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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07-06-19收藏

辽宁省教育厅副厅长   王燕玲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在这里召开全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会议。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在构建和谐辽宁工作中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一会儿,鲁昕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全面部署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加强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的管理工作。下面,我代表省教育厅谈三点意见。

  一、落实政策,明确责任,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基础

  “十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基础教育、农村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455万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全省义务教育工作实现了突破性进展。

  第一,省委、省政府落实和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和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力度;完善扶困助学体系,从今年春季开始,省政府投入2.3亿元补助资金,对全省农村地区和城市困难家庭学生实施了免费义务教育;实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扶助工程,保障弱势群体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实施五大工程,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的差距。一是实施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从2003年开始,省政府设立专项资金,提出了到2010基本实现每个乡镇一所标准化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的目标,各级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目前已建成了253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其中,盘锦市已经提前完成每个乡镇一所标准化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的目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辽宁省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规程(试行)》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有效地提高了学校的管理水平;二是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2005年完成了10个市36个县(市)的6316所项目学校的建设工作,2006年将继续覆盖7个市10个县(市)的1739所项目学校,使全省覆盖率达到76%。一年多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取得了可喜进展。抚顺、本溪等地开展了三种模式的应用研究工作,在应用课例推广、教学方案设计、教学软件开发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全省农村中小学课堂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75%以上的教师能够利用远程教育设备开展教学活动,广大中小学生充分共享到了全国、全省范围内的优质教育资源,极大地提高了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实施“春晓”工程。针对农村教育质量偏低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结合布局调整工作、以提高农村小学教育质量为重点、整体推进农村学校建设的工作思路,从2003年起启动了“春晓工程”,促进了农村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铁岭市教育局从2003年率先启动“春晓工程”,投入资金5500万元,使村小条件得到了整体改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高;四是实施办学设施标准化建设和城区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办学条件均衡是实施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2000年来大连市加大了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化建设工作,共投资26亿元用于中小学办学设施标准化建设工作,截止2005年,市内四区全部实现了办学设施标准化。2003年,省政府制定了“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薄弱学校改造的工作原则,提出了到2010年全面完成薄弱学校改造的工作目标,全省各地开始大规模改造薄弱学校。对此,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2004年一年里对22所城区薄弱学校进行了全面改造,2005年又启动了对24所薄弱学校的改造计划。同时,加大了对薄弱学校的师资配备,开展了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实验和探索,把社区和学校融为一体,使薄弱学校逐步成为深受老百姓欢迎的优质学校。五是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近年来,按照《辽宁省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各级教育部门抓设施设备、网络和资源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全省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全省85%以上的乡镇中心校以上学校实现了校校通。

  第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师资源相对均衡。一是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培养与培训。制定并启动了《辽宁省2004―2007年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工程方案》等计划,从2004年开始省政府每年设立1000万专项资金,各市政府投入相应的配套资金,用于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提高工程的实施工作。省、市、县、校四级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管理者和骨干教师培训全面铺开,仅省本级一年来投入783万专项资金,迄今举办29期培训班,培训7713人次。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训,四年来共培训了1500名省级骨干教师、16000名市级骨干教师、30000名县级骨干教师。丹东市教育局积极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在市教师进修学院全面实行了“挂牌培训”、“名师讲学”、“即时培训”、“送训到校”,发动全市优秀教师上报讲座主题,为各校教师提供菜单,教师自由选择题目参与培训;二是完善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目前各市都选定了部分城区以不同形式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的交流试点工作。沈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干部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规定了城区教师交流人数每年要达到专任教师编制数的15%,每所学校起始年级要配备50%的交流教师。大连市在2004-2005两年间,市内四区共交流教师3000多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交流的市区级骨干教师近900人,占交流教师总数的30%。

  第四,深化招生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一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做好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迅速行动起来,统一思想,整体规划,克服困难,稳步推进,目前已将61所高收费学校的绝大部分返回到了公办学校序列,为促进校际间生源的相对均衡创造了条件;二是继续实行和完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坚持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定向招生的主要依据。今年全省普通高中指标分配到校比例已经达到60%以上,营口、锦州和阜新等市已达到100%,2010年全省要达到90%以上;三是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作为课程改革实验区普通高中招收定向生的主要依据。

  第五,以课程改革为核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形成鲜明的教育特色。截止目前,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进入新课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采取有力措施,转变教育观念,落实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形成了五大教育特色。2002年秋季,大连金州区、沙河口区等地开展了综合实践活动实验,研究性学习方式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鞍山市以特色教育推动素质教育,建立了100所市级特色学校,形成5大种类50多个特色项目的特色教育办学体系;锦州市以课程改革为核心,加强地方、学校课程建设,完善校本教研制度,使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第六,构建开放式的办学格局。为推进教育行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一些地区的中小学校实行开放办学,在教育和社会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促进全社会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近年来,丹东市教育局先后在全市开展“百名干部进学校、千名校长进课堂、万名教师进家庭”和“学生评教师、家长评学校、社会评教育”的“三进”、“三评”活动,在评议过程中市教育局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乱”行为和师德问题,采取了切实有力的整治措施,对树立教育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辽阳市教育局采取疏堵结合根治乱办班、乱补课行为,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盘锦市全市实现了无“择校”;还有鞍山、本溪、锦州、铁岭和朝阳等地教育部门在行风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本地行风评议工作中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2005年度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本质要求,也是教育事业公平理念的具体体现,是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义务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的战略指导思想。其内涵丰富,主要包括四个层面:一是区域之间的均衡发展;二是城乡之间均衡发展;三是区域内部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四是群体之间的均衡发展,特别应当关注弱势群体的教育问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断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我省在实现学校公用经费投入、教育资源开发、教育观念转变、教师队伍建设和信息化水平提高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极大地促进了我省义务教育的健康稳定发展,为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提高认识,抢抓机遇,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当前,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大背景下,我们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要把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十一五”期间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领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促进社会公平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远意义。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采取以下措施,全面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第一,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一是均衡配置学校公用经费、生均教育经费投入、教学设施、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办学资源,缩小学校间办学水平的差距;二是统一调配教师资源,建立教师交流制度,逐步缩小同一区域内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源结构的差别,实现同一区域内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三是均衡配置生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认真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制度,严禁以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准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逐年提高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的比例,2006年全省平均指标分配到校比例达到60%以上,2010年要达到90%以上。

