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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2007-06-20收藏

辽阳市教育局

  几年来,辽阳市教育局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辽宁省《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辽宁省全面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及与之配套的《辽宁省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计划》,通过环境治理,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创新职业教育等措施,促进了校际间的均衡发展,有效地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问题。

  一、加强薄弱学校改造,从根本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薄弱学校在教育教学设施、教师资源配置上与所谓热门学校相比差距很大,这是产生择校的一个很重要因素。要想从本质上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问题,必须加强薄弱学校改造。

  (一)加强布局调整。几年来,我市新建了305所学校,新建校舍面积54.8万平方米。结合我市城区改造,建设了4所标准化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了市一中等7所学校的塑胶操场,硬件条件的改善,为实现教育的公平创造了先决条件。在改善学校硬件建设的过程中,注重强弱学校联合。将办学条件差、办学效益低的学校同与之较近的所谓热点学校实质合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如市一中与市四中、十一中,市九中与市十六中,合并后的新一中与新九中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办学效益显著增强,既有效地解决了“择校热”问题,又解决了薄弱学校的生源不足问题。

  (二)加快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几年来,市教育局把远程教育资源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全市城乡完成了计算机网络教室、卫星接收系统的建设工程,全市中小学都开设了信息技术课,开课率达100%,60%的学校开通了“校园网”。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市教育资源中心,资源中心拥有素材库、电子教案、空中课堂、教学课件和题库等1000G以上。全市教师和学生可以随时上网收看、下载网络教育资源库中心内容,利用网上资源辅助教学和学习。同时,接收、转播省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节目,使广大偏远地区的中小学师生能及时获得先进的教育教学成果。利用网上培训,网上教研,网上科研,缩小了城乡间、校际间的差距。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择校的根本就是择师。市教育局在实行人事制度改革,激活教师队伍的同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师培训工作。目前,全市教师无一例外地接受了不同形式的培训,学历层次普遍提高,幼儿教师专科率达61.1%,比九五末期提高44.4个百分点;小学教师专科以上学历比例达71%,列全省第一位;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8.3%,列全省第二位;高中阶段教育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2.2%,列全省第二位。我市连续五年在辽宁省教育教学软件大赛上获得第一名。

  实行教师交流制度。目前,我市城区学校交流教师208人,占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15.7%,教师交流有效地促进了教师的良性流动,为缩短校际之间的差距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深化招生与考试制度改革。全市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初中的各种形式、名目的考试,实行了“划片分校,就近入学”的政策,明确规定初中不许开办重点班。示范性高中招生实施了指标到校、向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职业学校招生实施了“直通”政策,从而,有效抑制了择校热。另外,市教育局加强学籍管理。实行电子学籍,对学生实行跟踪管理,进一步落实“免试就近入学”的基本政策,严格限制小升初时跨区之间的流动,杜绝学生跨区择校轻易建档案的现象的发生。

  (五)建立扶困助学长效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关注弱势群体,推进群体间均衡发展。几年来,全市在关注弱势群体方面,逐步建立了帮困助学的长效机制。如市特殊教育学校搬迁了校址,扩大了办学规模,改善了教学条件,为争创国家级特殊教育示范学校奠定了基础;市工读学校,转变教学观念,立足于培养学生技能,使学差生、劣迹生重新树立学习信心,并学有所成。落实了国家“两免一补”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在实行进城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城市学生同等待遇政策的同时,让城市中相对薄弱的、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学生也享受农村学生的待遇,免除这些学校(如市朝鲜族学校、特殊学校、工读学校、三中、六中、七中等)学生的杂费,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绝不会因贫困而失学。加大扶困助学投入力度,仅2006年,就投入580万元,资助了近11600名贫困学生。

  (六)大力发展中职预备教育。城区的学生还有一部分没能升入上级学校,其本质原因就是没有解决出口问题,这一点,在所谓的热门学校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为此,工作中实施了以 “初职中职教育一体化”、“中职高职教育直通车”为主要内容的辽阳市职业教育“金桥工程”。

