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厅长 杨希文
(2011年2月22日)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思路和措施,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创造了历史性机遇。陕西省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科学规划,强力推进,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我省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普及学前教育工作
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结束后,陕西省委立即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明确提出要把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点任务来抓。之后,省政府主要领导连续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点研究全省学前教育的发展现状、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赵正永省长明确指出:“办好学前教育不仅是群众的希望,也是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不断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让更多的孩子们享受公共事业的阳光。
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省立即开会传达会议精神,研究具体落实措施。2010年12月中旬,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实施了《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并专门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对学前教育做出了规划部署。2010年11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普及农村学前教育工作现场会,推广贫困山区商洛市洛南县的工作经验,从农村这个薄弱环节入手推动普及学前教育。2月16日,赵正永省长召集各市市长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学前教育工作,并对做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和制定办园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科学规划,明确全省发展学前教育的思路目标
本着“立足省情、适度超前、尽力而为、逐步推进”的原则,我省普及学前教育打算分3步走:第一步,2011—2013年,每个县城建1所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100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大村独办、小村联办,幼儿园(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推行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第二步,到2015年,每个县城建2所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幼儿园,新建、改扩建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1200所,覆盖全部乡镇,从而建成学前教育县、乡两级骨干体系和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两年普及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第三步,到2020年,在全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三、多措并举,形成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全覆盖的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发展学前教育职责,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学前教育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行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延安市吴起县、榆林市神木县等地已经实现;通过减免租金、派驻教师等办法,鼓励大中型企业建设幼儿园,并交给政府按公办幼儿园统一管理。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免除烈士子女、残疾儿童和孤儿的保教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给予资助。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
二是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教育、发改、财政、编制、人社、卫生、计生、建设、土地、规划、公安、物价等相关部门,及时通报、协调、解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从而形成合力与共识,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教育厅成立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门机构,省委、省政府在已经完成机构改革、压缩机构和编制的情况下,决定在省教育厅专设基础教育三处,统筹推进学前教育工作。从今年起,省委、省政府把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各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市县发展学前教育的积极性。
三是建立多元化的办园体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从今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各市、县也将安排专项经费加强幼儿园建设;积极扶持企事业单位举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和个人兴办幼儿园;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与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举办幼儿园(班)。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班),重点抓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有条件的农村小学,经过批准可利用富余校舍、师资举办学前一年教育。加快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四是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从今年开始,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一批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经过专业培训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将幼儿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2011—2013年每年培训5000名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中小学教师具有同等地位。
五是建立规范化的管理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开展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加强对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规范办园行为;遵循孩子的成长规律,坚持科学保教保育,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扩大优质资源,组织保教水平较高的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促进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
我们将坚决贯彻国家的统一部署,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大力普及、加快发展,努力保障每个孩子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为陕西建设教育强省、人力资源强省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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