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
(2011年2月23日)
义务教育法修订颁布以来,各地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新时期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工作,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2010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又取得新的进展,成为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治本之策。
一、教育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举措
200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实现“两基”之后义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有效遏制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教育差距扩大的势头,积极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2006年,教育部在成都召开了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交流现场会,交流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工作做出了部署。会议要求用3到5年的时间,努力做到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广大农村地区学校普遍达到基本办学标准,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的受教育状况得到明显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水平整体提升,素质教育全面推进,使每一位少年儿童都能享受到完整合格的教育。
2009年,教育部又在河北省邯郸市召开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认真总结了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做法,交流经验,表彰工作先进地区,对新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做出部署,力争到2012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到2020年实现区域内实现区域内基本均衡。
2010年,教育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并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促进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和均衡发展。
2011年,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分规划、教师队伍建设分规划,与有关部门一起启动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深化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小学教师特岗计划、教师国培计划、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大了对各地义务教育均发展的支持力度。
二、各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进展
(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要职责
各地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下发指导性文件等方式,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对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部署。安徽省委、省政府推广铜陵经验和合肥做法,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今后五年的工作重点,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年。河北省确定了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远规划,到2012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思想、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师资配备、生源质量等方面初步均衡。湖北省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教学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和督导评估机制,着力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重庆市把爱心午餐工程作为2011年市委市政府八大民生工程予以推动,惠及全市农村乡镇学校学生。
(二)制定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办学标准,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
许多地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订或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基本标准,对校园校舍建设、仪器配备、师资配置等方面做出明确的量化要求,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依据。湖南省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实施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规划到2015年,所有完全小学和初中基本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到2020年,全省不同经济区域的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要求各市、县(区)按照《标准》并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近期工作方案和长远规划,集中财力加快农村及城市薄弱学校改造,努力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天津市建立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的办学标准,2010年已有一半学校通过达标验收,计划到2012年底每一所学校都达到市政府确定的现代化办学标准。
(三)加强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建设,切实缩小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差距
各地普遍把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作为当前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工作,加大经费投入,支持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发展,切实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上海市对郊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相对薄弱学校委托中心城区的品牌中小学或有资质的教育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受援学校的面貌发生明显变化。辽宁省加大农村学校的建设投入力度,到2010年底,建设了1000所农村九年一贯制标准化寄宿制学校,覆盖个每个乡镇。海南省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投资3.74亿元,分5年在16个市县实施,把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至今没有通路、通电、通广播电视的贫困自然村和处于生态核心保护区的边远村庄的中小学生整体搬迁到教育资源相对优越的乡镇和县城集中就学。
(四)建立教师交流制度,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各地通过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将区域内教师支教、教师交流等政策制度化,引导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福建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核增的6500个编制用于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组织县域内教师在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合理流动,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校长也要进行交流。广东省开展“千校扶千校”活动,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和全省地级市城区、县城所在地组织10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口帮扶欠发达地区1000所相对薄弱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为期3年的帮扶活动。北京市启动了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每年选派1000名城镇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全职支教一年,选派2000名骨干教师对农村中小学兼职支教。
(五)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地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抓手,出台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缓解城市择校问题等政策措施,努力克服驱使学生拼时间、拼体力的机械重复和题海战术的做法,一些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纠正。浙江、江苏、河南、四川、重庆、贵州、宁夏、新疆、内蒙古等地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为突破口,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努力确保学生睡眠时间和体育锻炼时间。山东省构建起“政府主导、规范管理、课程带动、评价引领、督导保障”的素质教育运行模式。安徽合肥、河北衡水、河南新郑等地以“指标到校”为杠杆,推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名额定向分配给各初中,逐步化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推进义务教育阶段生源流向均衡。
