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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出发 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总结

2007-06-20收藏

铁岭市教育局

  2003年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铁岭市教育局在农村人口占全市人口69.2%的经济欠发达地区,从我市实际出发,负重进取,真抓实干,努力实现教育公平,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开创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新局面。

  一、积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深入实施“春晓工程”,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我市共有小学1264所,其中农村小学占88.6%。我们从“控辍保学”、实现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入手,扎扎实实实施和推进了“春晓工程”。让广大农村孩子从初始阶段就享有与城里孩子一样的受教育机会,为他们带来更充足的阳光和更多的温暖,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充分体现社会公正。力争农村小学的入学率、巩固率达到100%,在2004年―2006年攻坚阶段,合格村级小学比例要达到90%以上,优秀村级小学的比例达到30%以上,示范性村级小学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到2007年底,全市无薄弱村级小学的乡镇比例达到80%以上。从而全面均衡发展我市的基础教育,促进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2002年10月“春晓工程”正式付诸实施,并在翌年纳入政府工作报告。

  在《铁岭市“春晓工程”实施方案》、《铁岭市村级小学教学工作暂行规定》出台之后,我们调动一切社会力量,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师资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首先市教育局在理顺管理体制上下工夫――以市政府名义对八个县(市)区落实“以县为主”的情况进行逐个检查督导,每年结合下达责任目标对“春晓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分出档次,优奖劣罚。

  处于最基层的村小学面大、点多、分散,教师数量及知识储备严重不足,难以满足学生的需求。乡镇中心小学就在本乡镇内统筹安排教师,以跨学校、跨年级任教的方式,从师资上保证村小学开全课程、开足课节。同时采取分层、分片、分科培训的方式提高村小学教师素质。为确保村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市教育局将对村小学的投入作为全市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春晓工程”之后共资助农村小学学生67946人次,资金达1451万元,建希望小学20所。截至2005年底,全市撤并、调整村小学(含教学点)650所,完成危改任务38万平方米。乡村两级重视、投入村小学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据不完全统计,启动“春晓工程”以来用于改善农村小学办学条件的投资总额累计已近5500万元,全面消灭了D级危房。在此基础上,村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调整村小学负责人265人,村小学师资培训达到21267人次,开展巡回教学的村小学达到362所,883所村小学有专科以上教师,小学专科学历教师由2002年的18.9%提高到47.7%,提高了28.8%,开齐开全学科的学校增加110所。师资优化组合,学校统一管理,多方资金保障,百姓交口称赞。

  与2000年相比,2005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提高1%;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9%,提高1.5%;初中在校生保留率为97.9%,提高1.4%;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55.8%,提高9.3%,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升。深入实施“春晓工程”,促进了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2、改造城区薄弱学校,促进城区教育均衡发展

  由于历史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诸多原因,我市城区学校也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市教育局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着手研究分期改造城区薄弱学校,实现城区教育均衡发展的问题。2003年,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市各地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我市城区改造薄弱学校规划。为了确保改造规划得以落实,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1)强化政府行为,确保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贯彻执行《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多渠道筹措义务教育经费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筹措政策,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争取建立改造薄弱学校财政专项资金;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的规定,依法征足用好教育附加,主要用于改造薄弱学校;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改造薄弱学校工作。

  (2)抓好学校布局和规模的调整,提高办学效益。按照统筹配置教育资源,相对集中,布局合理,规模适中的原则,认真搞好小学、初中的布局调整规划。对薄弱学校采取“促”、“并”、“联”、“撤”、“建”、“办”的方法。“促”就是对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实力的薄弱学校,采取倾斜、加强的措施,促使其利用自身力量,获得完善和提高; “并”就是以办学效果好的学校兼并另一所薄弱学校;“联”是指学校之间联合办学、相互扶持,质量低下的学校予以关闭,对其师生和资源实施分流;“建”是指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措施,建设新型学校;“办”是指通过“优质学校”承办分校的方式来消除薄弱学校,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放大。

  (3)规范学校的管理工作。加强薄弱学校的管理,落实依法治教,建立学校办学章程,建立健全和落实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学校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4)改革招生制度,改善薄弱学校生源现状。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小学升初中免试就近入学的办法,取消初中入学考试,不搞选拔性考试,使各校生源能够较为均衡。在重点高中招生工作中坚持指标到校,对薄弱学校给予倾斜。

  (5)加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力度。加快教育信息化步伐,努力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推行网上备课、网上培训的远程授课方式,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面。

  (6)市、区教育督导机构经常督导检查“改薄”工作,将它纳入工作日程,每年定期进行督导检查,落实责任制,表彰先进,激励后进,树立典型,及时推广经验。

  这样,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原则,通过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市已经改造城区薄弱学校11 所,其中2004年改造薄弱学校5所,占45%;2005年3所,占27%;2006年2所,占18%。具体是银州区3所,即银州区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八小学;市直初中2所,即铁岭市第二中学、朝鲜族中学;开发区2所,即开发区第一小学、第一中学;清河区4所,即清河区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清河区水电一局子弟小学。这些学校在校园校舍、教育教学设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学生入学率等方面均达到了省规定的基本要求。

