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
一、辽宁省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省学校体育教育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紧紧围绕着《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家关于学校体育教育改革一系列文件精神,开拓进取、日新月异,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近几年来,坚持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指导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开放,采取有效措施,以体育为突破口,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增进学生的健康水平,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广大学校体育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些可喜的发展和成绩。
1、建立健全了学校体育教育行政、教研、培训等组织管理网络系统。我省14个市教育局中,有11个市建立了体卫艺工作管理机构, 53个县(区、市)单独设置机构,现在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体卫艺管理干部约188人左右;形成了由省到乡(镇)的一支强大的教研网络系统,全省县以上的专职教研员约有180人左右;建立了各级基础教育在职体育教师培训机构,全省县以上的专职体育师资培训人员达184人。
2、加大了专项经费的投入,使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学校体育器材设施,是保障学校体育教学的基本条件,目前我省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建设,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发展,各级政府和学校加大投入,体育馆、塑胶田径场等现代化设施逐年增加。2003年省政府拨款4000万元,用于修建6所高校和14个市各1所中学的塑胶田径场地,420万元用于14个市购置《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仪器,各市也相应配套投入,促进了学校场地器材设施建设,改善了教学环境。
通过调查表明近年来较发达地区学校塑胶田径场、体育馆等明显增多,体育器材种类齐全,数量和质量得到增加和提高,尤其是新建学校达到全国一流水平,部分学校合理设计建立了学校体育健康园地,丰富了学生活动场所,使学生在良好的环境中愉快地进行丰富多彩体育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中小学校内已有50多块建成的塑胶田径场,近40座新建体育馆,主要集中在城市学校,沈阳、大连两市较多。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和《中小学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国家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印发了《辽宁省中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根据学生年龄生理特点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原则,改变过去器材配备成人化的标准,小蓝架、小排球网、软式排球、攀岩等体育器材进入学校。提倡学校合理设计学校体育健康园地。
3、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改革成果显著。多年来,我省教育战线始终坚持以增强学生体质为核心,提高能力为基础,积极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组织了60余所高校进行体育教学模式的改革工作,坚持以农村学校体育工作为重点,对全省15个贫困县401所初级中学进行了调研普查,形成了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大力促进农村学校体育工作发展,取得较好成效。教育部曾先后在锦州市、丹东市宽甸县召开了全国中小学提高体育能力和农村学校体育工作现场观摩研讨会,推广我省学校体育工作的经验。
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开展我省学校体育课程的改革与实践,通过教学评优、学术论坛、教师基本功大赛、开展专题研讨、召开现场观摩研讨会等多种形式,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涌现出一批体育教学改改革典型学校和教师。2002年,教育部体卫艺司在营口市召开了全国学校体育教学改革现场观摩研讨会;2004年在广东省举办的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中,我省选送四节课取得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三名的好成绩;2006年第二届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中,我省选送8节课取得了一等奖三名,二等奖五名的好成绩。
4、学校配合体育教学的各项活动丰富多彩。我省在全国率先创立了大课间体育活动模式,1999年教育部在我省鞍山、营口、大连召开了全国大课间体育活动现场观摩研讨会,向全国推广了辽宁省的经验。近年来,随着教育整体工作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大课间体育活动越来越引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的重视,搞好大课间体育活动已经成为广大学校体育教育工作者的共识,各地不断总结经验,更新完善大课间体育活动内容、组织形式,并把大课间体育活动做为评估检查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指标,使我省大课间体育活动已经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推动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目前,大课间已形成我省独具特色的群众体育项目。
积极推进我省营口市、鞍山市课外文体活动示范区工作,在实践中推出了体育艺术“2+1项目”。做到在9年义务教育阶段让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为终生体育艺术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005年教育部体卫艺司在鞍山市召开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体育活动时间现场观摩研讨会议”。
5、加强了学校体育工作的制度建设。2002年7月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为保证《标准》工作的顺利实施,先后下发了五个文件,举办了五期培训班,2004年12月省教育厅在抚顺市召开了辽宁省贯彻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会议,推广了好的经验和做法,2005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同步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两年来,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实现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国家数据库1320所学校。今年教育部对试行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重新颁布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我省将在各级培训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要求同步实现测试、数据统计和国家数据库上报工作。
15年来,我省始终坚持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体育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调动了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建立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每年对学生做一次体检,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建立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网络;每两年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一次监测,为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6、加强了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课余体育训练竞赛工作,学校体育运动竞技水平有较大的提升。2003-2006年在不同的时间里,我们分别召开了三次省内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工作会议,并对后备人才试点中学进行了二次评估检查。体育后备人才试点中学已经由原来的51所增加到86所,建立大学高水平运动队12所,体育传统学校230余所,逐步形成了体育人才培养输送、训练和竞赛体系。在管理上采用动态评估和竞赛机制,促进了课余体育训练质量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为国家和高等学校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体育人才。
在参加国际及国内比赛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1年我省组队参加世界中学生足球锦标赛获得第一名;2002年参加世界中学生越野比赛获得男子团体总分第二名、女子团体总分第三名;2005年参加亚洲第二届中学生网球赛赛获得男、女团体第一名,男、女单打第一名;2005年参加世界中学生篮球锦标赛获得第一名。组队参加历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中学生运动会及全国各运动项目高中联赛均取得较好成绩。
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
去年12月23日在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 《关于开展全国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今年上半年党和国家紧紧围绕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战略目标,开展了到阳光下、到操场上、到大自然中系列阳光体育锻炼活动,召开了会议,出台了相关政策和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广大青少年健康和学校体育工作的高度重视。我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响应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今年1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批示:“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是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教育部组成专家调研组对我省在内的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一周时间的专题调研。我厅协助教育部调研组,共实地调查我省锦州市8所学校。召开7个座谈会,发放回收学校问卷1931份,整理调查总报告、分报告及工作纪实等各种材料40余万字,摸清了目前学校体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中央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受到了教育部的好评。