(六)采取切实措施,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地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把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作为普及和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促进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立和完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立专项经费补助的贫困学生寄,对民族自治县、边境县的寄宿学生实行全覆盖。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专门补助。江西省人民政府要求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免交学杂费,免收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陕西省石泉县探索建立“党政统筹、部门联动、学校为主、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儿童为本”的“六位一体”留守儿童教育管护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建立留守儿童教育成长中心、校外活动中心和社区托管中心,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平台。
(七)健全督导、奖惩和问责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许多地方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把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主要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重庆市从2007年开始,将义务教育标准化完成率作为考核区县党政班子实绩的重要指标,由市委组织部每年进行考核。黑龙江省对地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达标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许多地方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激励机制,通过评先表优、典型引路等方式,调动基层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积极性。北京、辽宁、陕西、河南、江苏、四川、广西等地建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表彰奖励制度。教育部2009年表彰了93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
三、下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考虑
必须看到,推进均衡发展的任务比起实现普及的任务来说,更艰巨、更复杂,用的时间会更长。当前,区域间、城乡间、学校间不均衡的矛盾十分突出,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异、整体提升教育质量的全过程;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别的全过程;推进区域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将伴随着解决区域经济社会不平衡问题、提高中西部教育水平的全过程。
(一)明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贯彻《义务教育法》,把提高质量作为根本任务,把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作为重点,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实现均衡发展的目标。
一是促进不同地区教育共同发展。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推进。中央和省级政府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实施专项工程集中解决发展中的薄弱环节;推动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鼓励有条件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我国义务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二是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坚持财政性教育经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整体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改造薄弱学校。统一城乡教育规划布局,统筹教师资源配置,统一教师工资待遇,统一学校建设标准,形成区域内优质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和机制。
三是促进区域内学校共同发展。推动各地制订和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建立校长和教师的交流制度,完善免试就近入学的政策措施。建立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机制,尽快提高薄弱学校教学质量。通过整合、组合、重组、结对帮扶等方式,形成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间相对稳定的共建机制。
四是促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的普及水平和应用水平。大力开发和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不断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和方式,把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课堂教学,有效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重视教育内涵发展,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更加关注基础教育的内涵发展,将工作重点从扩大规模转向提高质量上来。要转变工作方式,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开展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课堂教学实际情况,研究教育规律,注重教学效果,关注学生成长。新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其根本目的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各地在制定政策、配置资源、安排资金时要优先保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在研究科学高效适用的教学方法上多下些功夫,积极倡导启发式教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有机统一于教学过程之中。还要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在小操场跑出大境界。关注学生营养,关心学生身心健康。让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成为共识。
(三)淡化过早考试竞争,不断缓解择校现象
改革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鼓励将普通高中一部分或大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地分配到初中的办法,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建立灵活的招生入学制度和学籍管理制度,搭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
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从根本上必须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造薄弱学校,消除校际教育质量的差距。同时必须完善招生政策,规范招生秩序。取消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学科类实验班的名义招生。治理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从中为本校选拔生源的行为。明确学校禁止收取择校费,把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与收费完全脱钩,切断学校收取择校生与获得经济利益的联系。
(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励教育持续发展
实践无止境,创新无止境,解放思想无止境。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要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体制机制障碍,敢于破解,大胆改革,走出新路。
一是形成中央和地方共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机制。今年,教育部分三批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教育部承诺一些政策与项目支持,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本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统筹,明确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设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是形成城乡和地区义务教育共同发展机制。要把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共同发展、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共同提高作为重要政策取向,建立教育资源向困难地区、农村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动态机制。通过整合、重组、结对帮扶等多种途径,打破校际和城乡之间的分割,促进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形成稳定的共建机制。
三是创新教育管理运行机制。要对原有的管理机制进行调整和创新,引入实行学区管理、集团化办学、农村九年一贯制、示范性高中和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等方式,优化校长、教师的统筹调配机制。
四是健全评价体系和督导制度。把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要求,全面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教育质量目标管理和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科学设置组织构架、职能权责、工作机制,探索中国特色的现代督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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