  在市直中学改造方面:首先将地处城乡结合部学苗流失严重的第八中学(实验中学)通过改制、调整学校领导班子、从全市各学校选调各学科骨干教师的办法,拉动学校的发展壮大,结果当年招生情况就有了历史性的突破。很快这所学校就成为一所软硬件设施堪称一流的示范性学校。2004年铁岭市朝鲜族中学并到铁岭市朝鲜族高中,建教学楼、学生公寓和食堂,以此改善了朝鲜族中学的办学条件,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共享。在市直学校的发展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铁岭市城区的发展呈现出了南移的趋势,实验中学由于优越的师资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吸引,招生情况已经是人满为患,相反北部城区的第二中学、第六中学却出现的学苗萎缩的情况。经过请示市委、市政府,教育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投资300万元为第二中学新建3000平方米的综合实验楼,以此改善教学环境,目前已经竣工。对于第六中学,在教育局的争取下,通过异地置换、市场运作的方式,整合第六中学、朝鲜族中学、朝鲜族小学交给市政府经营,准备建成一所占地4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400米标准跑道、全塑胶运动场的高标准学校,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对新六中进行办学体制改革,配备一流的班子、给予政策倾斜、调入一流的师资,办成一所让家长满意的学校,预计9月份竣工。对于地处城区东部城乡结合部的第七中学,已经通过调整学校的领导班子,调入名师担任教学校长,再提高初中升高中的定向指标的办法改变了过去的发展低迷态势。我市的城区小学由银州区教育局负责管理,他们除了提升各学校整体水平之外,还通过把区内村小学收归教育局统一管理的办法,实现了教育资源的均衡和教育的公平。

  3、推进校长和教师交流,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

  为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我们以“储备+需求”为原则,在做好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安置工作的同时,逐步清退自用教师,促进“一所村小一名大学生计划”向纵深发展。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做好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建立教师交流、轮换制度,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城区教师到农村任教,推进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校际、城乡之间交流,为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积极探索教师职务评聘分离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我们非常注重调整充实薄弱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调整充实薄弱学校的领导班子,加强薄弱学校校长的培训提高工作。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选拔事业心较强、政治素质较高、学力相当、身体健康、有培养前途、具备领导能力的优秀中青年干部到薄弱学校担任领导,并制定培训计划;鼓励重点学校和办学水平较高学校的领导到薄弱学校担任领导职务;采取鼓励措施,将优秀师范毕业生安排到薄弱学校,并采取与名校挂钩、实行教师交流的方式,着力培养和扶持各学科的骨干教师;安排优秀、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课、兼课或示范教学,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加强对薄弱学校教师的业务指导,帮助薄弱学校培养学科带头人;同时,加强师德教育,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目前,调兵山市和银州区全部实现了义务教育城区之间、乡镇之间校长的选聘和交流,为实现教育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开展城乡“手拉手”活动,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素质,迅速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中小学办学水平,加快改造薄弱学校的步伐,促进普通中小学均衡发展,努力使我市的基础教育得到全面的提高,素质教育有突破性进展,2006年,我们着手制定了《学校“手拉手”帮扶工作方案》。

  学校“手拉手”帮扶工作,旨在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卓有成效的传、帮、带等方法,充分发挥城镇学校、骨干学校的幅射、带动作用,用三年时间使全体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得到迅速提高,实现“升级上档”;中小学领导工作水平有较大提高,被帮扶学校的工作思路、计划制度、管理方式等基本贴近先进学校的治校模式,学校面貌大为改观,基本完成薄弱学校改造,一些中档和薄弱学校迈进先进学校行列;“两类新三片”的“普九”规划得到落实,标准化学校、示范学校大幅度增加;80%以上的中小学能利用现代远程教育,初步实现教育手段和设备的现代化。

  在这项工作中,我们采取的具体办法是:

  结成对子。城镇和农村学校之间、先进和薄弱学校之间搞好联姻、结成“手拉手”帮扶对子;结对学校的校长、主任、班主任教师、科任教师及其它相关人员互相之间结成若干对子,并签订结对协议书。协议书中要明确达到目标,目标达到的步骤、时间、办法。有条件的,可以确定财力、物力支援项目。

  开放窗口。市、县两级教育局重新确定市、县两级开放窗口学校。市级窗口学校要向全市中小学开放,县级窗口学校要向全县开放,市、县两级窗口学校每年至少开放一次。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均可在开放日有目地、有选择、有针对性地到窗口学校听课、参观、座谈、咨询、听讲座、参加大型活动等。