2、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启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预通知和通知》要求。4月29日上午10时至11时,我省11000余所大中小学校、近600万大中小学生分别收看了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直播的北京“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现场启动仪式实况,开展了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长焦利同志、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鲁昕同志,沈阳市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在沈阳市朝阳一校与广大师生共同观看了启动实况,与小学生一起打乒乓球、跳皮筋、踢毽子感受阳光体育带来的快乐,形成与全国联动、全省动员、广大学生互动的全省体育锻炼氛围。
3、今年5月25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 〔2007〕7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召开了《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电视电话会议》。我省共设46个分会场,各级教育、体育、财政、发改委、卫生、共青团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大中小学校校长5000余人收视收听了电视电话会议实况,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闫丰同志在辽宁会馆参加了会议。
4、积极筹备召开我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去年12月23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北京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在会议上作出了重要讲话,会议向全社会发出了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动员令,提出要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面加强素质教育的重要突破口,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提高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
会后,我厅在张德祥厅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先后召开了高校和各市教育局体育年度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会议精神,部署了落实工作;按教育部的计划要求,部署了我省参加今年第八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的组队、训练和预赛工作;会同省体育局和团省委分析研究了我省青少年体育工作的基本形势,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提高学生身体健康水平的意见。
2007年5月8日省政府副省长鲁昕同志召开了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参加的关于召开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协调会议,贯彻落实5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积极筹备召开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2007年5月30日在东北大学汉卿会馆辽宁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来自全省各级教育、体育、共青团、财政、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和学校校长、骨干体育教师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马述君同志主持,副省长鲁昕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出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省体育局,鞍山市人民政府、铁岭市人民政府在会上发了言;沈阳市教育局、东北财经大学等6个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印发了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文件和领导讲话及经验材料汇编,印发了《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体育局、共青团辽宁省委员会关于全面启动辽宁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配套的《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辽宁省创建体育特色教育学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了辽宁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启动暨沈阳市学校体育活动展示大会。与会代表普遍反映,这次会议开得及时、内容丰富、提出的目标和任务明确,是一次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誓师动员大会。对于振兴我省青少年体育事业,切实提高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议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三、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基本打算
去年年底至今年上半年国家出台的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政策和措施,更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体育工作的任务,我们将抓住机遇,把2007年作为我省学校体育教育年,按照我省学校体育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常抓不懈,落实好以下工作:
1、召开各级教育、体育、共青团和相关部门,大中小学校长,体育教研员和体育教师代表座谈会议,广泛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配套制定的《标准实施办法、督导检查、体育特色学校管理》3个操作办法的意见。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正式印发全省,成为我省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长效机制。指导全省学校体育工作开展。
2、继续深化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总结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级中学课程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努力探索适合不同年龄段体育教学改革的模式,发挥教研指导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工作,推广树立好的典型和经验,切实提高全省学校体育教学质量。
3、全面实施国家新颁布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新标准是对原国家试行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修订和完善,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省拟制定《辽宁省贯彻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在今年6月下旬至8月完成各级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同步全面实施新标准;努力实现测试、数据统计和上报国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书制度。
4、积极开展以速度、耐力、力量素质为主的辽宁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开展以评选“阳光体育证章”和“阳光体育奖章”为牵动,以“达标争优、强健体魄”为目标,以阳光下运动、健康中成长为主题的各种系列体育活动,在全省掀起体育锻炼活动的热潮。
5、开展创建体育特色教育学校活动。我省计划用3到5年的时间,使全省30%的小学和初中、20%的高中学校达到体育特色标准,积极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使每个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今年全省启动“三百工程”,评选100所体育示范校、100节优秀体育课、100名优秀体育教师。
6、建立专项督政督学制度,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检查。省、市两级教育督导机构,每年要进行一次以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重点的专项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检查结果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将其作为对地方教育督政和督学的重要依据,与地区、学校评优评先挂钩。
7、营造舆论氛围,形成社会合力。动员全社会关心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普及科学的教育观、人生观、健康观、培养青少年学生健康的生活习惯;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组织的作用,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妇女儿童中心和其他教育机构,吸引更多的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形成学校、社区、家庭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共同促进青少年一代不断增强体质,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00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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