  第二,要实行均衡管理。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要实行均衡管理,增强统筹协调能力,促进教育资源科学合理配置,努力普及均衡的义务教育;二是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长交流制度,校长每届任期3年,原则上任满2届必须交流,实现管理力量和管理水平的相对均衡。

  第三,要制定均衡标准。一是省教育厅正在抓紧时间制定《辽宁省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辽宁省中小学校建设评估验收标准》,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建设的重要依据。对于已经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的地区,要把学校硬件建设重点放在区域内学校办学设施的均衡上;在未完成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的地区,新建学校办学设施装备水平既不能低于《辽宁省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也不能超标,使同一地区的不同学校都具备符合办学要求且装备水平无大差别的教学设施条件,保证同一区域内中小学生学习条件相对公平;二是义务教育评价标准要相对均衡,以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地开展教学和管理活动;三是按照《辽宁省中小学校建设评估验收标准》和国家制定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采取有效方式,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同时,开展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市、区)”工作。

  第四,以开展城镇优质学校帮扶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为契机,推进城乡学校“手拉手”活动。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城市优质学校对口支援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工作,逐校落实“一对一”的对口帮扶关系;二是城市优质学校应采取资金援助、设施援助、师资援助、管理援助等对口支援方式,千方百计筹集支教资金,捐出部分教学设备、设施,支援受援学校,帮助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城市优质学校校长要承担起提高对口支援的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责任,要经常性地深入对口学校,给学校带去全新的教育理念、丰富的教育思想、科学的教学方法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城市优质学校要积极采取教师支教、对派交流等形式,帮助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培训教师;城市优质学校要开展经常性的学生交流活动,帮助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开阔视野,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四是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向城市优质学校学习,合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学校建设与发展步伐。同时,要走内涵发展道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师队伍,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五是关心支持教师的生活和专业发展,有条件的城市可以设立专项补贴。

  第五,继续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抓好德育工作、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中小学评价制度改革等主要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主体是各学校。要转变观念,以人为本,深入开展以学校为单位的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工作,加强校本教研和教育科研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为学校提高质量创设健全的制度、合理的评价和正确的政策导向等外部环境;三是各中小学校要注重教育与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和改革课堂教学策略、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课堂效率。切实转变教师的教育理念、教学方式方法,指导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方法和习惯,注重学生创造性思维和能力的培养。关心学习困难的学生,有针对性地加强个别辅导和指导,切实做到面向每一个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推进课程改革的工作中,个别市教育局未明确自身职责,工作不到位,要尽快深入下去,奋起直追;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综合实践、劳技和科技基地的共享和建设,保证每一位学生都能接受道德体验和实践技能培训。

  第六,各级教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一是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协助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起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研究确定本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政策措施;二是协助财政部门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制定的义务教育经费标准,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落实;三是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摸清底数,科学规划,把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城区薄弱学校改造和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相结合,在校舍建设改造的同时,搞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信息化能力建设均衡配置办学资源,缩小办学差距;四是研究制定《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五是义务教育学校要继续坚持开放办学,使教育工作与社区和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逐步构建适应我省义务教育发展的现代教育制度。

  三、健全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第一,充分认识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充分认识提高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标志,是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工作基础,更是我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尤其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这项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要像桓仁县这样,既有县一级的成套管理性文件,也有学校内部的各项管理细则。同时,各地要学习借鉴桓仁县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校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三是积极探索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规律,努力形成管理特色。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多、年级多、教师多、管理项目多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调动和安排人力、物力资源。要把学校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德育、教学、人事、财务、后勤、食宿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统筹安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同时,对学生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校园周边的治安、教师培训、远程教育等工作要实行专项管理,任务分解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充分发挥管理一体化优势,全面提高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水平。

  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的建立,是农村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发展趋势。国家督学在考察桓仁县教育之后是这样表述的:在我们可预见的时期内,桓仁县的教育,是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的成功案例和稳定的模式。这段话寓意着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蕴藏着巨大的潜能和优势,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积极探索,把潜能挖掘出来,将优势凸显出来,尤其要发挥一体化管理这一优势。

  一是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要以义务教育课程的整体设置为核心,建立保证管理一体化运行的规章制度、管理体系、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二是要充分利用学校行政会议、教代会和家长委员会参与管理等制度,对涉及全校重大事宜的决策进行民主议事,做到科学决策;三是要建立责任目标管理监督机制,将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的责任目标逐一进行经常性检查;四是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关键关节和特殊时段的管理工作。学校的各项工作都要有应对事故的预案,并要进行经常性的实地演练。

  第三,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促进全省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的普遍提高。

  桓仁、北票等地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的成功经验是值得借鉴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领导重视是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二是实施科学管理是管理好学校的有力保障,三是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是管理好学校的关键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地区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把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同志们,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农村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管理是一个长期而重要的工作。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和贯彻新《义务教育法》,结合新形势下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增强创新意识,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全面促进义务教育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

   (200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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