  送教下乡。市、县两级教育局及教研部门每年分别组织1―2次支教小分队,送教下乡。由优秀校长、优秀教师、教研员、科研人员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传经送宝,为他们上示范课、搞讲座、面对面地进行教科研指导,共同开展校本教研,使先进经验及时地、大面积地得以推广。

  采取切实措施将国家及外省市先进教师的优秀课、模范事迹报告的录像带、光盘等送到偏远地区学校播放、使被帮扶的学校和教师开阔视野、广收博采、丰富提高自己。

  下乡任教。积极倡导鼓励、大力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和城镇胜任以上教师到农村定期任教。市教育局制定相应的政策,促进城乡之间教师的合理流动。

  上挂培训。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接纳被帮扶学校的领导、教师到本校任职,可设定合适的工作岗位,使挂职人员得到实际培训和锻炼提高。

  扶困助学。可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组织广大师生献爱心送温暖,向被帮扶的学校和困难学生力所能及地捐助资金和物资,为困难学校分忧解难。

  我们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规划,确定本县(市)区的“手拉手”帮扶结对校。结对校要本着城乡结对,强弱结对的原则。各结对校要把协议书及工程运作情况及时报县(市)区领导小组。要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对结对校承包责任制。

  同时我们还要求各地要调动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科所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体,以教科研部门为两翼,各方通力合作,协同作战,推进工作顺利开展。要制定并落实在资金走向、人员调配和教学仪器下拨等方面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政策。要将方案实施与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有机结合起来,以政策导向促进工作的开展。

  目前全市共结对子500对(含市直结对子72对),资助办公桌椅100套,学生桌椅3000套,图书10万册,篮球架30副,装备语音室一个,其他添置实验设备等各种帮扶活动举不胜举。城乡“手拉手”活动,极大地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5、农村薄弱学校布局调整,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我们对最薄弱的环节――农村中小学进行布局调整,按照我市新一轮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2003年-2007年我市规划撤并布局不合理的学校共计253所。其中初中7所、小学246所(含教学点)。2004年计划完成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53所,其中中学2所,小学51所。2006年这些学校已经完成撤并工作。

  我们非常注重积极推进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2004年年初我市计划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完成改造面积9.7万平方米。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用两年时间消灭现存的危险校舍的要求,我们重新调整了改造计划,2004年改造危房11.04万平方米(D级7.68万平方米、C级2.65万平方米、B级0.71万平方米),投资6052万元。2005年改造危房10.74万平方米(D级),投资7000万元。

  在大力推进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方面,2004年省政府计划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100所。其中:其中省补助支持项目学校50 所,市自筹项目学校50 所。省政府确定我市省补助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5所项目学校和自筹建设九年一贯制(寄宿制)学校5所项目学校(每县1所),每所省补助的项目学校补助150万元至300万元,全市省专项补助1050万元。不足部分由市、县和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解决。此项工作已完成了前期的调研、论证和制定实施方案和正在办理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工作,并陆续竣工。

  6、城区中小学平均分班,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从2003年开始,我市中小学的分班工作,始终坚持“三个平均”的原则,即师资力量平均、学生成绩平均、班额平均。具体操作办法是:先将各科教师按照师资力量合理搭配,分成班级数的相应组数,再将学生根据中考成绩采取“龙摆尾”的方式分成班级数的相应组数,做到各组人数平均,然后在纪检、监察、纠风、新闻部门、家长代表的监督下,当场抽签确定班级教师及相应的学生。为了确保公平,市教育局规定:市内中小学一年级学生一年内不许转学,开学后转入和复学的外地学生也采取上述的办法抽签分班。对各学校擅自收留的学生、私自择班的学生不办理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这种办法我们一直坚持到现在,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和上级领导以及新闻媒体的极大赞誉,有力的促进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抓住重点,标本兼治,切实加大治理 “三乱”的工作力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规范我市的教育收费行为,坚决治理乱收费, 2007年上半年,我们继续坚持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治理“三乱”的工作力度,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明确分工,层层建制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治理乱收费工作,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亲自任全市教育系统治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召集人,党政其他副职任领导小组成员。按照领导各自分工,把全市教育治理“三乱”工作分解到每位班子成员,使其各有侧重,各负其责。主管计财的领导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收费管理工作;主管基础教育的领导抓择校、择班及“减负”工作;主管招生、职教的领导抓考风考纪、社会力量办学的招生、择校分班的清理整顿、师德建设工作;纪委负责纠风工作的全面协调、政务、校务公开的实施、“三乱”的治理及案件查处工作。在主管领导的协调下,相关科室明确职责,分工合作。为实现全员联动,我们还在市教育局机关实行了治理“三乱”问题举报首接首问制,即教育局所有工作人员遇有“三乱”问题的举报投诉,都要热情接待,及时衔接,认真处理,因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为保证今年的“三乱”治理工作落到实处,3月10日我们召开了全市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会议,通报2006年的行风建设情况,部署2007年的工作任务,对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和收费模范县(市)区(银州区、调兵山市)和25所收费模范学校予以表彰。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局直各学校签订了纠风治乱目标责任状,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抓学校校长,学校校长抓教师,形成一级抓一级,全员抓治理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明文规定了对教师乱收费、乱补课实行与校长连带责任追究制。

