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沈阳市自2004年以来开始在农村大规模兴建九年一贯制学校。截止2006年底,全市共有8个县(市)区和1个开发区建设了59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总投资额为6.9亿元,其中市补资金为4.1亿元。59所学校总建筑面积75多万平方米,容纳学生9万余人。从2000年以来,结合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全市农村中小学经过大规模布局调整,已撤并学校(教学点)900余所。现在,全市农村已有近一半的乡镇拥有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完善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为农村孩子提供了与城市一样的优质教育资源。
市委、市政府对农村九年制学校建设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公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落实党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加以落实。在2005年9月出台的《关于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教育快速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明确提出“从现在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农村建成100所功能、设施、设备齐全完善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基本实现一乡一校”的目标。为缓解各区县(市)建设资金不足的困难,市委、市政府在文件中还确定了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补助标准,区分地区差异分别给予工程总造价的2/3、1/2、1/3补助。2006年市里拿出近3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这是沈阳市历史上前所未有的。
2006年和2007年,市政府将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列为沈阳市为城乡群众办24件和20件实事之一。为把这件受农村百姓和师生期盼、关注的实事做好,市教育局主要做了这样几方面工作。
1、宏观规划学校布局。为使全市农村教育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在对农村人口进行测算的基础上,编制了《沈阳市2005――2010年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对“十一五”期间农村基础教育阶段的学校布局进行宏观规划和指导,通过对教育资源的整合,为提高农村中小学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创造条件。
2、制定学校建设标准。依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原则,编制了《沈阳市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明确了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功能标准和建筑设计标准。
3、通过竞标确定设计方案。为使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更加标准规范,建筑质量和使用效益更高,建筑风格更加统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专家组对各县区(市)拟建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论证,评选出的优秀规划设计方案既传承了农村学校的淳朴之风,又彰显了现代教育气息,达到了人与建筑、环境的和谐统一。
4、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从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工程招标到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在整个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中坚持“六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招标、统一监理、统一验收、统一审计,促进了这项工作的规范化。为确保新建学校使用寿命在50年以上,把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成“阳光工程”、“精品工程”,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由专家技术人员参加的巡视检查组,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区县(市)也加强了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力度,使得工程质量得到了有力保障。
通过采取这几方面措施,从2006年以来,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完成了预定的建设任务。2006年新建20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占地面积 989451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73855平方米,原有建筑改造面积18669平方米,总投入29416万元。在抓好新建项目的同时还对2005年以前建设的3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配套项目(宿舍、食堂、校园环境等)进行了续建。续建建筑面积147819平方米,总投入18895万元。这些功能完善、设施设备齐全的标准化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建成和投入使用,不仅大力促进了农村教育的跨越式发展,也为全市高水平、高质量的完成“普九”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措施,一座座现代化、高标准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拔地而起,其意义绝不仅仅是办学条件的变化,而是带来的农村教育形态之变、农村孩子学习生活状态之变,进而促进城乡差距的逐步缩小,达到教育与经济同步发展之效。正如中共沈阳市委书记陈政高同志所说,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是农村义务教育的一场革命。
为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100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目标,2007年新建20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计划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总投资3亿元。可容纳学生3.4万人。同时将撤并学校154所。目前这20所学校建设项目已经陆续开工。2008年还要再建设20所,使全市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总数达到100所以上,基本上达到一乡一校。让更多的农村孩子享受到与城市孩子一样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谐共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
沈阳市教育局发展规划处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