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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昕在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06-19收藏

副省长  鲁昕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的一系列指示、文件和会议精神,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健康素质的主要任务。下面,我强调两点意见。

  一、增强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学校体育是促进成千上万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大事,它直接关系到人才培养的质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2006年12月23日,国务院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要求把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口,培养具有强健体魄、健康心理、坚强意志和昂扬精神的青少年一代。今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4月23日,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研究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会议指出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的机制,充分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加强体育卫生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全面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工作网络,形成全社会珍视健康、重视体育的氛围,培养青少年良好的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加强青少年体育的政策保障措施,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促检查,为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5月7日,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5月25日,国务院召开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电视电话会议,陈至立国务委员对贯彻落实中发〔2007〕7号文件进行了全面部署。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先后两次召开全国性会议,出台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政策和措施。因此,我们必须全面认识体育对强身健体、培养情操、弘扬民族精神、启迪智慧、壮美人生的重要作用,认识学校体育工作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升青少年全面素质、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指导下,我省始终坚持以增强学生体质为核心、以提高运动能力为基础,积极推进城镇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全面促进农村学校体育工作发展,取得了明显效果。教育部先后在大连、鞍山、丹东、锦州、营口五市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提高体育能力会议、全国农村学校体育工作现场观摩研讨会、全国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现场观摩会、全国大课间体育活动现场观摩研讨会,向全国推广了我省经验。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体育传统项目学校230所、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85所、高水平运动队大学12所,营口和鞍山两市被国家确定为全国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不断巩固,学校体育工作的行政、教科研、培训等组织管理网络系统已经形成,现有中小学2.1万名体育教师完成了分级轮训,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日趋完善。2003年,省政府安排4000万元,为6所高校和14个市的14所中学修建了塑胶田径场地;安排420万元,为14个市购置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仪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我省青少年体质也存在全国共性的问题。最近一次的全国青少年体质监测结果显示,青少年肺活量、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指标近20年来持续下降,城市超重和肥胖男生比例已接近25%,初中生近视率为60%,高中生近视率为76%,大学生近视率为83%。在学校体育工作方面,一些地区和学校还没有将其摆到应有位置,片面追求升学率的错误倾向十分严重,学生不合理的课业负担依然过重,体育工作一直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状态。体育课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证,学生运动时间严重不足。部分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和运动竞赛内容、方法及手段脱离学生实际,特别是农村学校体育师资数量和质量不能适应工作需要。学校体育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普遍短缺。学生体质和学校体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才培养的质量,严重影响了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必须引起各地区、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高度重视,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对青少年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一、认真地加以解决。

  二、努力开创全省学校体育工作新局面

  去年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以来,省政府组织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等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辽宁青少年学生体质和学校体育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了体质健康达标、专项督导检查、体育特色学校管理3个操作性办法,会上已发给大家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下发执行。在这里,我提5点具体要求:

  1.切实履行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职责。一是各地要把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把青少年的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教育和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教育、体育、卫生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等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按每年每名学生不低于2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年度超收财力中足额安排学校体质测试和体育设施器材的购置资金,保证学校体育设施、食堂、卫生所等体育、卫生基础建设投入。三是重点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学校体育条件。将对农村贫困地区的学校体育工作经费投入纳入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保障机制。对农村学校给予经费投入、师资培训、教师职称评定等政策倾斜。