  2、建章立制,使治理“三乱”工作有章可循、有纪可依

  今年上半年,我们向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下发了《铁岭市教育局行风建设评估方案》、《铁岭市教育局治理乱收费实施方案》、《关于寒暑假期间治理乱补课的通知》、《创建收费模范县市区校实施方案》、《铁岭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 治理“三乱”的暂行规定》、《铁岭市2006-2007学年度下学期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关于开展春季学校收费工作自查的通知》转发了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07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13文件,使全市各学校在狠抓治理“三乱”的工作中有章可循,有纪可依,为促进全市教育系统治理“三乱”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奠定了重要基础。

  3、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为贯彻落实“一费制”收费办法,使新学期的收费工作更加合理化、有序化、公开化,市教育局党委专门召开了会议,研究部署新学期的收费工作,并于3月6日召开了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领导、市直学校校长参加的春季学校收费工作会议。会议对新学期收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坚决杜绝乱收费或搭车收费现象,严禁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现象发生。二是要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和公开,要把“收费通知单”发给学生家长,以便于学生家长了解和监督学校收费工作,同时,要在“校务公开栏”上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让社会各界对学校收费工作进行监督。三是要认真对待因对收费工作不了解或不理解而提出意见的学生家长,并做好耐心解释工作。四是对家庭有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调查核实,可以根据其家庭经济实际状况,在收费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减免,避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同时,市教育局在由铁岭市政府纠风办、市纪检委、市广播电台联合主办的“行风热线”教育专题中和《铁岭日报》上,对收费项目和标准再次向社会公布,并公布了市教育局的举报电话,保证了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教育收费的监督。

  3月末至4月初,我们对各基层学校的收费工作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我们看出,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总体上能够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收费程序,具体是:

  (1)收费前做到“三先一后”,即:先公示、先办证、先退款,后收费。各学校都在收费前将要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在公示板上公布,并放在便于学生家长阅读的显著位子,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2)收费时做到了“四统一”,即: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票据。具备条件的学校在收费前都召开了家长会,向家长明确讲解了要收取的各项费用及依据,做到了收费工作的公开、透明。

  (3)收费后做到了填写两据两单。代收代支和服务性收费项目各学校都给班级开具了行政事业性收据,并作好记帐管理;其他收费项目给学生开具了《辽宁省非税收入统一收据》,并将收费全额上缴到教育收付中心专户。各学校都向家长发送了《收费通知单》,增加了收费工作的透明度。

  4、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进一步加大了治理“三乱”的工作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加大对“三乱”的治理力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今年1月,我们制定并下发了《铁岭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 治理“三乱”的暂行规定》(铁市教发〔2007〕3号)。文件对乱补课、乱收费、乱发行做出了明确的界定: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3人以上(含3人)补课或辅导的;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在职教师,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到民办教育机构单位任课的;为乱补课、乱办班组织生源和提供场所的;都视为乱补课。②组织学生征订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教学用书目录以外教学用书的;向学生推销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范围以外的复习资料、练习册、试卷、书刊、音像制品等资料的;不按正规渠道征订或发行,采取各种手段提示、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图书、资料及教学用具的;都视为乱发行。③违反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强行订阅报刊杂志,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保险,向学生推销商品、强迫学生订做服装,向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

  文件还明确规定,对参与“三乱”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依据《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铁岭市市直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列为待岗人员(按待岗人员工资标准核发工资),待岗期限为1-3年。在待岗期间再次出现“三乱”问题的,没收其教师资格证书,并清除教师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们依据文件规定,对查实的两起乱补课进行了处理(两位教师受到了待岗一年的处理),取消了两所学校2007年的所有评先选优资格,并给予学校校长行政警告处分,对乱补课行为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

  同时,我们加强了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发行选用管理。今年春季的教材证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的规定,在普通中小学用书目录中经市教育局教学用书选定委员会投票推荐选定教材和教辅材料,并以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各学校收取教材费的标准和教辅材料的最高限额。3月份,市教育局召开了有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基教股长、发行站站长参加的教学用书征订会,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必须按照省定范围进行订购,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超范围订购,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市教育局书刊发行站还制定了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反馈表,并组织了相关人员对各学校教学用书和教辅材料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上级党委、政府、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决心用最大的努力实现教育公平,全面开创铁岭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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