  加大投入力度。每年拿出800万元,即教育费附加的20%用于职业教育,从2006 年开始比例已提高到30%。

  改革招生制度,砍掉分数和钱数“两个门槛”。进入职业院校的学生不限分数,对学生实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单独编班、单独授课。从2005年起,我市对所有来自农村的学生以及城市中全部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免费就读。此举具有明显的导向性,通过加大中职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了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升入了中职,促进了中职的发展,优化了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真正做到让学生“留得下、坐得住、学得会、升得上”,真正解决了学生的巩固率问题。

  2006年,我市高中阶段平均入学率达85.1%,提前实现了省政府提出到2010年我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实践证明,实施 “金桥工程”有效地解决了城郊学校学苗稳定问题,解决了义务教育阶段 “择校热”问题。《中国教育报》以“金桥工程让命运因此而改变”为题对我市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作了大篇幅报道。《光明日报》、《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等媒体多次对我市职业教育的成功经验作了报道。

  二、加强行风建设,为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提供强有力保障

  教育“三乱”常常为“择校热”推波助澜,为此,我市把治理“三乱”作为净化教育风气、解决“择校热”的一件大事来抓。

  (一)强化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的自身建设。做到治教先治人,先治带头人。市教育局任命的所有局中层干部、校级干部和校中层干部,首先必须在群众测评中获得60%以上的赞成票,然后是党委委员票决,最后是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在选拔、教育的基础上,注重优胜劣汰,吐故纳新。对连续两年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达不到60%的就地免职。2001年以来,因不胜任,局党委先后免去了11名校级干部、17名中层干部,诫免5名校级干部。这些举措使各级干部增强了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在教师队伍建设上,大胆进行以评价制度、聘任制度、工资制度为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即实行“低职高聘、高职低聘”。从2001年开始,市教育局直属单位每年有30%的高级教师低聘为中级,30%的中级教师高聘为高级,并与工资挂钩,拉大教师收入差距,形成了动态的激励机制,改变了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局面。形成了教师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升能降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在对教师的评价中,学生评价占60%,教师能否上岗,职务能否晋升,基本取决于学生的评价。以学生评价教师为主体的评价制度改革是纠风治乱、规范教师行为的治本之策。

  (二)抓行风,治“三乱”,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教育管理部门只有不断遏制教育界的不正之风,整顿教育秩序,规范办学行为,大刀阔斧的治理“三乱”,才能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才能为教育向纵深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严肃查处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乱收费行为。市教育局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允许在校内外办班补课。尤其对“课上不讲,课后办班”的教师,一经查实,除对教师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外,对校长实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校长就地免职。2001年以来,共立案“三乱”案件45起,处理责任人30人,2名校长被停止工作,从而维护了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教育的稳定,保证了教育各项工作和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规范非在职教师收费补课行为。市教育局严禁在职教师给学生补课,但是很多学生实际学习中确实存在补课需求,为解决这一矛盾,市政府出台了《辽阳市民办教育及家庭补习学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非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需办理《家庭教师执教证书》、《办学许可证》、《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招收学生。在招收人数、收费标准上由物价部门确定,按规定纳税。从而在堵的基础上满足了部分学生的补课需求。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一费制”的收费管理办法,实行收费公示制,禁止学校私设“小金库”,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市教育局成立了收费检查领导小组,每年春秋两季收费一结束,由局长、副局长带队,对全市中小学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要求立即整改;对收费存在问题的学校和地区给予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追究领导责任,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重视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局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为有效遏制教育“三乱”,防范教育各类腐败问题的发生,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对干部、教师的监督,特别注意发挥局纪委、监察室的作用,大力支持他们工作。首先是扩大队伍,为纪检监察室增编,由原来2人增至4人。其次是满足经费需要。纪检监察所需经费随申请随批,保证办案及其他工作需要,并配备一台教育行风专用车。第三是授权。不但给局纪检监察室独立办案的权力,也给其处理的权力,重大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随时提出,局班子随时研究,真正做到处理案件不过夜。五年来,在全市行风评议中,教育行风群众满意率列专项治理牵头部门之首,省行风检查结果居全省之首,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纪检工作先进单位。

  今后,我市将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牢固树立科学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继续搞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深化招生与考试制度改革,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不断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体系,推进义务教育现代信息技术工程落实,从而彻底解决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热问题。

  (200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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