凡移交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公办幼儿园;二是大力推进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要求2011年每个乡镇都建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三是按照新建一批、置换一批、改造一批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空置楼宇、厂房和学校等资源,将其置换和改造为幼儿园,通过三年时间基本解决现有幼儿园园舍不足问题;四是大力推进标准化幼儿园建设。从2011年开始依据幼儿园建设标准,对现有幼儿园进行达标验收,限期整改不达标幼儿园。

  四、建立以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为目标的学前教育质量提升机制

  积极推进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四项举措:一是发挥优质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通过输出师资、管理、文化,帮助新建幼儿园、薄弱幼儿园快速提升保教质量;二是积极推进“城乡幼儿园互助共同体”建设,通过城区优质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帮助农村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三是完善镇(乡)中心幼儿园承担管理、指导全镇(乡)学前教育责任的机制,推行乡镇中心幼儿园与其教学点在经费使用、设施设备配备、保教管理等方面的统一管理模式,确保农村教学点的保教质量;四是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科研、教研水平,市与区县(市)均建立学前教育管理(指导)机构,配齐专职干部和教研(科研)员,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和指导。

  五、建立以督促各级政府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职责为目标的督导评估机制

  进一步强化督导评估机制,确保各级政府切实履行发展学前教育责任。一是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保障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的职责,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列入对各区县(市)政府的考评指标体系。二是在全市区县(市)和镇(乡)开展新一轮学前教育达标和创强活动。

  六、建立以扶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为目标的民办促进机制

  在大力发展公办学前教育的同时,加大政府扶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力度。民办幼儿园在建设用地、立项、减免税收和建设规费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受同等待遇,鼓励社会力量利用符合条件的场地开办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含新建、置换、收购、改造和租赁等)给予经费扶持,对落实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和生均公用经费给予经费扶持,对新评上高一等级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照当地幼儿园教师总数10%左右比例,核增公办事业编制,专项用于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充实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

  展望未来,杭州学前教育面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今后三年,全市将继续建设300所左右幼儿园,基本解决幼儿园园舍不足问题,到2015年,全市标准化建设达标幼儿园达到80%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70%左右,幼儿园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80%),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在园幼儿总数95%以上,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覆盖率达到75%以上。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任重道远,我们将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的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像抓义务教育一样抓好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均衡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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