  2.全面落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标准。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开足体育课时,确保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高等院校体育课程总课时数不能少于144课时,高职高专不能少于110课时,体育健康课保证小学40学时、初中30学时、高中20学时、普通高校16―36学时的教育时数。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挪用体育课程时间。严格控制班型容量,坚决杜绝超容量招生现象。要控制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合理安排各学科教学内容和作业量,不得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文化课学习时间,学校和教师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补习班和辅导班,使学生有更多的时间从事体育锻炼。鼓励学校在保证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将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广大学生和周边居住的青少年开放。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作息制度。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每天课间操不少于30分钟,保证每天至少做1次眼保健操,及时纠正不正确的阅读写作姿势,防止近距离用眼,学校每学期要对学生视力状况进行两次监测。三是坚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要求,继续做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不断完善考试内容、标准和方法,把体育考试与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同等对待,考试成绩要记入总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实行高中、大学招收体育特长生制度。四是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省政府即将下发《辽宁省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加强测试数据统计使用的管理。建立省、市、县(区)、学校四级评价督导制度。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书,作为学生成长纪录的重要内容,并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要定期公布各市和各高校实施《标准》的情况和测试结果。五是广泛开展群体性学生体育活动。各中小学校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必须安排一节课外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严格实行学生出早操制度。积极参与以速度、耐力、力量素质为主的“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开展以评选“阳光体育证章”和“阳光体育奖章”为牵动、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以“阳光下运动,健康中成长”为主题的各种系列体育活动,在全省掀起阳光体育运动的热潮。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开设体育活动指导课、体育主题班会和学校健康教育课,引导学生学习体育、健康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和生活习惯。学校校长和教师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体育活动,营造学生人人都参与、班班有项目,生动活泼、生机焕发的校园体育环境。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特点,举办不少于4次群体性体育竞赛活动。六是全面落实军训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开展“少年军校”活动,各高校和高中阶段要严格按照国家新颁布的军训大纲所规定的课时计划,开展军训。全省每5年、各市每3年组织一次学生军训工作展示验收活动。七是开展创建体育特色教育学校活动。我省计划用三到五年时间,使全省30%的小学和初中、20%的高中学校达到体育特色学校标准。鼓励每所学校都在教育特色上下功夫,建立体育特色项目代表队,创建体育特色学校,积极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使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后备人才学校和高水平运动队学校所设置的项目,全体学生参与率不得低于30%。

  3.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基础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国务院第382号令)的有关规定,全面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全省中小学全部配齐体育设施器材。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充分考虑青少年体育锻炼设施的需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要与学校体育设施建设统筹考虑、综合利用。提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子,用成熟的教学成果和库存的体育器材扶助农村学校。二是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核定中小学体育教师编制,配足、配齐体育教师。健全体育教师的培训考核机制,在岗教师每两年必须参加60学时的培训,对兼职体育教师要严格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加强对体育教师的师德教育,培养他们爱岗敬业、艰苦奋斗、乐于奉献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体育教师队伍。组织体育教师和相关人员开展体育科研项目研究,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的体育教学方法,研制适合中小学生健康发育的体育教学器材和辅助工具。今年,全面启动“三百工程”,评选100所体育示范校、100节优秀课、100名优秀教师。三是加强学校体育安全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和体育教学活动之中,常抓不懈。要保证体育设施的质量,经常检查体育器材破损情况。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与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的配合协作。按照《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要求,各级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学生校园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问题。

  4.动员全社会支持学校体育工作。一是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和普及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健康观,培养青少年学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在媒体设立阳光体育运动专题,及时报道典型事例,普及体育及健康知识。二是动员全社会力量。要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组织的作用,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积极倡导和鼓励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体育活动和团队活动,把更多的青少年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活动中来。鼓励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的学生开放。三是争取家长支持与配合。社区和中小学校要通过举办家长会、发放“学生体质健康手册”或“体质健康测试通知卡”等方式,用生动形象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道理教育家长,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育子观、成才观、健康观,使更多家长支持、配合自己的孩子参加体育锻炼,配合学校做好体育工作。

  5.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检查。一是认真开展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专项督导。省、市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每年进行一次以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重点的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将其作为对地方教育督政和督学的重要依据,与地区、学校评先评优挂钩。对没有开足体育课时、没有建立规范的学生作息制度、不能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合格率连续两年下降的地区和学校,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全省通报,并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约束机制。要把学生的健康素质情况与各级各类学校评估结果直接挂钩,与当地政府的办学指导思想和行为直接挂钩。各市示范高中招生名额向初中学校分配时,要根据初中学校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作适当调整。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考核校长的学校体育管理工作,学校要把班级学生锻炼情况和学生健康水平作为评价考核班主任工作的重要内容。

  在做好学校体育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水平。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校医或保健教师,加强卫生保健所建设,改进学生体质检查监测工作。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对义务教育阶段以外学生的体检费,也要制定统一的标准。进一步做好农村学校改水改厕工作,保证学生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各级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管。

  同志们,增强青少年体质和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已经明确,关键是要通过我们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落到实处。让我们共同努力,开创全省学校体育工作的新局面,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007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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