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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

(2011年2月28日)

  近年来,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力推进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47.8万人,在校生达137万人,连续6年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结构大体相当,带动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由2005年的71%提高至2010年的96%。“十一五”期间累计培养输送了近200万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全省统筹城乡建设、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更加美好江苏做出了巨大贡献。回顾江苏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历程,我们始终坚持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不断完善职业教育制度建设,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一、颁布实施《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奠定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法规基础

  1996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颁布,我们立即展开职业教育法实施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经过3年的努力,《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1999年8月正式公布施行,江苏职业教育在依法治教、依法发展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实施办法》着力将中央和省发展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法规化,着重解决江苏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明确了政府和社会各界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责任,规定了职业教育经费筹措的渠道,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加强宏观管理制度建设,营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1.完善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制度。省政府多次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2006年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成立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宏观管理全省职业教育工作。2007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和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省教育厅负责全省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具体负责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省劳动保障厅具体负责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和管理。目前,全省县级范围内技工教育已基本归口教育部门管理。

  2.深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制度。2010年,我省对接教育部的工作机制,在省域范围内率先成立了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章程》,形成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管理的工作机制。常州、南通等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见》,扩大校企合作规模,规范校企合作行为,提高校企合作质量,推动校企一体办学、共同发展。

  3.创新中、高职沟通衔接制度。2008年,我省对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进行重大改革,突出专业技能考试,构建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升学制度。成立14个专业联合考试指导委员会,全省统一组织技能考试。落实公办职业院校为主、扩大应用型本科院校招生比例,增强职业教育升学制度的吸引力。强化人才培养体系衔接,打通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内在联系,对口单招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评价,建立以完善专业教学为核心、以提高专业技能为目标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积极稳步发展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并努力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4.创建职业教育督导检查制度。2010年,我省印发《江苏省县域中等职业教育督导标准》,着重对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中的重要责任与作用。无锡、南通、扬州、连云港等市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重点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情况督导。常州市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督导标准》,重点开展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督导。

  三、加强办学管理制度建设,推动建设一大批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

  1.建立健全学校设置管理制度。我省制定《关于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规范学校设置,推动布局调整。对达不到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学校,采取合并、撤销等方面进行调整。职业学校数由2000年的880所,调整至2010年的482所,校均规模由900人提高到2800人。突出骨干学校建设,组织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创建,全省建成101所高水平示范职业学校,17所中等职业学校立项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

  2.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贯彻落实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职业学校社会合作制度,扩大社会参与度,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建立职业学校二级管理体制,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效能。

  3.建立健全学生和学籍管理制度。我省于2005年印发《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范》,健全学生管理各项制度。2002年、2003年分别研究制订《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强化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2011年,修订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全省统一学籍管理表格式样。全面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信息系统的运用,确保招生数据和学籍信息的真实可靠。

  4.建立健全办学经费保障机制。2010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全省确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最低标准为2800元(不含离退休人员经费),其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不低于500元。各地按照不低于最低标准、不低于实际投入水平,制定具体标准报省备案公布,并及时拨付。2007年,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2010年,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费实施办法》,明确国家助学金和免费的审批发放流程,设立了专门助学管理机构,严格审核资助对象,组织检查和审计,确保国家资金规范使用。

  四、加强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1.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我省于2005年印发《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范》,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规范职业学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开发与选用,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务常规管理。2007年我省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办法》,对职业学校加强学生实习管理提出严格规定,保障实习工作的健康、安全、有序开展。

  2.建立和完善专业管理制度。我省于2011年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对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条件、程序、指导与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先后三次制定示范专业建设意见,调整专业结构,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十一五”期间,全省建成452个中职、100个五年制高职示范专业。2005年,印发《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意见》,全省建成58个国家级实训基地、197个省级实训基地。2005年,印发《江苏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行动计划》,全省建成264个课程改革专业实验点和133所课程改革实验学校。

  3.建立和完善教师管理制度。我省于2003年印发《关于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2009年,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指导职业学校科学设岗,优化教师队伍结构。2009年,制定了《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条件》,组织职业学校教师职务单独评审、开通正高级职务评审,推动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4.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我省于2008年印发《关于在全省职业学校建立和完善技能大赛制度的意见》,推动技能大赛覆盖所有职业学校、覆盖所有专业、覆盖所有专业教师、覆盖所有学生,建立技能大赛制度。每年组织50多个项目、3000多师生共同参加的省级技能大赛。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研究制订24个项目的技能大赛分析报告,着手开发10个大类项目综合实训课程信息资源,推动实践技能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增强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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